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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月度工作总结范文(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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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煤矿月度工作总结范文 第1篇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量指标

1-6月,全县乡镇煤矿原煤产量万吨,同比减少万吨,下降。其中:烟煤产量万吨,同比减少万吨,下降。褐煤产量万吨,同比减少万吨,下降;焦煤产量万吨,同比增加4万吨,增长。

(二)经济效益指标

1-6月,全县煤炭产业实现销售产值21196万元,同比增加了1619万元,增长。其中:原煤销售产值4964万元,同比减少3037万元,下降;焦炭实现销售产值16232万元,同比增加4656万元,增长40%;实现上缴税金万元,同比减少万元,下降。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6月,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减少了1起,死亡人数减少了1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经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煤炭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煤矿矿长(法人)月会制度、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等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煤炭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煤炭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每月26日矿长月会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1-6月,共组织召开各类煤炭安全生产会议26次,制定下发安全工作文件13份,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资料2000余份,抓好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考核,明确责任,抓好煤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坚持以“具体、现实、可衡量、有时间限制”为标准,针对去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结合平时的检查督查情况和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对各监管小组和各煤矿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细致的考核。于2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县2009年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部署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表彰了20*年度煤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云政发[20*]178号)精神,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岗位工作要求,制定了局长、副局长和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细化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监管会议制度》、《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督查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弥煤发[2009]11号),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产检查验收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3月20日下午召开的第一季度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县政府张春泽副县长同我局局长、局长同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同各监管小组组长、各监管小组组长同各煤矿法人层层签订了2009年*县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安排的落实。

(三)统一标准,严格要求,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了“春节后煤矿恢复生产检查验收”、“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雨季三防”、“瓦斯治理”、“防雷减灾”、“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六月安全生产月”、“矿井安全评价”等专项行动,坚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整合内部人力资源,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工作责任和要求,坚持每月不少于两个轮次的检查频率,逐矿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督促指导,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1-6月,共检查煤矿267矿(次),查出事故隐患和问题2167条。对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坚持惩罚与教育结合的方式,对3家煤矿实施了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处理决定全部记入煤矿安全检查台帐,实行跟踪问效,并对重点矿井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指导整改,共督促各煤矿投入安全整改资金600余万元,抓好隐患的排查整改,整改率达92%,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事故防范能力。

在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中,组织督促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复产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规定,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我局各监管小组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拟申请复产验收矿井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把检查验收关。对重大隐患要求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签订事故隐患治理保证书,严格按“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原则进行整改。目前,全县春节期间放假及停产的23家煤矿,有18家通过检查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验收同意恢复生产;在汛期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中,督促各煤矿结合实际,制定“雨季三防”工作方案和措施,配齐“雨季三防”物资,加强雨季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范工作。6月份,根据暴雨持续的紧急情况,我局两次电话通知各煤矿企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中,组织24家井工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22家低瓦斯矿井,2家高瓦斯矿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两家高瓦斯矿井已委托云南省地方煤矿技术服务中心和昆明煤炭科学研究院编写《瓦斯治理方案》。并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是第八个“六月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早安排,早部署,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并印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悬挂横标、出黑板报、制作宣传图片、播放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举行安全知识竞赛、举办讲述煤矿安全事故主题报告会、参与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广泛宣传到全县煤炭行业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在整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煤炭局机关在显著位置悬挂横标两条,出黑板报两版,制作安全宣传展板4板;组织7人参加了县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人员较为集中的佛城农贸市场门口,展出了精心制作的安全宣传展板4板共54幅图片;散发《煤炭法》、《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等问题的咨询100余次。全县各煤矿企业也结合实际,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煤矿企业共悬挂横标50条,张贴标语1000余条,出黑板报25板,播放安全教育录像70场次,2000余名煤矿从业人员参加了安全知识竞赛。特别是6月16日在金鼎大酒店二楼电教室举办的“讲述煤矿安全事故,推动*煤炭产业安全发展”主题报告会,通过事故单位讲述拖白煤矿20*年“10·12”、小旧龙煤矿2009年“4·10”两起顶板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使参会者深受启迪,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

同时,为提高煤矿职工综合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煤矿抗灾应变能力,我局积极督促、组织和落实好各煤矿新(老)工人、矿长、技术负责人的培(复)训工作。1—6月,共组织新老工人培(复)训10期781人,组织矿长、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培(复)训9期29人,组织特员培(复)训5期128人,严格禁止各煤矿安排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工人下井作业。组织24家井工煤矿的机电技术人员,参加了云南省工业高级技工学校举办的煤矿安全供电技术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作水平。

(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革新。

由于受自然条件限制,我县辖区内所有煤矿均采用穿巷式采煤法。按照省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在全县逐步推行壁式采煤法,淘汰落后的穿巷式采煤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我局积极做好沟通协调,今年2月、3月组织部份骨干煤矿法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局安全生技科工程技术人员到罗平县、泸西县和圭山煤矿考察学习壁式采煤工艺及风井改造技术。结合矿井实际,组织各煤矿制定出采煤工艺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技术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技术指导。1-6月全县煤矿共投入350余万元资金进行回风井井口及风机房、地面设施的改造,目前已有14家煤矿完成改造,有6家煤矿正在改造中,3家煤矿正在进行改造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改造,大大提高了我县煤矿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7]151号)精神,我县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于20*年7月经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以“云煤整合[20*]16号“文件《关于红河州*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通过。整合方案批复后,县人民政府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告。我局在4月26日矿长月会作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动员,5月20日组织参与整合煤矿企业的整合主体及被整合对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整合工作的进度安排和各煤矿签订整合协议的时间,了相关要求。同时积极督促整合煤矿与地勘部门、煤矿设计部门协商,组织完成了麻梨坡、泥脖子、中山、小平坎、北头凹子等5家整合煤矿与相关地勘、设计部门签订了地质勘查及矿井设计协议;并积极配合县国土、发改等部门加快完善整合矿井矿界、矿权变更等相关后续工作,保障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煤炭市场管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

认真贯彻《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第446号令)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行业及非

煤矿山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开采。1-6月,全县共取缔炸封非法开采小煤矿144口(次),使用炸药2618公斤,出动人员3063人(次),出动车辆540辆(次),行政拘留非法开采人员63,没收生产工具250余件。同时,为从源头上遏制小煤矿非法开采,我局领导班子通过认真研究,深入实际实地勘查无证运煤车辆的运输路线,及时调整布置设卡堵截路线,对重点路段坚持24小时不间断查堵,严格煤炭票证调运制度,严防严查,盯死盯牢,加大对“重点户”、“钉子户”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拉运、无证经营煤产品的行为。1-6月,共查处非法运煤车辆38辆(次),没收煤产品100余吨,有效遏制了县境内非法开采的蔓延势头。6月11日,联合县国土、弥阳镇等部门,组织全县煤矿企业、煤炭经营户负责人召开了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同25家煤矿企业法人及8家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公司负责人分别签下了依法生产、规范经营保证书,齐抓共管整治非法开采。

煤矿月度工作总结范文 第2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任务。昨天,各县区对上半年工作和煤矿重点基础工作交叉检查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体上,各县区对交叉检查工作十分认真,对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存在问题的查找准确,下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安全,确保增长”为主线,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奋力勇为,较好地推进了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1—6月,全市煤炭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共生产原煤5.万吨,同比减少万吨、下降;实现工业产值亿元,同比减少亿元、下降;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减少亿元、下降;实现销售产值亿元,同比下降;洗精煤万吨,实现产值亿元。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4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9起、下降,少死亡14人、下降;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比去年同期的下降了。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在20*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合方案实施。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73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分局、国土局、公安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政府昭政电〔2009〕11号《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昭政办发〔2009〕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下发昭煤发〔2009〕31号《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昭煤发〔2009〕39号《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二是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煤矿,各县区正督促抓紧办理。三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共汇总上报了3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13万元。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五是积极为煤电、煤化工重点项目建设(筹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走低,导致煤炭产量、产值下滑。二是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煤矿办矿水平提升缓慢。三是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迟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是煤矿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全市正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半年,全市原煤产量仅占全年计划数1500万吨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年计划控制目标45人的55%,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用硬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确保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王市长在镇雄县五德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要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

(二)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王市长镇雄五德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建立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这一重要制度目前在一些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落实效果不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这次会议结束后,市局将按照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的规定,开展第二季度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辖区内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当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采矿权变更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要求没有吃透,不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上报整合方案前未组织煤矿签订整合协议,增大了工作难度。三是在编制上报整合方案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相邻重组型煤矿存在的地质灾害、股权纠纷等问题估计不足。四是多数整合矿井现有地质勘查成果难以满足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安全准入和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围绕一个目标,统一一个思想、防止两种不良倾向、注意三种特殊情况、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整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政府云政发〔20*〕151号文件上来,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煤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两种不良倾向,即:一是防止整合主体矿井牵制被整合矿井,不按政策和要求实施整合的不良倾向。对整合主体矿井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的行为,必须坚决防止、严厉打击。二是防止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甚至在整合协议中提出无礼要求、漫天要价、拖延整合关闭等不良倾向。

注意三种特殊情况,即:一是因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的问题。因矿井开采导致地质灾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热点。二是对2009年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工作难度大,要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关死关实。三是整合工作涉及煤矿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推进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干扰。工作中要动作快、出手快,排除各种因素干扰,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一是尽快组织煤矿企业签订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协议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部分相邻重组型矿井尚未签订整合协议,任务艰巨,必须加快进度。二是抓紧做好地质勘查。整合协议签订后,要抓紧启动地质勘查工作,为开展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做好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启动整合技改工作。四是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力推动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20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装备建设、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煤矿基础管理重点工作,但推进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市煤矿的总体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很差。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重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10月份左右,市局将组织对以上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作为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抓手,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力争全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度下降。

1.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为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_安委办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到2010年建成100对示范矿井和100个示范县。根据_安委办和省局的部署,结合*实际,市局下发昭煤发〔2009〕45号《关于印发*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确定的镇雄县大顺煤矿、威信县水洞坪煤矿2对“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同时建成市级规划的10对示范矿井,其中:镇雄县3对,威信县2对,彝良、昭阳、盐津、绥江、大关县各1对。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相对涌出量达8m3/t以上的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到2012年完成其他矿井的建设。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领导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各相关县区按市局下达的计划,尽快确定第一批示范矿井,报市局备案,并立即启动建设。三是要积极配合重庆煤科院专家组的工作,尽快完成专家会诊和编制“一井一策”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四是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区每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保证瓦斯治理投入,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凡不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不能按质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2.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市局已下发昭煤发〔2009〕46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市局组织*大地工程开发公司和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两个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鉴定工作,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六)强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隐患是事故之源。下半年,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狠下功夫,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一是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煤矿不安全坚决不准组织生产。二是深入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三违”“三超”、煤矿转让承包“三项清理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安全员和特员跟班、“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挂牌、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未整改完毕不摘牌。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是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提升煤矿保障水平。

(七)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管能否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煤矿生产是否安全。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抓好人员培训的重要性,按要求、按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人岗前培训规定,强化班前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二是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外出培训、现场操作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各地将举行庆祝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不添乱。一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负责制。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安排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安排专人严密监控,防止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国庆节期间,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市煤炭系统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经历了不少教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把抓落实作为首要的任务来完成,才能不断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对各县区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生产。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如果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炭产量、产值即使大幅上升,也不是成绩。必须明确,有安全才会有发展。市政府王市长明确提出,我们不要带血的gdp,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大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紧扣安全生产这个主题来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和落实工作措施。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下级政绩的首要指标,安全抓好了,就是最大的政绩;安全出了问题,就要从严处理。要牢固树立“100—1=0”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差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发生了事故,一切努力都是白废。

(二)坚决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各县多煤炭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得好的县区,工作效果就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就比较平稳,反之,工作就会流于一般化、起色不大。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果。

(三)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管矿,依法管矿,管住煤矿。当前,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一些煤矿企业严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直接管理煤矿企业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矿不严、管不住煤矿的问题。我们管不住煤矿,煤矿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受纪律处分、丢掉职务、丢掉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不断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找准依法管矿和严格管矿的结合点,牢固树立监管权威,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管好煤矿、管住煤矿。

煤矿月度工作总结范文 第3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回顾今年上半年工作,研究安排下半年任务。昨天,各县区对上半年工作和煤矿重点基础工作交叉检查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总体上,各县区对交叉检查工作十分认真,对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全面客观,存在问题的查找准确,下半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煤炭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法律危机的冲击,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确保安全,确保增长”为主线,以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正视困难,振奋精神,奋力勇为,较好地推进了全市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1—6月,全市煤炭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共生产原煤万吨,同比减少万吨、下降;实现工业产值亿元,同比减少亿元、下降;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减少亿元、下降;实现销售产值亿元,同比下降;洗精煤万吨,实现产值亿元。全市共发生煤矿事故14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9起、下降,少死亡14人、下降;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比去年同期的下降了。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及早研究部署,分解落实任务。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市政府第七次全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月7日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9日下发《昭通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工作意见》,对2009年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产煤县区,与各产煤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二)扎实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年初下发文件,对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并于2月27日召开全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统计调度。建立了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日报制度和“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掌握煤矿复工复产进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三是强化督查检查。于2月23日至3月5日对各县区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五个从严”要求,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口,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四)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在2008年各县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通过省级审批的基础上,切实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分别于4月、6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多次深入重点县区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专题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整合方案实施。各县区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公告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制定了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共有13个煤矿变更了企业名称、34个煤矿变更了采矿许可证、173个煤矿签订了整合协议、9个整合主体煤矿与政府签订了整合工作协议、138个煤矿启动了地质勘查工作(其中50个煤矿已完成)、82个煤矿启动了矿井初步设计(其中5个煤矿已完成)。

(五)深入开展杜绝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根据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我们制定了《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铁腕整治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煤矿”为主题,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从4月10日至7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杜绝较大以上煤矿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为推进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我局牵头,与煤监昭通分局、国土局、法律局、安监局共同组成7个工作组,从4月7日至17日深入7个重点产煤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矿井40对,下达执法文书38份,查出隐患284条(其中:“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132条、顶板管理88条、机电运输37条、其他27条),督促相关县区落实责任人,对查出的煤矿隐患和问题切实加强了整改。

(六)深刻吸取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镇雄县茶山煤矿“5·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们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5月16日镇雄五德会议、5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和市政府昭政电〔2009〕11号《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昭政办发〔2009〕7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与煤监昭通分局联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矿井29对,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66条,下达执法文书34份,对2个煤矿实施了经济处罚,有力促进了大检查活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于5月25日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茶山煤矿“5·15”重大事故防范措施转发各县区,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的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再掀整治风暴,全面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矿井坚决停产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四是开展清理打击煤矿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清理整治煤矿通风安全隐患、清理打击煤矿“三超”“三违”行为等“三项清理”。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五是下发昭煤发〔2009〕31号《关于建立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下发昭煤发〔2009〕39号《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六是切实加强了汛期煤矿安全工作,严防发生水害事故。七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6月18日至7月2日组织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和监管员共167人进行了以煤矿“一通三防”隐患识别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业务培训。

(七)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一是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托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共开展培训97期、9307人次。其中:特员培训9期、994人;煤炭专业函授大专班3期、319人;瓦斯监控系统操作员培训6期、617人;新工人岗前培训79期、7377人次。二是认真贯彻《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转让承包审查程序实施意见》,组织各县区开展了煤矿转让承包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并组成4个工作组,于5月6日至5月11日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市共有119个煤矿存在转让行为、1个煤矿有承包行为,其中:入股38个、收购49个、联合4个、重组28个;已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08个、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的11个。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的煤矿,各县区正督促抓紧办理。三是开展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文,及时组织各县区申报2009年度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项目,共汇总上报了38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3113万元。四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推进镇雄县煤炭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五是积极为煤电、煤法律重点项目建设(筹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筹建)工作。

今年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煤炭市场走低,导致煤炭产量、产值下滑。二是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未能按计划推进,煤矿办矿水平提升缓慢。三是煤炭资源整合推进迟缓,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三是煤矿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主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全市正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半年,全市原煤产量仅占全年计划数1500万吨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了全年计划控制目标45人的55%,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下大决心,用硬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主攻薄弱环节,确保圆满实现全年工作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双承诺、双保证”制度,是市政府王市长在镇雄县五德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要求,是监管手段的根本性创新。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极大地推进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并报市局备案。要从今年7月1日起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1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由事故煤矿按每死亡1人20万元的标准向政府交纳违约金,并对事故煤矿实施关闭(停);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除向政府按每死亡1人交纳20万元的违约金外,关闭事故矿井。

(二)严格执行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王市长镇雄五德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局建立了全市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这一重要制度目前在一些县区煤炭主管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落实效果不好。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一通三防”是煤矿瓦斯治理的治本措施,“一通三防”基础薄弱,是当前我市煤矿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根本不治、事故难控。这次会议结束后,市局将按照煤矿“一通三防”督查检查制度的规定,开展第二季度的督查检查工作。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辖区内煤矿“一通三防”突出问题的不断解决。

(三)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当前,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采矿权变更处于停滞状态,严重影响了整合工作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要求没有吃透,不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上报整合方案前未组织煤矿签订整合协议,增大了工作难度。三是在编制上报整合方案前,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相邻重组型煤矿存在的地质灾害、股权纠纷等问题估计不足。四是多数整合矿井现有地质勘查成果难以满足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安全准入和矿井初步设计的要求。针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

“围绕一个目标,统一一个思想、防止两种不良倾向、注意三种特殊情况、抓好四项基础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整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即:通过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实现产能提升、安全提升、企业做大、产业做强的目标。

统一一个思想,即: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省政府云政发〔2007〕151号文件上来,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煤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开展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止两种不良倾向,即:一是防止整合主体矿井牵制被整合矿井,不按政策和要求实施整合的不良倾向。对整合主体矿井钻政策空子、对被整合矿井实施不公正待遇的行为,必须坚决防止、严厉打击。二是防止被整合矿井不积极配合整合工作,甚至在整合协议中提出无礼要求、漫天要价、拖延整合关闭等不良倾向。

注意三种特殊情况,即:一是因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的问题。因矿井开采导致地质灾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热点。二是对2009年应整合关闭矿井的按期关闭工作难度大,要精心计划、周密安排、依法实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关死关实。三是整合工作涉及煤矿业主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推进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因素干扰。工作中要动作快、出手快,排除各种因素干扰,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即:一是尽快组织煤矿企业签订整合协议。签订整合协议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关键环节。当前部分相邻重组型矿井尚未签订整合协议,任务艰巨,必须加快进度。二是抓紧做好地质勘查。整合协议签订后,要抓紧启动地质勘查工作,为开展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抓紧做好矿井初步设计或技术改造方案,尽快启动整合技改工作。四是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对应整合关闭矿井的安全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力推动煤矿重点基础工作,提升产业发展水平。2005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了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方式改革、通风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建设、装备建设、采区设计和图纸交换等煤矿基础管理重点工作,但推进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全市煤矿的总体办矿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很差。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重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10月份左右,市局将组织对以上几项重点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攻坚战。“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把瓦斯治理作为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抓手,多管齐下,强力推进,力争全年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度下降。

1.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为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_安委办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到2010年建成100对示范矿井和100个示范县。根据_安委办和省局的部署,结合昭通实际,市局下发昭煤发〔2009〕45号《关于印发昭通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煤矿瓦斯治理

“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作了安排部署,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省确定的镇雄县大顺煤矿、威信县水洞坪煤矿2对“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同时建成市级规划的10对示范矿井,其中:镇雄县3对,威信县2对,彝良、昭阳、盐津、绥江、大关县各1对。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完成瓦斯等级鉴定相对涌出量达8m3/t以上的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建设;到2012年完成其他矿井的建设。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领导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推进“双百工程”示范矿井建设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各相关县区按市局下达的计划,尽快确定第一批示范矿井,报市局备案,并立即启动建设。三是要积极配合重庆煤科院专家组的工作,尽快完成专家会诊和编制“一井一策”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在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四是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各县区每月底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市局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区要督促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治理主体责任,保证瓦斯治理投入,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凡不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不能按质按期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2.认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市局已下发昭煤发〔2009〕46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对今年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市局组织昭通大地工程开发公司和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两个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展鉴定工作,到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提高瓦斯等级鉴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瓦斯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六)强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隐患是事故之源。下半年,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狠下功夫,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顺利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一是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严查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煤矿不安全坚决不准组织生产。二是深入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三违”“三超”、煤矿转让承包“三项清理整治”,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安全员和特员跟班、“敲帮问顶”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挂牌、整改“销号”制度,隐患未整改完毕不摘牌。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是目前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直至依法关闭矿井,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提升煤矿保障水平。

(七)加大力度开展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管能否到位,从业人员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煤矿生产是否安全。各县区、各煤矿企业务必充分认识抓好人员培训的重要性,按要求、按标准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培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人岗前培训规定,强化班前培训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培训,确保应知应会。二是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外出培训、现场操作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八)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节期间全国各地将举行庆祝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不添乱。一是要落实好各级领导负责制。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安排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要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安排专人严密监控,防止擅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酿成事故。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国庆节期间,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市煤炭系统在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也经历了不少教训。我们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方法,把抓落实作为首要的任务来完成,才能不断促进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对各县区煤炭系统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生产。推动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如果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炭产量、产值即使大幅上升,也不是成绩。必须明确,有安全才会有发展。市政府王市长明确提出,我们不要带血的gdp,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大家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紧扣安全生产这个主题来研究工作思路、部署和落实工作措施。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下级政绩的首要指标,安全抓好了,就是最大的政绩;安全出了问题,就要从严处理。要牢固树立“100—1=0”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若差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发生了事故,一切努力都是白废。

(二)坚决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各县多煤炭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得好的县区,工作效果就明显,特别是安全生产就比较平稳,反之,工作就会流于一般化、起色不大。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务必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果。

(三)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严格管矿,依法管矿,管住煤矿。当前,煤炭行业管理政策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一些煤矿企业严重地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直接管理煤矿企业的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矿不严、管不住煤矿的问题。我们管不住煤矿,煤矿就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受纪律处分、丢掉职务、丢掉公职、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县区煤炭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断不断学习借鉴,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找准依法管矿和严格管矿的结合点,牢固树立监管权威,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管好煤矿、管住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