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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范文(推荐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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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全县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_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_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_备案。

第八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考核机构可以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机构的医师。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机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第十六条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机构应当予以同意。

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参加考核医师考核周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第十八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第四章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第二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三十四条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_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_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_主管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负责注册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并逐级上报至_备案。

第八条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第九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委托的考核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可以对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管理

第十一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第十二条考核机构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考核机构可以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机构的医师。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要求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四条考核机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第十六条医师认为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机构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机构应当予以同意。

考核机构的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考核机构提供参加考核医师考核周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第十八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需提前进行考核的医师,由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向考核机构报告。

第四章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一般程序为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的考核。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第二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第二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四)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按照本办法对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或者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医师定期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经责令仍不改正的,对该机构及其主要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一条医师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的,应当取消其考核结果,并判定为该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中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核准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卫生或中医药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本办法所称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本办法所称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第三十四条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_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3篇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机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4篇

_近日《处方管理办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两《办法》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处方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处方权的获得、处方的开具、处方的调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办法》要求,医生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办法》规定,医师要定期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并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今年麻疹风疹疫情有所上升

_近日公布了2007年2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乙肝、_、痢疾、麻疹。该月全国报告麻疹病例9501例,与上月(8447例)相比上升了%,与去年同期(5641例)相比上升了%。今年以来全国麻疹疫情呈快速增长态势,1月至2月报告病例数明显高于前两年同期水平,局部地区出现麻疹暴发疫情。该月全国报告风疹病例2341例,与上月(2101例)相比上升了%,与去年同期(1001例)相比上升了%。

青海省社区卫生服务补助金将实行考核发放

中央财政将从今年起,对西部地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社区服务人口给予人均4元的补助。青海省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增加补助。近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订出台了《青海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对补助金实行考核发放。

该考核办法把社区居民综合满意度作为核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的重要依据,具体确定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及居民健康管理等10个方面,共26项指标。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按实际服务数量给予全额补助;考核得分在60―79分,按实际服务数量的60%给予补助;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令其限期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

北京市结核病疫情回升 已位居传染病死亡率首位

北京市卫生局透露,全市结核病疫情已呈回升趋势,全市登记的肺结核病人数接近4000人。其中,流动人口中的肺结核病例去年首次超过了户籍人口肺结核病例的一半以上。肺结核病已位居全市传染病死亡率首位。

今年“结核病日”的主题是“结核流行广泛,控制从我做起”。据统计,全市近年结核病排在传染病发病数的前三位,死亡率的第一位。其中,2000年以来,在本市居民中,每年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数都在2500人左右。而流动人口中的肺结核病例报告数量不断增长。

我国发现107种新型抗菌肽

近日,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在动物来源的抗菌肽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在单个两栖动物个体中发现了107种新型的抗菌肽类似多肽,占全世界已知抗菌肽总数的百分之十左右,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丰富的抗菌肽资源。该研究成果日前在《分子细胞蛋白质组学》上发表。

去年全国有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截止到去年底,中国内地已有1451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占全国总数的;参合农民已达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益面逐步扩大,已经补偿农民亿人次;累计补偿达亿元。

目前,已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政府领导,_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了参合农民在本县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办法和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

贵州同济堂登陆纽约股市

贵州同济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美国当地时间3月15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登陆纽约股市的首家中医药企业。该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代号为TCM,首次公开发行990万股美国存托凭证,融资额为亿美元。

近日,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教授大卫・努特和他的同事们根据对社会的实际危害性高低列出了十大最有害健康_,依次分别是:_、_、巴比土酸盐、_、酒精、__、BZD苯二氮、安非他明、烟草、丁丙诺啡。

国家食品药品_设立八条廉政高压线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5篇

一、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考核机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然后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二、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形式有:

个人述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6篇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卫生局医防综合股,万安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全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公布受委托的考核机构名单及其考核范围;加强与被委托考核机构的联系,努力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负责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考核机构职责

县医院、中医院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专门的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负责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考核细则,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密组织,规范医师考核工作。考核机构应当设立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具体事务工作。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定期考核工作程序,认真开展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按时报送考核相关资料,及时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县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均应按照规定接受定期考核。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三、考核机构及考核范围

(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同意339个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批复》(卫医秘[*]952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我县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分别承担我县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考核机构按照核准的考核类别负责对本机构相应类别医师的定期考核,同时承担我局制定的对其他机构医师考核工作。

1、*县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和全县临床类别、口腔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县中医院负责本院和全县中医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3、全县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_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二)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三)医师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相衔接,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职业道德评定,按照_《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四)业务水平测评按照医师的级别、类别,结合专业分别组织实施。

业务水平测评分为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及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1、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2、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实践技能考核或考试;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4、患者评价或同行评议。

(五)考核机构先对报送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医师再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作出定期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一)集中考核。本年度12月至下一年度2月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的对象为:至本年度12月31日,执业注册满两年或考核合格已满两年的医师。

本年度11月3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接受考核医师名单汇总送交相应的考核机构和县卫生局。

本年度12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和本年度业务水平考试范围、大纲,通知至委托考核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所在机构负责将业务水平考试的相关安排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次年1月1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接受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附件五),并将应接受考核医师《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医师定期考核档案》(附件一)(首次接受考核医师)一式二份以及其他材料,按照考核名单报送途径报考核机构。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7篇

[关键词] 医院管理;医师;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中、高级职称临床医师是医院发展的主要力量,医院“只进不出”的职称晋升模式,使很多业技术人员职称到手后不思进取,停滞不前[1]。建立有效的聘后管理机制能在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形成有效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继续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医疗技术和科研能力[2-3]。而目前大多数医院的绩效考核,内容较笼统,缺乏客观衡量标准,指标未量化且考核方法单一,考核过程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激励、鞭策作用[4]。本研究通过文献回顾、专家访谈、专家会议和专家咨询,建立了医师聘后量化指标考核体系,旨在使考核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和导向性,对临床医师实施规范化的综合评价,为人才的进出和提升等提供有力的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指标选取

在大量文献回顾、专家访谈的基础上制定了指标选取原则:①注重实绩;②能级层次原则;③整体性原则;④可操作性原则。初步拟定的聘后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由其延伸出的二级指标11个和三级指标45个(内科医师)、49个(外科医师)。

编制咨询问卷

问卷首页介绍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并说明德尔菲(Delphi)法原理,主要内容包括专家基本资料、有关聘后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征询表,最后设置开放式问题,咨询专家对该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会议法和德尔菲法

组织山东某三甲医院7名专家讨论初拟考核指标体系,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指标的内涵进一步界定,汇总后修改完善指标体系形成第一轮征询调查表。

对山东省某三甲医院25名专家进行两轮咨询,专家对各级指标提出增加、删减或修改等意见并评估各指标权重。每轮调查要求专家在收到问卷后3周内回复。

专家遴选标准:①副高及以上职称;②本科及以上学历;③ 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④对本研究知情同意且有较高的积极性;⑤有时间参加本研究。参与会议的7名专家不纳入咨询专家范围。

数据统计

判断依据的量化 指标重要性程度:Likert 5级评分法,很重要、重要、一般重要、不太重要、不重要分别赋5、4、3、2、1分。熟悉程度分为很熟悉、较熟悉、一般、不太熟悉、不熟悉,依次赋系数、、、、。判断依据分为实践经验(大、中、小)、理论分析(大、中、小)、国内外资料参阅(大、中、小)、直观选择()。

统计方法 专家积极系数用问卷回收率表示;意见集中程度用指标重要性赋值均数表示;意见协调程度用变异系数表示;权威程度用权威系数(该指标判断系数和其熟悉程度系数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各指标的重要性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各指标的权重用均值表示。将收集的数据用SPSS 软件处理。

指标纳入标准 纳入指标同时满足重要性赋值均数>和变异系数

2 结果

咨询专家情况

基本情况 参与本研究的32位专家均来自山东某三级甲等医院,年龄:32~59岁,平均(±)岁;工作年限:10~43年,平均(±)年;学历:本科14人(),硕士8人(),博士9人(),博士后1人();职称:高级28人(),副高级4人();有行政职务26人()。

专家的积极性和权威程度 两轮咨询各发问卷25份,有效回收率均为100%。专家的权威系数均值为。

专家意见的集中程度和协调程度 第一轮专家咨询的指标重要性赋值均数最小值为,最大值为,平均;第二轮咨询的指标重要性赋值均数最小值为,最大值为,平均。两轮专家咨询中指标变异系数最小值为,最大值为。

指标筛选结果

经专家会议讨论后在“职业道德”中添加“医德医风”,删除“教学”中的“院内学术讲座”。第一轮专家咨询删除不符合指标筛选标准的“开展新技术”,有专家对“日均门诊人次”提出异议,建议改为“收住院人次”。第二轮咨询专家意见基本统一。经专家会议法和两轮专家咨询共删除2项、添加1项、修改1项,最终确定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1个和三级指标44个(内科医师,见表1)、48个(外科医师),外科与内科医师不同部分见表2。

3 讨论

多种方法的使用

本研究有机地结合了文献回顾法、专家访谈法、专家会议法和Delphi法,保证了所选指标体系大而全。通过大量阅读文献和专家访谈,结合该领域以往研究成果和专家经验,全面制订指标,增加指标数量,同时制定了指标选取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指标选取的正确性[5],而专家会议法、德尔菲法综合了多名专家经验与主观判断,在指标的筛选上具有较强的科学性[5],保证了指标的质量。本研究所选专家来自同一家医院,熟悉该医院情况,两轮专家咨询的问卷回收率和权威系数均值高,说明专家积极性和权威程度高,代表性好,所得结果可靠。

指标的选取

医师个人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医院的整体竞争力[3],因此在制订对临床医师聘后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时应结合国内外医疗环境,以医院的发展目标为导向,指标体系要全面反映临床医师的综合情况,涵盖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同时,指标的选取在遵循可比性原则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如结合外科工作特点,外科医师的考核指标较内科医师增加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和术前平均住院日。指标选取遵循可操作原则,如删除“院内学术讲座”,由于医师较多,每人院内学术讲座一次不切实际,且对工作意义不大的讲座参与人员较少,建议将其删除或改为“院内外学术讲座”。指标选取遵循可量化原则,尽量选取客观的可定量的指标,定性指标应能转换为量性指标,如按照不同的程度按等级赋值。

指标的权重

本研究四个一级指标中,医疗业绩所占权重最大,这与_要求卫生行业技术人员评价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相符。医疗业绩是医师的业务指标,它是医师人才思想、品德、知识、才能的综合反映,衡量一个临床医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考察其工作实绩的大小。结果还显示高、中级职称医师不同指标的权重存在差异,这是因为不同级别临床医师职责不全相同,难以用一个标准考察评价,考核要根据人才能级层次和岗位职责选择不同的标准,如高级职称医师经验丰富,对学科的发展起着带头和引导的作用,要求注重开拓性,因此考核体系中科研教学、疑难危重比例的诊治指标所占权重大;而对于中级职称医师则更强调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要求其在临床工作中能独当一面,因而中级职称医师医疗业绩指标权重偏大。

关于聘后量化考核实施的思考和建议

公开和反馈考核结果 明确规定聘后量化考核的流程和相关人员职责等,向全体职工公开,同时建立考核申诉制度,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使接受考核的人员对考核工作并表示理解和支持,以便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此外,将考核结果公开并及时全面地向被考核者本人反馈,有助于个人自我总结和评价,使其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对今后的努力方向有引导和激励作用,促其全面发展。公开考核结果还可以在临床医师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医师队伍建设[6]。

保证考核结果的有效性 目前很多医院没有很好地利用考核结果,考核只是为利益分配提供依据,对于考核结果的片面应用使考核的作用受限[7],只能短期内激发员工积极性。为保证考核对医师个人发展起到持续有效的促进作用,可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医生执业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医生聘用或解聘、入编、考评、职称晋升、职务提升、分配等的决策依据[8],真正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同时在制订考核体系时结合医院的性质和长期发展目标,使考核工作具导向性,引导医师成长,同时充分尊重医师的主体意识和需求,调动各级医师的主观能动性[9],促进科室和医院宏观决策执行效果和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推进整个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考核的时效性 考核周期太长起不到激励作用,太短则会增加临床医师和管理人员的负担,因此要设定适当的考核间隔,建议每年考核一次,同时将聘后量化考核与医师定期考核、执业医师考核结合,避免反复考试占用临床医师过多时间[10]。

本研究结合文献阅读、专家访谈、专家会议法、Delphi法确定了一套全面、科学、可操作并且有导向作用的聘后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为医院评聘、晋升等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临床医师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了方向,但本研究所选专家均来自某三甲医院,指标筛选过程中结合了该医院的发展情况和要求,因此在推广使用时建议根据医院的不同对指标体系作出适当调整。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扩大咨询专家的地域范围,以利于广泛征求来自不同的有代表性医院的专家意见,建立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医师聘后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 陈国良,车伟平.对高级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J].中华医院管理,1999,15(3):140-141.

[2] 张静荣,张建,华琦.优化临床科室绩效评价体系 增强医院整体竞争实力[J].中华医院管理,2006,22(10):719-720.

[3] Karlijn O,Marjan JF,Onyebuchi AA,et al. Doctor performance assessment in daily practise:does it help doctors or not? A systematic review [J]. Medical Education, 2007,(41):1039-1049.

[4] 邵志民,田晓洁.医院管理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建路径与效果评价[J].中国医院管理,2009,29(6):50-53.

[5] 李亮.评价中权系数理论与方法比较[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9.

[6] Edwards MT. Clinical peer review program self-evaluation for US hospitals [J]. American Journal of Medical Quality,2010,(25):474-480.

[7] 杨芬,黄继宏,黄小奕,等.医院医技科室工作量考核标准化的探索[J].卫生经济研究,2007,(6):35-36.

[8] 陆慧菁,李琳,杨广黔.医生绩效考核模型的建立及应用[J].中国医院管理,2006,26(6):39-40.

[9] Bruin D. Pay-for-performance in disease management: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 [J]. BMC Health Services Research,2011,11:272.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8篇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的考核。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评定,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谁应该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都须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3.乡村医师是否考核?

不考。

4.在考核期间从助理医师变更到执业医师的医师需要进行考核吗?

需要。

5.执业年限如何计算?

按医师执业证书上发证时间计算,未满两年的医师,不强制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以首次注册时间计算(比如:周期的考核, 之前取得执业证书的医师参加本周期考核)。

6.申请简易程序的医师如何计算执业5年和12年?

“2015年7月1日”- “首次注册时间”

7. 1999年前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注册时间为2003年,系统中注册时间填写哪一年?

填写1999年。

8. 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正在注册,需要参加考核吗?

不需要。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两年的医师,才需要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9.部队医院转业到地方医院,执业证时间怎么填写?

按照在地方医院注册的时间为准。

10.对于在进行规培没有注册地点的人员谁来考核?

规培机构负责考核。

11.注册在本院但是不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如何考核?

注册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只要是有注册地点的必须考核。

12.注册在本院考核期间去进修、研究生、博士生在读人员如何考核?

注册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只要是有注册地点的必须考核。

13. 医师执业机构变更后,原考核结果仍然有效吗?

如果本省范围内变更执业机构,原考核结果仍然有效,不需要重复参加本周期考核。若跨省变更执业机构,则需根据所跨省份具体要求而定。

14. 对于已经不在本省执业的医师如何考核?

需要补考的开具纸质版证明。

15.申请建议程序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执业证注册时间页照片,及相关奖励材料。

16. 人文免考统一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17. 对于不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何如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本人书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并上传在继续医学教育免考申请的材料中。

18.没有医学继教的,人事继教是否认可?

认可。

19. 出现医疗事故的如何考核?

在考核周期内,负有完全和主要责任的,考核机构认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待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进行再培训。

20. 个人执业地点变更如何考核?

由现执业机构根据执业单位出具的证明进行考核操作。证明无固定格式,以现执业机构认可为准。

21. 系统内发现所管辖的卫生机构缺失、人员缺失、隶属关系不正确等问题如何处理?

初始化信息来源于《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以下简称注册系统),请在注册系统确认是否有该卫生机构、人员以及是否已激活注册。以上条件都满足时,定考系统才能够获取卫生机构和相关人员信息。(注册系统内没有信息的未注册激活)。因此,卫生行政部门需确定注册系统内的卫生机构、医师的状态是否已注册和激活。核实无误后,将缺少的机构、人员信息、正确隶属关系汇总至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全盟市情况发至自治区定考办,自治区定考办统一上报国家定考办公室,将于每日定期进行修改调整。

22.发现医师身份证号错误如何处理?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9篇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_《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

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

第八条

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

第九条

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十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二条

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科室按临床医师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三条

考核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期第一年的1月底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科室。

第十四条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五条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八条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考核时间的前十天公布考核人员名单,医师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九条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可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停其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者,停止其医疗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本办法规定的不合格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院外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三)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二条

医师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

根据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稳妥有序地开展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

二、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内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测评。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

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种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四、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

(一)一般程序:

1.条件:除符合简易考核程序条件之外的其他医师,均执行一般考核程序。

2.流程:由医师本人在

“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中填写医师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签署初步评定意见,报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核。所在科室和考核委员会对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医师个人述职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二)简易程序:

1.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并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流程:医师本人在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中填写医师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考核组长和科主任在医师考核表中签署考核意见,报我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考核结论形成

1.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和业务测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六、考核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全部考核工作在每个考核周期第二年的十月底前完成。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七、考核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北京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八、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执行。

九、本方案自之日起实施。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稳妥有序地开展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

二、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内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测评。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

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种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四、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

(一)一般程序:

1.条件:除符合简易考核程序条件之外的其他医师,均执行一般考核程序。

2.流程:由医师本人在

“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中填写医师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签署初步评定意见,报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核。所在科室和考核委员会对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医师个人述职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二)简易程序:

1.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并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流程:医师本人在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中填写医师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考核组长和科主任在医师考核表中签署考核意见,报我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考核结论形成

1.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和业务测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六、考核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全部考核工作在每个考核周期第二年的十月底前完成。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七、考核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北京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八、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执行。

九、本方案自之日起实施。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10篇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宣城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宣卫医[*]7号)文件精神,按照《广德县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全县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行医师定期考核是《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县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医防综合股。考核机构(县医院、中医院)要成立由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的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具体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科学组织实施,并为接受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组织对医师定期考核相关文件的学习,按照规定及时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考核机构的联系和协调,按时报送考核相关资料。

二、考核对象

至*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满2年(即在*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考核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4个类别。

三、具体考核时间安排

(一)4月3日前,县卫生局成立医师考核领导小组,各考核机构成立考核委员会,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完成全县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布置工作,组织全县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4月5日前,县卫生局将领导小组名单和辖区内考核机构的考核专家委员会名单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

(三)4月10日前,县卫生局将本局和各考核机构医师考核工作联系人员名单、电话、传真号码和邮箱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四)4月15日前,全县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将本年度接受考核医师名单汇总送交相应的考核机构和我局医防股。同时,各考核机构将业务水平测评时间安排和考试范围、大纲,通知至县卫生局以及委托考核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医师所在机构负责将业务水平考试的相关安排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4月3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接受考核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填写相关材料,报送相应的考核机构。

A.简易程序

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1份)和《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等医师基本信息;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医师所在单位)在上述表格上签署意见后,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一并报相应的考核机构审核。

B.一般程序

先由医师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和《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等医师基本信息;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医师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上述表格上签署评定意见后,填写《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一并报相应的考核机构复核。

(六)5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完成对简易程序考核人员材料审核和一般程序考核人员的业务测试。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局医政科。同时,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各一份,反馈至我局和受委托机构。

(七)5月30日前,医师所在单位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并将被考核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上报至相应的医师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卫生局);县卫生局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结果汇总上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

(八)6月30日前,A.县卫生局完成考核结果记录。《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统一加盖“*年1月至*年12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B.各考核机构要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对所考核的医师建立医师档案;C.县卫生局和各考核机构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其他事项

(一)本次医师考核工作按照《广德县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确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本次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确定。

(二)为保证医师考核档案的规范统一,考核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用A4纸印制或复印。

医师定期考核范文 第11篇

关键词: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思考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师多点执业的持续推进,医疗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为此,2007年2月29日,原国家_根据《_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出台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2],2010年12月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现阶段,如何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一套符合要求、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促进医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业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完善的医师准入后监管和退出机制有待于思考和探索[3]。2011年3月3日,原江苏省卫生厅下发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发挥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应有的作用。本文对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构建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分析。

一、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构建

(一)建立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是依法执业的需要

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根据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关行政处理的医师管理制度。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是该项制度的落地,是国家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4]。

(二)建立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依然以手工统计为主,然而,执业医师队伍庞大,医疗专业设置复杂,使得手工统计难以实施[5]。手工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方式大多以同行评议或自我评价等形式出现,考核内容笼统且缺乏可操作性,考核对象为部分临床医师,因此,应用信息化管理的方式进行医师定期考核势在必行。

(三)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江苏省某三甲医院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将临床医师的工作业绩分为具体的22项考核指标,实行积分制量化考评,总分为1000分。这些指标贯穿了临床医师的整个诊疗过程,分别从不同的维度描述了临床医师的工作业绩。该指标体系将临床医师的医疗工作时间分为病房工作时间、门急诊工作时间、查房次数和外出会诊;将医疗工作量分为次均门诊人数、诊治住院人数和手术台数;将医疗工作质量分为诊治疑难危重患者比例、三四级手术比例、病案质量和处方质量;将依法规范执业分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理用药、培训次数、上级检查完成情况;将医疗安全和加分项目分别单独列出。依据该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从医院信息系统(HIS)等其他信息系统中自动调取指标数据,使考核结果更加准确、客观和公平,考核效率大大提高。

二、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成效

(一)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江苏省某三甲医院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自2013年上线以来,已经完整运行了1个考核周期(2年)。该系统的考核对象覆盖了全院所有临床医师,每个医师都可以用自己的工号和密码进入系统;采取系统自动导入、HIS抓取和手工填报三种方法采集数据,统计并评分。HIS数据采集采用数据接口的方式,保证各个系_立运行。目前,系统收集临床医师831人,其中内科医生434人,外科医生397人,平均得分784.33分。

(二)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