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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组织工作总结(合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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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五)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或者从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四)进行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转团、拼团或者擅自变更行程;

广东组织工作总结 第1篇

20xx年工程项目部工作总结

20xx年是xx城市项目开局之年。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项目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克服了种种困难,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在长泰集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今后集团大发展,实现新跨越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

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xx城市前期工作相对详细,比较扎实。我们实地考察了万科·金域曲江、龙湖·紫都城、白桦林居等三十多个名盘,搜集了大量楼盘资料。经过大量市场调研,多次论证。对项目周边消费群体和咸阳市区所有楼盘,尤其是城西项目进行了详细调研,确定了xx城市包括市场定位和开发理念在内的全程策划方案。把xx城市打造成咸阳品牌楼盘和长泰集团示范项目。在住宅开发上注重品质,打造品牌;在产品定位上追求差异,提高档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颇具特色的产品策略。这是产品一经上市,就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的主要原因。

800KVA箱变工程,元月5日施工,3月10日正式供电,为主体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2月21日项目部完成了部门组建,人员配备工作,进入项目实质运作阶段。3月份主体劳务公司进场施工,水、电安装,防水工程施工队伍确定。景观绿化工程,售楼部装潢工程顺利完成。

二、 逆市热销,顺利开盘

6月5日,xx城市一期顺利开盘。当日凌晨四.五点,就有客户来到金桥国际酒店排队买房。上午九时公开选房活动开始,不到三个小时,成交客户150多批,当日可回收现金6000多万元,在咸阳楼市低迷的氛围里,xx城市逆市飞扬,势头强劲,被业界誉为“xx城市”现象,大大提升了咸阳楼市的自信指数,在咸阳刮起了一股“xx城市风”,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业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顺利开盘后,销售部全体置业顾问们在经理xxx带领下,采取“双节优惠”、“特价房”、“现房加推”、“老带新”、郊县巡展、客户回访、市区发单等措施,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销售热潮。大打“亲情牌”,中秋节为客户送月饼,年前为客户送台历,“老带新”送购物卡等措施,赢得了客户好评和市场份额。

12月x日,举办了xx城市首届中外文化交流活动。来自大洋彼岸的三位美国朋友就婚姻问题与50多位客户,嘉宾进行了广泛交流,取得了业主好评。截止年底,实际成交客户200多批:实际回收资金6000多万元,为公司赢得了可观效益和良好声誉。xx城市荣获

2011年咸阳市品牌楼盘;12月23日再次荣获2011年咸阳楼市金鼎奖――最宜居住宅奖项。这是长泰集团发展史上获得的第一个市级楼盘金奖。

三、主体施工,进展顺利

xx城市一期工程(1#、2#商住楼),3月初正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经过八个多月顽强拼搏,克服种种技术难题,保品质、保安全、战严寒、斗酷暑、赶时间、拼速度,终于在12月13日荣耀封顶。年底顺利完成砌体施工,12月28日通过市质监站主体验收,12月31日通过市住建局市级文明工地验收,为下一步安装和装饰工程创造了有利条件。

xx城市二期工程(3#、4#住宅楼)完成了拆迁、勘察、方案论证和施工图设计任务。预计今年3月正式动工建设。

四、 稳定人员,建立机构

在项目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做好人员稳定工作十分重要。稳定人员是做好项目部工作的前提条件,事关公司长远发展。2月x日项目部各部门正式组建,下设6个部:即工程部、销售部、 监理部 、行政部 、财务部 。配备人员共28名。为充分调动项目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项目部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关心员工,帮助员工,充分发挥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0月x日,举办了以《责任与发展》为主题的青年员工座谈会。项目总经理xxx发表演讲《职业生涯规划与定位》,使参会青年员工深受鼓舞。项目部还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各岗位人员职责,领导分工及例会制度。在三部合一,职能交叉,首次尝试扩大劳务承包的新形势下,不断完善,逐渐提升,使项目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展望20xx年项目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全力做好20xx年项目部各项工作。

二、 提前完成一期工程(1# 2#商住楼)安装、室外配套等全部工程,力争提前2个月交付使用,确保客户提前一个月入住。

三、 完成地下车库及西边绿化景观工程。二期工程(3# 、4#住宅楼)在完成地下室内外回填后,力争完成主体6层以上。

四、 xx城市二期争取下半年开盘,本年度力争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广东组织工作总结 第2篇

一、坪山办事处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坪山办事处紧紧围绕新区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征收拆迁、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社会建设、作风转变等重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辖区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党建工作切实加强。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所有处级干部到挂点社区讲党课,并按要求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对照“不严不实”的“四个病症”,查摆处级干部个人不严不实问题159条,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在落实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推行社区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有效构筑起“办事处领导驻点、社区委员包片、党员联户”的党员联系群众体系。全年办事处领导干部走访、接待群众2275人次,社区党员上门走访困难群众4687人次,共收集各类问题351个,解决334个;三是创新开展党员党性教育全员轮训,组织1554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党员前往市委党校脱产培训,成为深圳市首个开展党员党性教育全员轮训的街道(办事处);四是全面铺开社区党员激励关怀工作,全年共关怀各类党员268人,其中关怀患重大疾病党员65人,发放关怀慰问金xxx元,提升了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

2.“交通建设大会战”稳步推进。积极做好“交通建设大会战”项目征收补偿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考核奖励机制和项目台账制度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组建百人征收拆迁队伍,由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担任“路长”,包干负责。目前已完成龙坪路、坪联路、碧沙北路的征收补偿工作;签订永久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份,涉及面积约1万平方米,与27栋房屋业主达成签约意向,涉及面积约1万平方米;完成南坪三期、宝坪路、碧沙北路的转地工作;完成整个交通建设大会战涉及城市化转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地块8个,涉及面积xxx平方米;拆除房屋面积xxx平方米;金田西路改扩建工程提前开工建设。

3.土地整备工作进展顺利。南布、沙湖土地整备“整村统筹”项目稳步开展,其中沙湖土地整备项目单元规划获市政府审批通过,目前已签订四方框架协议。南布土地整备项目已完成社区集体资产评估及报告审核,并选定合作开发单位;编制完成《坪山办事处“整村统筹”土地整备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为全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积极推进市政征收、“菜篮子”收地及历史遗留地块处理等工作,共完成土地入库万平方米,基本完成新区土地整备入库年度工作要求。

4.城市更新有序开展。六和商业广场、xxx、洋母帐等3个城市更新项目均已完成封顶建设,并基本预售完毕。均田项目一期已顺利动工,正山甲项目二期完成实施主体确认,世界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取得单元规划批复。宝山南、xxx、汤坑第一工业区及马东等4个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更新计划,xxx新单元用地万平方米。

5.综治信访维稳平稳可控。全面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健全社会矛盾排查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扎实推进社区治安队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防控能力。加强社会矛盾和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年处理各类纠纷2740宗,涉及人员xxx名,结案2401宗。其中群众来信来访612宗,结案553宗;法律纠纷373宗,结案289宗;劳资纠纷1755宗,结案1559宗。处置群体性事件(30人以上)56宗,涉及人数3600人,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在辖区内得以化解稳控。

6.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挂点群死群伤及重特大安全风险点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963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0008处,完成整改8252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82份,罚款万元,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各类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可控。积极推进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基础信息采集率100%,自查自报率100%,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规划企业数和各项考核指标要求。

7.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启动城市管理“微改革”,完成天虹商场等20家“便捷设施共享”项目;健全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模式,在竹坑、沙坣、沙湖等社区开展流动摊档临时疏导点试点,优化市容秩序;启动“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监督和规范城管执法,实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年累计查处乱摆卖万余宗,占道经营万宗,乱搭建627宗,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第四季度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在特区外组别排名第六,年度考核排名上升12名,获得“20xx年度进步单位”称号。沙湖等6个社区获得“广东省卫生村”称号,田头、六联2个社区获得“深圳市卫生村”称号。

8.民生工程全面推进。20xx年,办事处积极盘活历年结余资金,投入亿元为各社区开展惠民工程415项;投入近2000万元,实施“群众点菜,政府买单”项目95个,解决社区基础设施薄弱问题,目前已全部完工;全年完成村道硬底化工程约74项、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18项、水塘加固工程12项、社区公园建设工程5项。扎实推进“宜居社区”创建活动,辖区17个社区已有14个获评“广东省宜居社区”。

10.计生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大力推进“孕妈咪驿站”项目,至今已服务1123人次,今年6月“孕妈咪驿站”项目作为为民服务品牌项目向全市推广;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慰问活动,全年累计慰问独生子女计生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164户,发放慰问金万元。

11.困难群体帮扶落实到位。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养育扶助金万元;慰问困难家庭195户,发放慰问金万元;发放低保残疾家庭生活补助金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万元。助残日期间为478名残疾人发放慰问金万元;登记办理《敬老优待证》590张,发放高龄津贴万元。投入万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居家养老对象698人。

12.就业服务优质高效。举办“春风行动”等公益性专场招聘会12场,提供就业岗位万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42人,补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28人,兑现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万元;组织户籍人员参加技能培训547人,提高了户籍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户籍失业人员再就业142人,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13.转型项目扎实推进。加快淘汰落后产业,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升级,目前辖区229家三来一补企业已完成转型226家。集体经济转型项目进展顺利,六联浪尾工改商项目已完成海科兴留学生创业园的商业配套。通过对沙湖、坪环两个社区企业现状调研,向新区递交社区经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修改意见,加快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各项扶持政策实施。

14.文化建设惠及全民。一是积极开展元宵麒麟巡游、文艺进社区、广场舞展演等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二是大力推进“文化新城”风景林带建设,结合大万世居国学馆、xxx友等资源,开展各类客家民俗文化和国学普及活动。深入打造“微‘孝’行动·爱满社区”等项目,共计开展活动33场,服务8000余人次;三是以民生服务为导向,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强力推进五大类共17个现代市民培育工程活动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在20xx年坪山新区现代市民培育工程实施项目考核中,位列区属单位第一;四是出版发行全省首部街道级年鉴——《坪山办事处年鉴(20xx卷)》,全面反映了2014年办事处在推进转型升级、城市管理、民生发展、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工作。

广东组织工作总结 第3篇

广东省第十二届_常务委员会

公 告(第87号)

《广东省旅游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_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广东省旅游条例

(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_旅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以及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建设、公共服务、产业促进、经营服务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省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全域旅游发展,体现岭南文化特色,形成政府引导、依法监管、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旅游者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旅游业的发展,统 筹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旅游业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工作的统筹协调、行业指导、旅游推广、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业发展的相关工作,保障和促进旅游业发展。

第六条 鼓励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机构和公民开展旅游公益宣传,普及旅游知识。

第七条 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引导、服务、交流、协调、监督作用,推动旅游业诚信建设,并建立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评价机制和优质服务奖励制度,改善旅游从业环境,依法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章 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

第八条 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旅游产品和服务,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二)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真实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和其他有关情况;

(三)要求旅游经营者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证旅游产品、服务的内容和质量;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五)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或者从业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 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设施,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文明旅游;

(二)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三)对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四)在旅游活动中遵守安全警示等旅游安全有关规定,对国家和本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当地居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或者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

(二)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三)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以刻划、涂污等方式损坏旅游地文物古迹;

(四)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符合法定情形可以依法变更旅游服务内容;

(三)自主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拒绝违法检查、收费、集资、摊派等;

(四)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旅游经营者尚未公开的旅游路线和其他旅游服务产品、营销计划、销售渠道、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

(五)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法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需要第三方提供游览、住宿、交通、餐饮、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从具有法定资质的经营者中选择;

(二)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提供规范化的旅游服务;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为旅游者依法处理旅游纠纷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规范、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等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相关规定或者不履行价格承诺;

(二)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

(三)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四)泄露、公开和非法使用旅游者个人信息;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旅游从业人员从事旅游业务,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随身物品,拒绝其提出的超过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二)依法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劳动合同,获得与其职业等级、服务质量相一致的劳动报酬,拒绝旅游经营者提出的垫付费用等不合理要求;

(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

(四)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随团导游在景区进行讲解服务的,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经营者不得阻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旅游从业人员从事旅游业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佩戴或者携带导游证等证件;

(二)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三)依法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安全、健康、文明、环保旅游;

(四)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和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及时制止旅游者违背旅游目的地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等不文明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旅游从业人员从事旅游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二)拒绝履行旅游合同;

(三)强行滞留旅游团队或者在旅途中甩团、甩客;

(四)诱骗或者以殴打、弃置、恐吓、辱骂、限制活动自由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或者服务;

(五)未经旅游者同意公开其信息;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从业人员发生争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从业人员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向公安、旅游、工商和物价等主管部门投诉;

(四)根据仲裁协议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从业人员之间或者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从业人员之间发生争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保障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零负团费和其他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三)发布虚假旅游服务信息,误导旅游者;

(四)进行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转团、拼团或者擅自变更行程;

(五)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或者通过对旅游者实施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接受服务;

(六)与购物场所经营者串通,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七)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另行付费项目;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个人,不得从事导游、领队业务。

第二十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明示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的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教师、高校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旅游者实行门票减免。

在景区内从事商品销售等服务活动的商品销售者或者其他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诚信经营、公平交易,服从景区管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

(二)与旅行社或者旅游从业人员串通,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对旅行社或者旅游从业人员给予贿赂,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者兜售商品;

(三)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开办民宿旅游经营,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人文、自然景观和风俗文化等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对民宿经营管理的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宿经营管理;支持在具有旅游资源的乡村发展民宿,经营者可以采取租赁、联营等方式,委托有关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开办民宿旅游经营实行登记制度。城镇和乡村居民开办民宿旅游经营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制定。

广东组织工作总结 第4篇

尊敬的xxx任,各位领导:

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全力攻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为四川省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成都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准备情况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一是全面启动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7月6日,市政府组织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召开环保督察专题工作会,听取市环保局环保督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全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违法企业清理整顿、信访投诉、规划环评等问题开展全面梳理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成都市环保督察自查整改方案将于近期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各区(市)县(含高新区、天府新区)已按照会议要求,全面启动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各地均召开了环保督察前期准备工作会,正式印发或草拟了环保督察自查工作方案,初步搭建完成迎检工作机制,加强了人员、设备、经费的保障。二是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强化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环境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有关领导多次对环保督察有关文件进行签批,要求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二)环保部门全力推进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成都市环保局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成都市环保局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市环保系统环保督察的组织领导、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其中,梳理自查整改工作责任清单41项、重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64项、组成专项督察组11个。二是接受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及相关环保工作专项督查,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邛崃市、新津县、都江堰市和青羊区等6个区(市)县接受现场检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提供工作。三是做好基础资料填报工作。按照关于收集环境保护基础信息资料的有关要求,做好全市环保督察迎检资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四是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督察专题培训,并在会后及时向全市环保系统传达了会议主要精神和做了工作安排部署。五是组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等人员前往河北、云南、河南等省(自治区)学习考察环保督察工作经验,对照各地迎检要求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二、新环保法和xxx56号文件实施情况

三、环保三个“十条”贯彻进展情况

(一)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