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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人物小传范文800字(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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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925年,朱自清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开始从事文学研究,创作方面则转以散文为主。1931年8月,朱自清留学英国,进修语言学和英国文学;后又漫游欧洲五国。小人物有大智慧,小人物有大影响,小人物有大智慧。张庆老人就是这样一个不同凡响的人!

自制人物小传范文800字 第1篇

我的哥哥是一个骨瘦如柴的五年级学生,他有一个绰号——那就是“大排骨”。这不是我瞎说,事实就是这个样子。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数学成绩非常好,每次都是名列前茅。他一学期下来至少也能拿8个100分。

记得有一次。他和同学闹翻了,同学们都骂他是“红烧大排骨”。当时我哥哥气的火冒三丈,马上冲了过去把教训了那群人。还有一次,他数学成绩100分,被评为全年级第一名。很多人都替他高兴,替他骄傲,替他自豪。当然,我哥哥也心花怒放的很呢!我哥哥在班上也很受老师喜欢,老师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扬他呢!你们说,我哥哥是不是数学能手,是不是数学天才,是不是“大排骨”!

自制人物小传范文800字 第2篇

父亲刚进入中行那会儿,是全行里资质最浅的一名员工。由于实习的时候表现出色,被领导安排在综合管理部工作。那时他的工作很繁杂,为了把领导交付的每一项工作都干好,父亲牺牲了许多同龄人应有的娱乐时间,常常为了要赶一份材料,父亲灯火通明熬到凌晨2、3点,写了又改,改了又写,不厌其烦。父亲结婚后,母亲就常常陪着父亲写稿件到深夜,给父亲倒水、沏茶。父亲认真努力地工作终于得到领导员工的认可,在1997年12月,竞聘上了中层干部。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配上黑色边框眼镜,体现出了他一副学者的风范。他便是我们班著名的社会课代表——董文浩。

小学时期,他力争上游,努力学习,成绩时常名列前茅。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努力拼搏,他终于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兴宁中学。虽然考上兴宁中学后,成绩略显下滑。但他依旧不断刻苦学习,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重返巅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军训期间,董文浩认真听从教官的指导,坚持了下去。由于他有社会人的风范,因此喜提“董社”一称。

在初中期间,董文浩成绩依旧没有下降。虽然语文和数学的成绩不是特别的优异,但他其他门课的成绩很好。尤其是科学,他曾以96分的优异成绩夺得了班级第一。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25,目前他正在朝着前15奋力拼搏。他已经朝着更高的境界迈进,争取早日站上顶点。

董文浩的成绩离不开他的课堂表现。上课时,他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勤做笔记。(虽然有时他会比较调皮)课下时他有问题会问老师,因此一堂课的收获很多。由于在科学和社会的成绩优异,同学们有时会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一一回答。(有时候没空便不会答复)。晚自习时,他有时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导致分心,但基本上都会冷静地做作业。他的作业也能在晚自习下课之前写完(虽然有时因作业过多导致无法完成)。

他同样是一个爱锻炼的人,熄灯之后,他时常会做二十个仰卧起坐。每天早上5点30分他便起来,看看书,写写作业,总之不会浪费时间。每次晨跑他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锻炼的机会。羽毛球,篮球他都很擅长。

这便是我们班的那个爱锻炼,成绩优异的“董社”——董文浩。

我的新同桌——长着一双水灵的眼睛,里面仿佛有许多星星。她的鼻子有点挺,使得她的脸看起来有了立体之感。她的额前有一扇“帘子”将她的额头遮住了,一头乌黑的头发整齐的束在脑后。

常说“字如其人”。她不仅长得很漂亮,还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有时我能有幸看到她在一张小小的卡纸上写着激励自己的话。她的字稍有连笔,但又规整而不失美感。看她写的字就是一种享受。

她还是个做事井井有条的人。看她的课桌:卷子与书本整体放在左上角,水杯放在右上角,上课时就会井然有序,提高课堂效率。不仅是这样,她还会每天计划今天需要做的事,列在一个本子里,完成一个就打勾,每天的生活非常充实。当然,她的成绩在我们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与她的学习习惯是分不开的。她在下节课上课前就会把东西整理好,上课时就不慌不忙。上课的时候,她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偶尔也会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下课她会积极去找老师背课文、问问题等等。

和她一起共同学习和进步,能潜移默化地改变我自己。同桌,谢谢你!很荣幸与你一起共事!

胡乐奕,女,2006年11月18日出生于宁波市妇儿医院。此人曾就读于鄞州区第二实验小学,集钢琴、素描、舞蹈、美声等多种才艺于一身,现与笔者一同在兴宁中学读书。

她生就一副清秀文静的面容,白净水灵的肤色,一双干净的眸子眸色黑亮,眼底融进明净的剔透的光。倘若望进那清澈的双目深处,你便能捕捉到她与外貌相称的恬雅与文静。她生性安静,与人说话的声音轻而软,刻意提高音量时也不显聒噪。初中一年,她留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安静、文秀。

不过,她并不沉默寡言,更不冷漠。她一直是我们班的.“交际花”,和朋友相处得体大方。在我们班,她担任纪律委员的职务,虽然上台管理班级纪律时并没有吼得地动山摇,但一直都是静静地环视着整个教室,认真而严谨地记下讲话的同学,因此,她曾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居委会胡阿姨”。

别看她*时沉稳持重的,可日常生活中也会犯迷糊,干一两件傻得可爱的事。就拿前几天的万圣节当晚来说吧,她所在的小区刚好在举办活动,她开窗观摩了一会儿,结果返身回屋的时候却忘记了关窗,蚊子大军趁虚而入,她白皙的脸颊上的十几个包现在还没消掉呢。

再说说胡姑娘其他的方面吧,与她自己的性格相符,她做事认真细致,尤其在学习上极其刻苦用功,常令笔者自惭形秽,本人此刻写下这一段时朝她望去,她还一丝不苟地奋笔疾书呢。

你如果见过她在音乐课上表演钢琴的场景,就一定不会否认那时的她有多么光彩照人。少女的眼睫轻轻垂落,神情及其专注,修长的的十指在琴键上灵巧地腾挪,指间流泻出优美的音符,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温柔地拥抱着她,女孩认真的眉眼就仿佛发着光。

她也确实是这样一个带着光的女孩。

我有一个好同桌,她就是蒋子欣。有时会把她的名字听成自信,那就跟着我来认识这个自信的女孩子吧。

俗话说“人如其名”,这句话在她的身上有着极好的体现,蒋“自信”确实很自信。

“自信”的性格开朗,在身边聚集着一群关系要好的朋友。“自信”便让这些朋友叫她“小仙女”,也不管自己能否配得上这高人一等的称号,只是凭着自己十足的自信。

但有时,“自信”过分地相信自己,也可能演变成盲目的自信。记得有一次她做数学题时钻进了牛角尖里,那一股自信心可害她不浅。她笃定地认为自己的方法一定是对的,那倔强劲儿简直是五匹马都拉不回来。还好她在最后关头灵光乍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尽管脸上挂着一副“好像是我错了的表情”,嘴里还嘀咕着“我的方法应该也没有大问题”。

但令人不解的是,一向自信的她竟然也会害羞。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和喜欢哲学的我谈得来的人,必然也是一位“艺术家”。“自信”正是这样一个人。她写得一手好作文,甚至能让老师称赞“她的.优秀自己教不来”。理应这样的人被老师邀请分享作文是一件光荣无比的事情,更何况她*时那么自信。但每次交流作文她却推推让让,折腾好一会才慢吞吞地走上讲台。

这,就是我的好同桌蒋子欣,无比自信的蒋子欣。

我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小狗,所以我们家养有一只狗——小毛毛。

它给我带来的欢乐可不少。就在几个月前,小毛毛成了一名“爸爸”。我们在小狗长了一段时间后,报抱了一只小狗回来,这下可把我家毛毛气的不轻。由于小狗是在晚上抱回来的,我们还没来得及为它准备新窝,就想让毛毛和它睡在一起睡一晚,可是,我家毛毛却不愿意,只要有小狗的地方,就没我家毛毛,弄得爸爸只好为小狗重新准备一个窝。

小狗在的这几天里,毛毛就一直“吃醋”,生怕小狗抢了它的“地位”。有一次,我家毛毛在窝里睡觉,那只小狗来到毛毛窝边,左闻闻右嗅嗅,气的毛毛都还没醒那,就和小狗咬了起来,尽管小狗小,可它毫不示弱,看得我们一家人笑的不停。小狗每次总爱屁颠屁颠的更随着小毛毛,可小毛毛每次总想当设法地把它甩掉。从小毛毛那里,真是验证了那句话“一山容不下二虎。”

小毛毛和小狗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小狗狗不知怎么了,老喜欢睡在小毛毛的窝里,弄得小毛毛总是“无家可归”。

以前,只要爸爸回来,小毛毛总是特别开心,又蹦又跳的,爸爸必需要抱一抱它,它才能乖乖的听话,否则毛毛它就一直围着爸爸一边跳一边叫。可是,从爸爸抱回小狗时,毛毛见到爸爸再也没有以前的兴奋了。它甚至有点“讨厌”爸爸了,看见爸爸回来了,它总是爱理不理。

毛毛虽然很讨厌小狗,可是它却从来不会咬小狗,不做伤害小狗的事。有时,小狗跑到毛毛吃饭的地方吃毛毛的饭时,毛毛总会垂着尾巴离开。还有的时候,小狗来到毛毛窝边左闻右嗅时,小毛毛也会乖乖离开,让小狗睡。

毛毛,它真的很讨人喜欢,它的跟人一样的脾气,总会让我们家多了一份喜悦。

我的大姨,一位一心向党的人民警察,同时她也是一位隐退江湖的学霸。

她不高,往那儿一站就透露出一种人民警察所特有的威严,令人心生敬畏。她没有学霸的标配眼镜,但她的眼睛时常射出严厉而精明的光,仿佛看你一眼就能知晓你的想法,洞悉你的灵魂。

讲真,在知道了她的光辉事迹后,我才真的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的大姨的学习生涯真是太传奇了!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小学时,她便是个自觉的人。每天放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打开作业本,开始写作业。不光学习自觉,她做事也十分有计划性。每当老师给她发派任务,她总能事先计划好大致所需用时,再完美地执行。因此,她被老师选为了中队干部。初中时,她便更加积极了。不仅参加各种活动,还常常跟在各科老师身后询问不懂的问题。最、最、最令我震惊的,大概就是:“我的大姨喜欢学习,甚至从小就对电子产品不感兴趣。”这件事了。我被惊得当场张目结舌,半天说不出话来。在我的认识里,就没有哪个人既能做到所谓的“热爱学习”,又对电子产品不感兴趣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人,那这人可真是太传奇了。可我的大姨,就是这么一个传奇人物,这可真是令我大吃一惊。

不过,人无完人。在刚上初中时,我大姨的物理成绩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中等水*”。对此,她苦恼不已。后来,她请老师来家中为她开导了思路。从此,便开拓了物理界的“新天地”,在考试中取得了段二的好成绩。她本着“我不能落后!”的学习精神,在学习生涯中创下了一个又一个好成绩听完大姨的“神之历史”,再看看我的成绩,我不禁叹了口气,又近于大姨的努力程度。

工作后,她处处请教他人,吸取经验,使自己更加优秀。她说:“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发挥出自己的价值,即便是一个再*凡不过的岗位。”

当我问大姨:“你做过最有成就感的事是什么?”她摇了摇头,道:“我没做过什么很有成就感的事,不过,把再普通不过的事做到极致,这就是我的人生追求。”

是呀,尽到自己的本分,把最普通的事做到最好,这,也许是才是人生的真!

她是我们班的团宠,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戴着一副眼镜,鼻子不算挺,两片薄唇中整齐地排列着洁白的牙齿,笑起来时,隐隐约约能看到最可爱的小虎牙。不过,可别被前面这段文字给骗了,她可不是娇小玲珑、小鸟依人的小女孩。相反,她是我们班最高的女生,最中性化的女生,女生把她当“男友”、“直男”,男生则当她是“兄弟”。

她是一个“善于笑”的女生。为什么说她善于笑呢?因为她几乎遇到所有熟悉的人都会露出一个纯真的笑脸,让人觉得她很善良,很无害。但是,当她遇到她真正熟识的好朋友时,那一脸无害的笑立刻就变得坏坏的,眼底布满了小邪恶,就像一个魔鬼,随时都会提出“邪恶的小爪爪”——她自己也是那么认为的。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个女生穿了一件紫色的天线宝宝的卫衣。当时我就站在那个女生旁边,她向我递了个眼色,便一脸坏笑地绕到那个女生身后,然后以迅雷之势伸出了她的“小爪爪”,抓着卫衣帽上的“天线”玩,然后发出一阵“嘻嘻嘻”的得意的笑声。由于是背后突袭,她又比那个女生高出一截,那个女生怎么也弄不到她,看得她“咯咯”地笑,到后来干脆放声哈哈大笑

起来。她还举起双手,边笑边说:“我是魔鬼!”是魔鬼,没错了!但当她无奈时,便会傻笑,笑得让人心疼;生气时,她也会笑,但只是勾勾嘴角,看得人直发慌。

她还是个特别仗义的、特别刚的女生。之前,我们班上有个特别不讲理的男生,到上课了还在骂人。我当时就坐在旁边,听他骂别人,虽然心里很烦,但还是忍了。而她,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还了嘴。那个男生呢,更嚣张地用桌子撞了她的背,把她的座位挤到只剩一个缝。后来那个男生还出手打了别的人。我们都吓得躲了起来,只有她跑上前去,拉住那个男生的胳膊,还挡在了那个被打的同学的身前。*时她脸上的微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脸的不悦和严肃。她紧皱着眉头,死死地咬着牙关,像拔河一样拖住男生,并让同学去叫老师。事后,她都像没事一样,云淡风清。我问:“你不恨他吗?”她只是淡淡一笑。

她的体育还特别好。因为她是打篮球的,所以她臂力、耐力和弹跳力都出了奇的优秀。每次体育课测试时,她的身边都围满了同学,纷纷投去羡慕的目光。测完后,她还会潇洒地捋一下头发,帅极了。

她就是我们班的团宠——肖紫羽。

朱自清人物小传

朱自清,18出生,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因其世代居住于扬州,故他又自称扬州人;

19,20岁的朱自清“感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为了惕励自己不随流俗合污,改名自 清。“自清”两字出自《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

其字佩弦,朱自清因自感性情迟缓,感于《韩非子》中“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之语,乃字“佩弦”以自警策。

朱自清幼年在私塾读书,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19进入中学学习;19考入北京大学预科,翌年,升入本科哲学系,于19修完课程提前毕业;在北大期间,朱自清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嗣后又参加北大学生为传播新思想而组织的平民教育讲演团。他大学毕业后,在浙江、江苏的多所中学任教,继续参加新文学运动,成为文学研究会的早期会员。此外,还参与发起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和创办第一个诗歌杂志《诗》月刊等工作,支持由青年学生组成的湖畔诗社及晨光文学社的活动,为开拓新诗的道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朱自清于19底开始发表诗歌,作为新文学运动初期的诗人之一,他以清新明快的诗作,在诗坛上显出自己的特色。

192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文学研究会8位诗人的《雪朝》第一集,内收朱自清的诗作19首。

1923年朱自清发表了近300行的抒情长诗《毁灭》,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严肃思考和“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这种进取不懈的人生态度,在当时有较大影响。

1924年,诗和散文集《踪迹》出版。他的诗,数量不多,却在思想和艺术上呈现出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其中如《光明》《新年》《煤》《送韩伯画往俄国》《羊群》《小舱中的现代》等,或热切地追求光明,憧憬未来,或有力地抨击黑暗的世界,揭露血泪的人生,洋溢着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精神,是初期新诗中难得的作品。

1925年,朱自清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开始从事文学研究,创作方面则转以散文为主。

1928年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集中所作,均为个人真切的见闻和独到的感受,并以平淡朴素而又清新秀丽的优美文笔独树一帜。

这一时期,朱自清的散文着力于揭示社会的黑暗、军阀的暴行和帝国主义的罪恶,对被压迫者、被损害者充满了热爱和同情,表现出他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思想、爱国主义的热情、人道主义的精神和正直诚实的性格。朱自清写得更多、也最为人们称道的则是写景抒情的篇什。这一类散文在艺术上呈现出多样而又统一的风格。记述秦淮河风光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抒写静夜里独自漫步池边的 《荷塘月色》,是文情并茂、脍炙人口的绝佳名篇。这些满贮着诗意的散文,于新异独得的观察和委婉有致的描写之中,寄寓着大革命失败后他在黑暗现实面前怅然若失的寂寥和郁闷。《背影》则以朴实无华的文字,真挚强烈的感情,描写了家庭遭到变故,父亲到车站送别远行的儿子这一极富情味的动人场景,“做到了文质并茂,全凭真感受真性情取胜”(叶圣陶《朱自清新选集序》)。朱自清以其散文的娴熟高超的技巧和缜密细致的风格,显示了新文学的艺术生命力,被公认为新文学运动中成绩卓著的优秀散文作家。

1931年8月,朱自清留学英国,进修语言学和英国文学;后又漫游欧洲五国。

1932年7月回国,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自此与闻一多同事论学。

1934年出版的《欧游杂记》和1943年出版的'《伦敦杂记》,是用印象的笔法写成的两部游记。

也许说起他,我一直会说他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很爱我,他很温柔又很严厉,他有事会很凶,但他只是不善于表达。

我的父亲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他有四个兄弟,他排行老三,正好居于正中间的位置。不是最受宠的,也不是最大的。

当时物质缺乏,但偶尔也能去看一场电影,算得上奖励。

小学的时候的他成绩也算优异。有数学天赋的他,一年级的他便已经学习了三四年级的内容了。也许我有了一些数感也来自于此吧。

上了初中以后,他觉得学习好无趣,便想不学习去种田了。幸而,他本身有的底子没有,因为他最后两个月的放弃而荒废。父亲最后在田间种地的时候收到了中专的通知书。

中专所就读的`学校的学校在市中心,而我们家却在龙湾状元。坐公交的花费和耗费的时间都是非常多的,最后选择了最“方便”便宜的方式——骑自行车。

每天早上五点必须出门,用最快的速度赶着也只能在7点时候掐着到。

无论大风大雨,烈日严寒,无畏前进。

他说,他记得有一次,是在一个冬天,遇上大风雪,他不敢请假,只得顶着风雪前进。南方的雪,遇物即化,化成水,割在脸上,划在身上,寒风也不停的刮着,就像小刀一段,一寸,一寸地挨在身上。等他从车上下来的时,已出了一身热汗,衣服都湿透了,可露在外面的双手却不得动弹。

后来的他工作,结婚生子。

他这一辈子未曾做过什么特别伟大的事,但是他的默默努力,勇往直前的精神却一直影响着我。

人生总有无数的大风雪,只要够努力,自行车会一直前行不会倒。

这是他说的。

而他也我心中的那一辆自行车。

爸爸是个无忧无虑的人。爸爸说他的童年生活是很愉快的。在家中爸爸是最小的,他的学习成绩最好,同时他也是一个爱捣蛋的人。

爱捣乱的爸爸

每个人都有一份美好的童年,可爸爸的童年和我们现在的童年相差的非常大。

听奶奶讲,爸爸在小的`时候,勤劳能干。每天放学后爸爸第一时间就是写作业,做完作业就得去烧柴做饭,在家中干农活家务之类的事。其中,他也有这最讨厌的一面。

只记得曾经偷吃学校菜田里的水果,还经常偷懒,不写作业。爸爸还用“绿豆糕”诱惑班上的同学给他写作业,还因故意招惹同桌与他“打架斗殴”,同桌曾经用铅笔刀直直的在他的脸上划下了一道疤痕,他的额头上被划出了血。于是,这刀疤痕给爸爸留下了童年的忧伤回忆。

懂事的爸爸

初中时的爸爸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变得严谨认真,还经常乐于助人,也比以前懂事了许多。

爸爸渐渐的喜欢上了学习,学习也成为了他的乐趣。在*时,他总是听老师讲课,老师提出的问题,他总是第一个回答,业余时间成了一个“书呆子”。他特别喜欢看书,同学不会的问题他会第一个解答,因此,他的成绩名列前茅。

奶奶曾告诉我:爸爸在12岁时,奶奶出去买菜,爷爷去地里干农活。走的时候嘱咐爸爸:“可别忘记烧水”。原来,爸爸只顾看书,还为同学修改了作业,等奶奶回来时一看,竟然把茶壶都快开破了。爸爸说:“自己的事情还没有做完,答应同学的事还没有去做,怎么有时间去管这件事情呢!”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位顽皮且懂事的爸爸!

相信每个人都养过小动物吧!我也是,不过我养的动物可是很可爱的哦!它就是小仓鼠,我的小仓鼠拥有一双小小的眼睛、红红的鼻子、长长的胡子,还有一身洁白的绒毛呢!

记得寒假里,过年了!我和妈妈、爸爸、还有哥哥来到了塔山,我们一步一步登上了山顶,我见到许多人手上提着一个笼子,笼子里面装着一只小仓鼠,一开始我还把它看成了白色的小老鼠呢!

我们继续走,走到一个小卖铺,小卖铺旁有一位阿姨摆着地摊在卖小仓鼠。我一见到小仓鼠就想去摸摸它。我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妈妈,说:“妈妈,可不可以买一只给我呀?就当我的新年礼物!”看我恳求的眼神,妈妈不忍心拒绝,就答应了我,我挑了一只最胖的,可高兴呢!

过了几天,我看到笼子里特别多屎,多脏呀!我有点嫌弃它了!不过,我还是坚持给它清洗。一星期过去了,它拉的屎越来越多,我忍不住了,把它丢到地上不管,可它老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我还是把它放回笼子里,拿到门口去,然后就不管它了。到了中午,我拿了零食去找布丁,结果发现它不见了,我大哭了起来,妈妈问我干嘛哭,我边哭边说了这件事过程。妈妈对我说:“你不是不要它了吗?”我后悔地说:“我以后不敢了”。妈妈笑了笑说:“我把它放在楼梯间了”。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以后我每天都帮布丁整理房间,为它吃饭。

布丁,以后我会好好爱护你的,我还要号召我的同学也要好好爱护动物!

这个卫士是战国时魏国人,很年轻,浓眉大眼,手持一支长矛,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眼睛明亮,有股年轻人的冲劲。他从小非常崇拜西门豹,十多岁就在其门下拜师学艺,后来在选拔中脱颖而出,当上了西门豹的贴身卫士。

由于他很小就在西门豹门下学习,天资加上勤学苦练,年纪轻轻的不仅学会了武术,还学会了很多关于治理乡、县和人民百姓的方法,更是学到了不少水利方面的知识。

当上卫士后,他与西门豹走遍治下的郡县,每到一地都深入群众,细细询问人民的生活情况。时间久了变得和西门豹一样:一身正义,嫉恶如仇。

这次,他跟随西门豹去治理邺,却发现那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一打听,才知道是因为巫婆要给“河伯娶媳妇”闹的,卫士听了义愤填膺,拔出长剑说要去杀了那害人的巫婆,但西门豹说不可鲁莽行事,他自有办法,害人者自当受到惩罚。卫士问西门豹是何办法,西门豹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到了“河伯娶媳妇”的那天,卫士跟着西门豹来到漳河边,西门豹说新娘不好看,要换一个,让巫婆亲自到漳河走一趟,去跟河伯说一声。在一旁待着的卫士听西门豹如此一说,就迅速往巫婆嘴里塞了几块棉花,用厌恶、憎恨的眼光冷冷地盯着巫婆,随后把她扔下了河。等了一会儿,西门豹又让卫士把其他巫婆的徒弟也扔到河里,说是去催一催巫婆,吓得其他巫婆和当地的官员连连求饶,百姓却连声叫好。卫士自己也感到非常痛快,对西门豹佩服得五体投地,发誓要勤奋学习。

后来,卫士和西门豹一起在邺这个地方开凿水渠,灌溉农田,让这里的人民有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是卜商,字子夏。我虽性格勇武,为人以“好与贤己者处”。文学着称,但曾为古邑(今山东莒县)城主。

我的一生较为*淡,我没有颜回师兄的“仁德贤良”;没有闵损师兄的“孝感天地”;没有仲由师兄的“有勇有谋”;更没有端木师兄的“先贤忠贞”。但我有热诚,有一颗献身诗文、祖国的心,在我的角度看来,“生”与“死”,“贫贱”与“富贵”都是两个概念的言论,“生”与“死”并不是我们所可以掌握的,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但是,相对的“贫贱”与“富贵”却是可以为人力所支配的,所谓“命运掌握在手心里”。所以我提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言论。

就如我,小时候家道中落,娘亲一天比一天憔悴,我们一天比一天高大,日子过得像枯笼草一般难捱,但我依然在为理想奋斗着,终于让我遇到我在这世上唯一敬佩不已的人,我的恩师——孔先生。他深邃如潭水的眼睛凝视着躲在墙角的看书的狼狈的我。老师向我伸出手,我下意识握住他的手,那么温暖,就这样,我成为老师学生中毫不起眼的一个,尽管我家贫如洗,尽管没有才能,可老师一直含辛茹苦地教导我,引领我,因为有决心,因为有鼓励,因为有梦想,我就要再接再厉,勇往直前!

我学成后,阴差阳错地成为了莒父宰,,在管理莒县期间,我动员人们将曾子师兄的讲堂大为卜子书院,说句真心话,曾子师兄是我在这孔府里最好的朋友了,我们几乎无所不谈。在这之后,我在孔老师逝世后,归隐山林,从此销声匿迹,我越来越觉得,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我而去,妻子是这样,儿子早夭,我悲痛不已,难以自拔,最终沉浸在无休无止的黑暗中,再也无法看见光明、生命以及爱的光辉,再也无法看见了……

我的父亲出生于1974年。那时的他住在破旧不堪的土房子里,穿着奶奶缝了N遍的补丁衣。

在父亲小的时候,他的爸爸就得了重病,卧床不起,神志不清;他的妈妈则整日忙于地里的农活,无暇顾及他的生活和学习。

那时没有我们现在琳琅满目的玩具,他唯一的玩具就是一支毛笔,他总是拿着毛笔到处写,随处画,后来竟自学成才。更没想到这样的“游戏”随后变成了他一生的爱好。现在的他空闲时就会拿出文房四宝,铺好毛毡,将墨水倒好,挽起袖子挥动毛笔,犹如画画一般,流畅地写着大字。

有一次我凑近一看纸上居然写着我的名字。那时我还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名字是“锦”字,询问之后,父亲便在宣纸上写下四个大字,“锦绣前程”,那一刻我明白了。

我的父亲是有爱心的。几年前我们要搬家,母亲收拾出许多不需要的衣服和日常用品,她本想把这些都扔掉,反正家里用不着,留着也占地方。正当母亲要把这些东西扔出去的时候,父亲看到了,便说:“把这些不用的东西都给我,我来处理。”我帮着母亲一同包好,交给父亲,父亲对我们说:“我抽空给村里的亲戚们送去,他们肯定用得着。”

我的父亲是敬业的。有一次我忘记带书,给父亲打电话希望他能够送过来,可是他却一直没接,直到第二天才回电话。他解释说昨天工作很忙,没有留意手机,工作结束之后直接就睡觉了。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公司的要求,是父亲主动留下来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我的父亲是勤劳的。虽然家务活都是妈妈在操持,但只要他有时间就会去做。有一次母亲出差,家里不是很整洁,父亲看到后就主动给母亲打电话,询问如何整理。问完之后,父亲不只是简单的收拾整理,而是在我写作业的空档里先是擦了三次桌子,又拖了五次地板,直到他满意为止。

自从他学会整理家务之后他便主动承包了这项工作,以后的每一个周五,父亲都会尽早回去打扫卫生,给我们一个整洁舒适的家。

这就是我的父亲,一个*凡的父亲。

他朴实、勤劳又有爱心,他尽己所能地指引我,又深沉如海般地默默影响我。

睿轩,两个无论听起来还是看上去都十分聪慧、高贵的名字,竟是一个内向女孩的“芳名”。

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在校园运动节时,她带领全班会跳舞的女生排了一个动作简单而又优美的舞蹈。我们做着她精心准备的动作,连贯地跳起来。她的脸上浮现出吃了蜜一样甜美的笑容。事后,我问她:“你从哪里想出这么好的动作?”她拍拍我,笑着说:“你还真信啊!以前老师教我的舞蹈!”她这么一排节目,有很多同学崇拜她的才华,但也有些爱出风头的女生不仅讨厌她,还给她贴上“恶毒”的标签。她,虽身为文委,但有时不得不“不在其位却谋其政”,在其它学科的课上管理纪律。可爱犯错误的同学又称她为“太*洋警察”、“管事大妈”。我有时劝她:“要不然你别管他们了吧!我都听到好些人在私下议论你了。”她好像变成了一个责任心超强的人:“他们怎么议论我不重要,老师是信任我们才让我们当班委会成员的。”凭着她的信心、耐心,继续当一个称职的人,同学却将更多的“恶名”贴她身上:奸诈、可恶、高傲……可她依然我行我素,好像没有什么事发生过似的。

其实,睿轩是一个很善良很单纯的好女孩。有一次我邀请她到我家小院子里去吃零食,院里的小狗在墙边坐着。突然,从树上摔下来一只刚试飞的小鸟,差点就被小狗当成中餐的小鸟被睿轩从狗嘴中救了出来。只有我知道,小轩她是多么的怕狗啊!之后,她还嘀咕着:“吓坏我了,但我救出一条小生命,也值了。”她看看我,还担心地说:“这小鸟不会还摔下来吧?”我笑了,指着她的头:“你可真单纯,吃一堑,长一智,你懂吗?哈哈!”

毕业前,她并没有择校。她现在在对口中学学习,而我在一所私立中学读书。有时我坐在院子里,抬头望望树上的小鸟,也会想起她单纯的话语和单纯的她。珍重!希望你我再次相见时,我们还都是那个老样子。

他,有一黑黑的头发,两弯眉毛的下面有一双温和而又严厉的眼睛,脸上时常挂着微笑。他,就是我的爸爸。

爸爸小时候常常翘课,十分顽皮,一心想出去玩,奶奶也不管他,到了最后,几乎是什么也没学到。爸爸也常常教育我说:“要好好学习,爸爸妈妈小时候贪玩,经常翘课,你看,到了这个年纪,几乎什么都不能学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知道了!”我回答道。却没有把它放在心上,现在想想,还真应该会议回头呢!

爸爸对于我和弟弟也是百般呵护,一旦我们吵架,爸爸就会用他那种十分严厉的眼神看着我们,好像在说:“小雪,你是姐姐,应该让着弟弟,知道吗?”看着爸爸的眼神,我很快就败下阵来。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爸爸也慢慢地老了,两鬓都有些斑白了。有一次,爸爸在搬包的时候,一不小心闪到腰了,躺在床好几天呢。生病了的时候,也不和我们说,为了工作,他都在家里,自己给自己打针。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啊。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我们再也不是当年在爸爸呵护下的小雏鹰了,现在是一只真正可以翱翔在蓝天的鹰了。在这个时候,就有我们来照顾爸爸妈妈了。

雨声渐渐止住了,推开窗户看见萤火虫在闪闪烁烁,这不正似我们生活中不起眼但又不断发光、放热的小人物吗?在这其中,只有他始终在我背后默默的陪伴。

“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转眼间,我长大了,他却在变老,他的头发上渐渐有了白发,皱纹也爬上了他的脸庞。一切都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他对我的爱。

思绪纷飞,一幅幅画面在我的脑海中展开:早晨,我正在贪睡,他附身轻轻的叫我起床。自从上学以来,他就义不容辞的成为我的闹钟,特别准时,不早一秒,也不晚一秒的闹钟。起床后,迎接我的是不同花样的丰盛的早餐,真不知他是几点起床开始忙碌的,对付这些锅碗瓢盆。每次想到这里,心里总有一阵暗流在涌动。

朦朦胧胧中,清脆的下课铃声一打响,我便箭步如飞般的向外冲。每天,家里那扇神奇的门总会早早的打开,他总是通过门缝小心翼翼的往外瞧,我刚上完最后一个台阶,门就被打开。为什么,他每天都会那么准时?原来,他总是提前站在阳台上等待,看到我的身影时便小跑着跑到门口,想象他那滑稽的动作,一股暖流在我心中油然而生,起起伏伏。

不知何时起,他就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大朋友。暮色降临,晚风吹拂,小道漫步,畅谈心事。和他并肩走在一起,猛然发现,我已比他高了,我倒成了大人物。这时,我便开始了我的长篇大论,从某同学开始说起一直到自习课上同学们的表现,再到课后作业的完成上……他一个劲儿地听,不时也被我逗乐,也许这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因为我身边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大朋友,我的放学在家的时间因此变得更加有趣。

这个小人物就是我的父亲,在我生活中是一个既平凡又伟大的小人物,在这个小人物的陪伴下我会在人生的路上搏击风雨,创造最精彩的未来。

我们都是小小的人儿,生活在大大的世界下,怀揣一个大大的梦想,让那梦想在心中发芽,欢乐是我的养料,动力是我的水分。

小小人儿也许做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至少我们可以怀揣这这一个梦想,因为不知哪一天我们就可以实现这一个小小的期盼。

我们虽渺小,但是我们同在这一片蓝天下,同呼吸这空气,同怀有一个梦想,也许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渺小,但是他们并不自卑,因为他们有一个梦想,“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只为这一个梦想他们也许拼搏在外,受尽冷漠与欺辱,但是他们并不气馁,因为他们是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

与世界相比也许我们是渺小的,但是梦想却比天更高,比海更深。他可以肆无忌惮的遨游太空,不受任何束缚,受到宇宙的滋润,或许比平常更加的茁壮。头顶一片天,脚踩一片地是每个人都在做的,但又有几人曾想过让自己头顶的一片天更加蓝,让自己脚下的一片路更加坚硬?

红楼梦人物小传

《红楼梦》中的人名,大家记住谁了?该小说一共有多少位人物呢?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林黛玉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林妹妹冰雪聪明,诗词妙语信手拈来。她真诚无限,她为了爱情柔肠寸断,泪终不干;她才华横溢,无人能比,气质忧郁,人见人怜。黛玉的美美在忧郁凄凉,绝不掩饰做作,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尖埃。黛玉虽然令人感到是任性、多疑、敏感、小心眼的,但其实我们应该看到,她正是用她这种独特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林妹妹的性格完全印证了宝哥哥的那句“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她冰雪聪明,诗词妙语信手拈来;她敏感多疑,曾因为宝玉的丫头误了为她开门而悲吟《葬花词》;她对未来充满幻想,希望能与宝玉比翼双飞……一个不折不扣的水一般的女孩!

因母亲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来荣国府抚养。后父亲也因病去世,成为孤儿,虽有贾母疼爱,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与宝玉是姑表兄妹,和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宦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把北静王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她和宝玉有著共同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但这一爱情被贾母等人残忍地扼杀了,林黛玉泪尽而逝。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薛宝钗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

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任是无情也动人。

气质特点是“典雅、靓丽、稳重、玲珑”,林妹妹的气质特点是“娇美、飘逸 机敏、忧郁”。“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首诗把两人的特点集中在一起。宝姑娘稳重大方,八面玲珑。对上尊重顺从,对姐妹稳重宽容,对下平和亲近。宝钗装愚守拙,罕言寡语,左右逢源,如鱼得水,温柔敦厚的仪范中掩盖着野心。宝姑娘稳重大方,八面玲珑。她对不同的人自有一套不同的“社交”方式:对贾母、王夫人这样的“权威人物”,她尊重顺从得近乎巴结;对大观园的其他姐妹,她表现出的是“宝姐姐”的稳重和宽容(虽然心里不一定这样想);对下人,她又显得平易近人,不端架子。所以在大观园里,她是极有人缘的一位小姐.

薛姨妈的女儿,王夫人的外甥女,与宝玉是姨表兄弟,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热衷于“仕途经济”,劝宝玉去会会做官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被宝玉背地里斥之为“混帐话”。她恪守封建妇德,而且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她挂有一把錾有“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薛姨妈早就放风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婚后不久即出家当和尚去了。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王熙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气质特点是“高雅、尊贵、聪明、干练”。“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她善于察言观色,头脑灵活,处变不惊,主意层出不穷;她聪明过人,善用手中的权力,可谓是机关算尽,尽显风流。凤姐聪明能干,管理着贾府的上上下下,这对于一个年轻的主子媳妇来说着实不容易。她善于察言观色,也喜打小算盘,可谓“机关算尽”;她头脑灵活,点子多多,曾想出“偷天换日”的法子把宝钗嫁给了宝玉。除此之外,她也有重情的一面,对大观园里的姐妹非常照顾。

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家的女儿和某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体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加速贾家的败落,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李纨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讯!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戴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后人钦敬。

性格特性:李纨是贾府寡居的少奶奶,也是《红楼梦》中最有母性特点的角色,她性格温柔,且宽容忍让;她对儿子贾兰爱护有加且寄予了很大的希望,非常有家庭观念;她于大观园的姐妹们和睦相处时时关照,组织“海棠诗社”时她不但支持而且自我推荐“掌坛”;她踏实本分,不搬弄是非……

李纨字宫裁,贾珠之妻,生有儿子贾兰。她出身金陵名宦,父亲李守中曾为国子祭酒。她从小就受父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育,以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几个贤女便了,每日以纺织女红为要。贾珠不到二十岁就病死了。李纨就一直守寡,虽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不闻不问,只知道抚养亲子,闲时陪侍小姑等女红、诵读而已。她是个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的典型。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元春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销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

性格特性:元妃身份高贵,可以算得上是贾家飞黄腾达的靠山。书中对元春的描写并不多,而她真正出场的次数就更少,不过,从对其正面和侧面的描写来看,这位生活在皇宫的养尊处优的皇妃言谈举止雍容大度,有着身为“娘娘”的贵气和霸气。

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作为长姐,她在宝玉三四岁时,就已教他读书识字,虽为姐弟,有如母子。后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吏。不久,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贾家为迎接她来省亲,特盖了一座省亲别墅。该别墅之豪华富丽,连元春都觉太奢华过费了!元妃虽给贾家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惜春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和。说什么天上夭桃盛,云中杏蕊多?到头来,谁见把秋捱过?则看那,白杨村里人呜咽,青枫林下鬼吟哦。更兼着,连天衰草遮坟墓,这的是,昨贫今富人劳碌,春荣秋谢花折磨。似这般,生关死劫谁能躲?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性格特性:“俏皮、可爱、古怪、独特”。“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她不似迎春柔弱,不似元春高贵,不似探春强量,不似宝黛多才,但思维特例独行,做事出人意料。惜春性格古怪,有些孤僻,这一点与妙玉有些相似,所以在大观园她和妙玉的性格比较相合,妙玉曾走出“禅关”,同惜春她下棋。此外,惜春有绘画天赋,而且特例独行,做事出人意料(最后出家为尼)。

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别的事一概不管,而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怜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咬定牙,撵走毫无过错的丫环入画,对别人的流泪哀伤无动于衷。四大家族的没落命运,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后入栊翠庵为尼。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迎春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中山狼,无^v^。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性格特性:她为人心地善良,但脾气懦弱,所以时常被人欺负,嫁入孙家才一年便被折磨至死。她性格温和忍让,但反应有些迟钝,骨子里有点认死扣。

贾赦与妾所生的,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气质特点是快乐、精明、秀美、才高“。”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她志向高远,精明能干,清醒机敏,处事果断。综合能力,胜人一筹。探春在贾家虽为庶出,但非常聪明能干,曾以出色的能力管理过偌大的贾府。她活跃且好奇,”海棠诗社^v^就是在她的提议下组织起来的;她性格乐观,虽远嫁他乡仍勇敢面对,而且反过来劝慰家人。

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强烈,所以对处于婢妾地位的生母赵姨娘轻蔑厌恶,冷酷无情。抄检大观园时,她为了在婢仆面前维护作主子的威严,“令丫环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人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对探春动手动脚的,所以当场挨了一巴掌。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贾探春远嫁他乡。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妙玉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成孤僻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孤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性格特性:妙玉生性清高孤僻,黛玉和宝钗都知道她“不喜多言”。她喜欢宝玉但不敢坦白也无法坦白;她才华横溢却不愿表露,其实她既有诗才(曾补充了黛玉和湘云的“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又懂音律(听到黛玉弹琴曾忧虑说“恐不能长久”)。而且,她有严重洁癖,

苏州人氏。她祖上是读书仕宦人家。因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旧时迷信认为命中有灾难的人应该舍身出家做僧、道,有钱人家买穷人家子女代替出家,叫替身〉,皆不中用。只得入了空门,身体才好,故一直带发修行。她极通文墨,极熟经典,模样又极好。十七岁时随师父到长安都修行,师父圆寂后,被贾家请入栊翠庵带发修行,但她“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贾巧姐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村妇,巧得遇恩人。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性格特性:对王熙凤女儿的描写,书中的笔墨实在太少,但既然把她归入了金陵十二钗,我们也把她猜一猜吧。她小时候曾与刘姥姥带来的板儿互换手中的玩物,应属单纯外向型性格,而且爱玩;她在贾府败落的危难时刻得到刘姥姥的救助,虽救她的人是刘姥姥,但她自己也有自救的意识。

贾琏与王熙凤的女儿。因生在七月初七,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巧姐从小生活优裕,是豪门千金。但在贾府败落、王熙凤死后,舅舅王仁和贾环要把她卖与藩王作使女,在紧急关头,幸亏刘姥姥帮忙,把她乔装打扮带出大观园。后嫁给一个姓周的地主。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史湘云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

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史湘云是贾母的侄孙女。虽为豪门千金,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史鼐和史鼎抚养,而两个婶婶对她并不好。在叔叔家,她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且不时要做针线活至三更。她的身世与林黛玉有些相似,但她没有林黛玉的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大青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是好朋友,在一起时,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她襟怀坦荡,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后嫁与卫若兰,婚后不久,在一番充沛流离的生活后与宝玉相遇,并成为夫妻,最后在贫病中死去。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之秦可卿

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秦可卿,贾蓉之妻。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小名可儿,大名兼美。她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其年轻早夭。其人身世极为神秘,且其房内所摆的物品没有一样不是大有来头,即使是贾宝玉恐怕都没有这个资本!而有一次周瑞家的替薛宝钗送宫廷的十二钗花给各个人时她看到那钗花竟拽着它哭了,若说是感激那是不可能的,她并非没有得到过。死后那些和她比较亲近的几个人居然都没有人反对她用只有皇族之人才能用的樯木做棺材,更何况她用的那份樯木还是原本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后来因变故而退了的,这种连贾母都不敢用的东西却被她一个应该说是比较渺小的蓉^v^奶用了,却无人反对,皇室里也全无反应,说实话,恐怕可卿原系皇室之女!

我的父亲文化知识水平不高,仅仅高中毕业,可是胆子却十分大。他名叫丁健鑫。

在毕业之后,他便离开校园投身职场。他的专业是水电,于是便到一个叫“天洁集团”的工厂做工。在天洁集团做了五年之后,他嫌工资太低,便辞职了。后来到了“香江大酒店”做水电工,又做了五年。但是工资也是太低,他便又辞了职,去寻找下一份工作。最终到了“绿城集团”上班,做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已从一个普通的“技术人员”升职到了“工程主管”,薪水也比之前涨了不少。

他的工作很忙,经常很晚才回家,但他兢兢业业,对工作很认真负责,因此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同,连续好几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他喜欢这份工作,因此他暂时不会再换工作了。

他在许多地方做过工,他也结识了不少人,可以说是什么朋友都有:公司老总、前副市长、酒庄老板、公安民警等等。还有不少兄弟,他们情谊很深。

虽说这可能有点夸张,但这是事实,我也很惊讶父亲竟这般厉害。

外公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并不是他有很高的成就,也没有名震四方的能力,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但他的精神却是高贵不凡的。

在外公年轻的时候,他当过船长,还指引过许多人一起去了远方。在妈妈出生后,外公又换了一种行业。果然,有心之人,干一行,行一行,不久他就当上了厨师长,还用自己的手艺征服过外国人。从这里我就明白了外公的不凡之处。当我知道他还是党员后,更是让我对他无比崇拜,能成为党员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也正说明了我的外公的确了得。

但岁月不饶人啊!他在晚年时期,身体不行了,眼睛又有些失明,但他还是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要去外面种田,他说:一个人要是在家无所事事,闲躺着,就是在给人生添加污点。因此,他成了我精神世界的引导者,我也为此感到很荣幸。

项羽自幼与叔父箱梁长大,据史书记载他身高力达,力能扛鼎。生于战国末期,长于秦朝时期,二十四岁便遇上秦末大起义。楚国灭亡之后,项羽与叔父流亡到吴县,并要求向叔父项梁学习兵法。因自小与项梁生长的缘故,俩人仇秦之心在秦二世元年得以实践,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秦二世二年六月,项梁采纳范增之计,立楚怀王芈心,仍称楚怀王。项梁自号武信君。之后,项梁率义军大破秦军于东阿、定陶。项羽和刘邦也率军攻占城阳,略地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以一人之力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定陶之战后,秦军北渡黄河,攻打起义抗秦的赵王歇和张耳,被秦军围困于巨鹿。项羽到巨鹿后开始谋划对秦军来一场世纪豪赌,赌注就是自己的性命加上几万楚军,输则全军尽墨,身死当场;而赢则大秦的天下。项羽立刻就发现秦军的弱点——秦军布局是王离军围巨鹿,章邯军扎住其南边,一边筑甬道输之粟一边随时对救助巨鹿的援军打击,这只队像两只虎钳,牢牢的盯死猎物。而弱点就在两钳之间的心脏。项羽要直接实施黑虎掏心战略,只有切断两只虎钳的联系,集中力量攻其一只才可以有希望获胜。楚怀王任命宋义为上将,项羽为副将,率兵救援。宋义率军到达安阳,便畏缩不前,屯兵四十六天。当时,阴雨连绵,楚军缺衣少粮,处于困境之中。项羽当机立断,一剑杀了宋义,迫使楚怀王任命他为上将军,并命他立即挥师北上救赵。为了得到更多的情报,让秦军露出破绽。项羽先派英布,蒲将军带上自己的两万人马渡河进攻秦军甬道。英布,蒲将军不负所望,战斗击败看守甬道的秦军。从这场小胜利,项羽看到秦军的问题所在——甬道虚弱,而章邯军疲惫不堪,决定抓住时机全军进攻秦军,这个时候陈余又派人向项羽请战,项羽同意了。正好让陈余做出救赵的姿态吸引王离军的注意。后渡过一条通往赵国的漳河,但由于寡不敌众,士气低落,项羽遂命令军士凿沉渡江用的船只,打破吃饭用的铁锅,身上只带三天干粮,军士们个个以命相抵,士气大振,大破秦军。

朝末年,纲绝维弛,群雄并起,其间项羽凭借灭秦巨功分封天下,称霸诸侯!而灭秦的另一主角刘邦却被封在偏远的汉中巴蜀之地。汉二年,刘邦因不满汉中之地毅然出兵定三秦,东向伐楚,而此时,项羽大军正在东边平定齐国之乱,后方空虚。刘邦抓住这个机会大举东进,一路上所向披靡,兵锋直指项羽的都城彭城。项羽把大部队留在齐国迷惑刘邦,自己运用骑兵的机动性,绕道彭城西南的萧县。等待刘邦诸军全部进入彭城,混乱不堪,而且大将忙着部署北边建立防御,刘邦等主帅松懈的最佳时机。开始西出萧,向东进攻彭城。项羽选择的是早晨发动偷袭。选择早晨看得出项羽对时机把握的老辣,早晨敌人尚在睡梦中,正处于最疲惫的时候,突然遭遇大规模偷袭,其慌乱可想而知!而自己可以利用早晨天亮明了敌方情况,选择合适有效的战术最大消灭敌人。很多偷袭喜欢放在夜里,这样有利掩藏行踪。但是项羽此次不光要造成敌方混乱,更要全歼敌军。

项羽与刘邦订立和约后,立即率军东归。刘邦也打算西撤,但张良、陈平一致反对,说:“汉有天下大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疲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于是刘邦决定毁约追击楚军,并约韩信、彭越南下会师,合力击楚。

汉高祖五年十月,刘邦引军追击楚军至固陵,韩信、彭越均未赶来。楚军返身发动突然进攻,汉军不支,退入壁垒固守。但项羽未能乘胜扩大战果,进一步围歼汉军,而与之对峙于固陵,这样就使刘邦得以喘息待援。为使韩信、彭越安心助汉击楚,打败项羽,刘邦采纳张良的建议,封彭越为梁王,明确并加封了2人的封地。韩信、彭越2人果然率部前来会师。十月下旬,韩信引兵进占彭城,同时攻下楚地许多地区。被刘邦封为淮南王的英布也遣将进入九江地区,诱降了守将、楚大司马周殷,随后合军北上进攻城父。刘邦也由固陵东进,形势对楚极为不利,项羽被迫向东南撤退。

十一月,项羽退至垓下,筑垒安营,整顿部队,恢复军力,此时楚军尚有约10万人。十二月,刘邦、韩信、彭越、英布4路大军会师垓下。韩信军30万,分3路首先与楚军接战,韩信居中路,进攻失利,向后退却,同时命左右两翼投入战斗,楚军受挫,韩信又返身冲杀,3路合击,楚军大败,项羽被迫入壁而守。韩信遂指挥各路大军将楚军重重包围,楚军屡战不胜,但汉军一时也难以彻底打败楚军。为了尽快取胜,张良用计,让汉军夜夜高唱楚歌,瓦解楚兵斗志。项羽夜闻四面皆楚歌,以为楚地已尽为汉所得,眼见大势已去,便乘夜率领800精锐骑兵突围南逃。天明以后,汉军得知项羽突围,乃遣5千骑兵追击。项羽渡过淮水后,仅剩百余骑相随,行至阴陵因迷路耽搁了时间,被汉军追及,项羽突至东城,手下仅剩28骑。项羽指挥这28骑,将汉军骑兵杀得人仰马翻,再次杀开一条血路,向南疾走,至乌江边,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乃令从骑皆下马,以短兵器与汉兵搏杀,项羽一人杀汉军数百人,自己身亦被十余创,最后自刎而死,年仅31岁。项羽死后,汉军全歼楚军,楚地皆降汉,独项羽原封地的鲁人不肯投降,后刘邦将项羽首级示鲁,鲁人乃降。至此,历时4年半之久的楚汉战争终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

汉高祖六年二月,刘邦称帝,建立西汉^v^。

我的母亲是一个*凡而伟大的人,她和大多数母亲一样*凡,但她却是我心里最伟大的人。

1982年伴随着一声啼哭,一个新的生命降临了,她就是我敬爱的母亲。听妈妈说,她幼时也如我一样贪玩调皮,有着一份纯真的童心。每天放学后写完作业就跑到庄稼地里,打着割草、照看庄稼的借口和门口几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同学一块儿玩。母亲的童年不像我们现在,有手机电脑各种电子设备,她们那时的乐趣就是几个人围在一起做游戏,虽然质朴但却很有乐趣。

母亲的脾气很大,是家里人都知道的,外婆有时会跟我谈起母亲年幼时的事情,我才知道母亲当时可是家里的^v^小霸王^v^,谁都不敢惹她,都拿她没办法,一见妈妈皱着眉,多半就是被惹生气了,无论怎么^v^讨好^v^都没有效果。

但在我的印象里,母亲也有温柔的一面,*时也很体贴家里的人,每次中午回家刚踏进家门,就能闻到一股饭香,叫我口水直流。母亲有很多拿手菜,每一道菜都是我的最爱。*日里母亲有时也会辅导我的功课,一般情况下,母亲都是让我自己思考,她在一旁为我点明解题的思路。每解决一道难题,那种^v^柳暗花明又一村^v^的感觉,让我增加了很多成就感。

在生活上母亲对我很严格,尤其是在我做人方面。她教育我热情待人,和同学和睦相处,她教育我学会感恩,孝敬父母,关心亲人。她的处事方式和对生活的态度给我做出了榜样,所以在我心中她就如伟人一般。

母亲就是我生活的引导者,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中,她都给了我很大的影响。

“滴答,滴答……”墙上的时钟在不停的为跳舞的时间打着节奏的拍子,我放下笔摇了摇昏沉的脑袋,起身准备回宿舍去,“啪”我关掉了走廊的灯,瞬间整个楼层都黑乎乎的,我托着沉重的身躯下到一楼。“咦?都这么完了,谁还在?”我好奇的跑向亮光的地方。

办公室的窗户里散发出温暖的光,我悄悄的靠近。门没有关严,温暖的光照在她的身上打出一片小小的影子,那一抹影在她不停的写着些什么得手的带动下轻轻的晃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坚韧,坚韧中又夹杂这些许的疲惫与无奈。

我愣愣的站在那抹影子的后面,望着奋笔疾书的她,思绪飞向了远方。

我又将这篇课文在心里默默背诵了一遍,再鼓起勇气下楼去给她背课文。当我走到办公室门口时我停下了脚步。背课文的人队都排到了办公室外面,这浩浩荡荡的大军着实让我汗颜。我赶紧过去排队。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轮到我。我走到她身边,流利的背完了。“背得不错”她温柔的表扬了我,我向她会心一笑,却不小心看到她浮肿的双眼下一圈淡淡的乌青。这几天给她背书的人每天从走排到晚,肯定连小憩一会儿的时间都没有。

一阵风将桂花的香甜味儿送来,我的思绪被这阵阵桂花香拉回来。她依然伏在桌上写些什么,突然她放下了笔,眉头紧锁。又是哪个同学没有完成任务让她难过了?我的心忍不住为她揪了起来。我轻轻的推开门,“你怎末还不去睡?这么晚了”她一脸疑惑。“老师,我帮你接杯水吧。”我轻轻拿起她的水杯,走向水房。“老师,你早点休息吧。”我轻轻的退出了办公室。

窗外的月光洒在走向宿舍的小路上,窗里的灯光洒在我的心上。在寂静的夜里最容易发现那些不经意的感动。

杨志,三代将门之后,武侯杨令公子孙,出身于家世了得的清白人家。在梁山好汉中排名第十七位,是36天罡星的天暗星。

杨志上山前的命运确实坎坷。

先是运送花岗岩失陷,十个人当中,只有他自己翻了船。赴京请罪又遇到被“投名状”所迫下山找人的林冲。和林冲打了30回合不分胜负,又因行李缘故被请上了山,交代了自己的遭遇。

到了京城,好不容易打点买通了各处,见到了高太尉,却吃了闭门羹,别提什么其他的了,此时已身无分文。百般无奈之下,只得上街卖了祖传宝刀。却没料到碰上了泼皮牛二。

杀了牛二后,杨志立刻报官自首。他还仍然想为朝廷卖命,为祖上争光。在牢里待过后,又被发配边疆。好不容易得到了梁中书的赏识,却在送生辰纲时被吴用等人劫去。最后不得不落草为寇。

在卖刀碰到牛二这般无理之人时,杨志初起隐忍;在与周瑾比试时也不曾想要伤其性命。可见他懂隐忍,是个有原则的人。却也是性情中人。试想下李逵来,这牛二可能就活不过两句话的功夫了。

押送生辰纲时,他万般小心,千般谨慎。身上家伙齐全,对待一切事物防备谨慎。却也因此对那些个押送的人太过严厉,引起各种不满,在吴用的计谋之下,栽了跟头。此时的杨志大概已对前方路途心灰意冷,遂和鲁智深打上了二龙山,杀了邓龙,落草为寇。

最后在三山聚义时与众英雄归了梁山,也就彻底的无法洗白自己,也不报希望。

其中的不甘,无奈,酸楚,又有何人能知晓?哪个英雄,没有心中的愁苦?

一代天暗星终在征讨方腊是病故,至此陨落。

成刘栎,20xx年8月28日出生,宁波人,大抵是A型血,因为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反复提起一位卖烤鸡的阿姨,故被同学们尊称为“烤鸡阿姨”所以,后文中便暂且称他为“阿姨”。

阿姨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之中,家人大都还健在。他小时候因展露出了自己的歌唱天赋,于是加入了小学合唱团——这是后话了。

于我看来,阿姨应当为他这幅英俊的皮囊而感谢他的父母——一头令我这类脱发症患者无比嫉妒的浓密的黑发,一张瓜子脸,两撇眉毛又浓又密,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又高又挺。再加上现在接近180的身高,几乎完美。

但他完美的真的只有这幅皮囊……吗?不!成阿姨,做为一个集中华妇女传统美,啊不,集中华书生传统美德于一生的男人,他的才能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比如初一军训时,他因自己洪亮的噪门、中气十足的声音,担起了喊“满五”的重任。他的满五,可谓是余音绕梁,于是乎我们班便成为了“军训优秀班级”。他不止声音洪亮,而且十分动听,在初一音乐考试时以一首《远走高飞》,成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阿姨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歌手,还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第一次期末考时,成绩是全班第六,年级组更是有前八十,再加上他是一个平时喜爱追番的“高玩”,更能看出他天赋之异禀。他还有一个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当模特。他初一下时每天下午必回寝室洗澡,洗完澡必穿衬衫,穿衬衫必不扣上面两颗扣子。于是乎,被室友阿翔拍成了写真集《阿姨出浴图》,如果可以出版,想必是十分火爆的吧。

我对他还不够熟悉,应改日让其他与他熟识的人,如Andy来写写。

三班许多人都该好好被写写。

我从小就和哥哥一起长大,还从来没有分开过,这次是我们分开最长的一段时间了。

哥哥离开家到郑州训练已经快三个月了,我们都很想念他。这次五一放假我们全家到航空学校去看他,一进学校,哥哥就看到了我们。他笑着跑了出来,我也高兴地迎了上去。哥哥抱起我说我长高了。 我却指着哥哥说:“你黑了、瘦了,但是结实了”。哥哥开玩笑的说:“是呀,因为我离太阳更近了,所以晒黑了”。

哥哥边走边说,把大家都逗乐了。他带着我们到平时训练的地方,哪里很空旷空气很新鲜。忽然,我被那一整排的飞机吸引住了,看到飞机我高兴的又蹦又跳。哥哥看我高兴就背着我在飞机旁转来转去 。妈妈看见了忙拿手机给我拍照。我高兴的一会儿在哥哥背上、一会儿让哥哥抱着我、一会儿又站在飞机的轮子上。高兴的不得了。

很快这一天就过去了,我们要走了,只留下哥哥一个人。哥哥笑着挥手,大声说:“下次来,我给你们签名,我会努力的”。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哥哥。

爱,能使人感到无限的温暖;爱,在我们心中将永远铭记着。

在一个大雪皑皑的街道上,站着一位孤零零的老太太,她的汽车坏了,急需修理。眼看着飞驶过得车都没能停下来,老太太更是焦急万分。

她在雪地里等了足有一个多小时了,这时,一位名叫乔依的年轻人开着车子,走到了老太太身旁。乔依是一位下了岗的工人,每天都在急匆匆地找工作。但遇到了这位老太太,他便毫不犹豫地帮老太太修理起来。

老太太凝望着这位年轻人,他一身单薄,手冻得像根胡萝卜,身子也快僵硬了。可是,他这双手却还是那么灵活。年轻人快速地拿来了自己车中的工具,一丝不苟地修理起来,他动作是那么麻利,手上还沾满了机油。他热情地对老太太说:“老太太,您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修好,您可以到我车里去坐坐。”

老太太早已感动不已,车修好了后,她对乔依说:“年轻人,我对你太感激了!你要多少钱?”“不,不了,”乔依回答道“我希望你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帮帮他们,捐献出一份爱心吧!”

老太太回想着刚才的事,不禁赞叹起乔依来,她走进了一家咖啡馆,喝了一杯咖啡。走出来时,她看见了一位怀了孕的妇女。这么大冬天的,怀了孕应该在家休息呀,怎么这么晚了还来当服务员呢?老太太想着想着,于是给女服务员留下了一大笔钱和一张纸条。只见上面写着:你并不欠我什么,我帮助你就像刚才一位年轻人帮助我一样。

女服务员的心强烈地被打动着,当天晚上,她把事告诉了她丈夫,她丈夫竟然是乔依。

这种爱,使三个人的心如此温暖,爱,总能使人与人之间互相感动着、传递着,这就是爱的传递。

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们要珍惜它。“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果过去了就不会有“回头路”了。

我母亲的童年很有趣,那是,家庭贫困,只要是能省的都省了。*日大人们在地里种菜,母亲放学后,回到家,首先要去做饭,而且是用砖和泥垒起来的炉子,烧柴火。大家看,在往日,母亲在十岁时,做饭已不是母亲的一大问题了。做完后,把自家养的鸡赶到鸡窝里去然后打扫大院子,拿着古老的大扫把把院子清理干净。夏天,天气炎热,母亲把饭桌搬到院子里来,有几个人,就在饭桌周围摆几个小木凳,然后把饭碗、筷子和一盘咸菜,,母亲和她的家人常常吃不到新鲜的菜,虽然自家都有菜地,可是舍不得吃,每当菜成熟时,首先卖给别人,供孩子们上学和吃穿,以此看来,那是的生活有多么贫苦呀!在冬天,以前和现在比起来,差距很大,现在往往只是下雪一会儿,地上只有一点积雪,可从前气温很低,只要下雪,一下就是好几天,地上的积雪很厚,厚达二十多厘米,母亲和村中其他的小伙伴一起堆雪人、打雪仗。

小时候最流行的游戏是打沙包,只要一有空,母亲就去找别人一起玩,开心极了!

在岸边有条小河,河岸边长满了小草,有时母亲不做家中杂事时,就拿着镰刀、提着柳条编织的篮子到河岸边割草,带回家喂家兔和猪。童年过得可真快,一眨眼间这美好的时光消失了。

母亲长大*了,在参加工作时,母亲和父亲偶然相遇,在工作中,父亲经常细心帮助母亲,使母亲感动不已,再说了,要不是父亲苦苦追求母亲,母亲才不会答应呢!后来,他们结为了夫妻,依我看来,他们是多么完美的一对呀!好幸福呀!!

没过多久,就有了我,我可是他们的心肝宝贝,母亲在怀我的时候,总是没有胃口,不想吃饭,还经常感到恶心,但母亲为了我付出了一切,宁愿自己痛,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母亲行走不便,在怀我的第八个月,走起路来,肚子大的像唐老鸭一样。

快到母亲节了,你们准备了什么礼物,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荷兰是水之园,花之国也是牧厂之国,这里的花一年四季都是五彩缤纷的。不过在荷兰的一个地区,那儿的垃圾比花还要多。

那里的领导为了让市民们不再乱扔垃圾,就说:“要是被发现就要罚款25元。”可是下了这条规矩后,还是有人把垃圾扔进花丛中。

后来,领导又下了新的规定说:“如果被发现乱扔垃圾的人,要罚款50元。”虽然这次有一点改变,但是荷兰人民白天不扔垃圾,到了晚上,人们又开始出来扔垃圾了,垃圾叠起来的高度比花还高。

后来,领导又让一些卫士去夜察,但是还是没用,因为卫士查到这边,那边开始扔,查到那边,这边又开始扔。

这时,一个青年发明了一种投一件垃圾进去,就能讲一个笑话的仪器,所以几天之后,整个荷兰变得换然一新。

就是这个小小的青年,看上去没什么用,但是他却为这个城市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每个人都可以为祖国出力。

我的外婆是个乡下人,而且还是一个“双低”人士——颜值低、文化低。说句心里话,外婆长得真不咋的,甚至可以说是“畸形”:两只眼睛深深地陷入,目光显得深邃而悠远。而脸颊两侧却异军突起,与整张脸的布局格格不入。正因如此,我曾经还刻意疏远外婆呢!“囡囡,快过来帮外婆看看,这是什么字。”“这是‘孤单’的‘孤’,你都问了不下五遍啦!”我不耐烦地回答道。你瞧,外婆的文化低吧?所以,综上所述,我对外婆的印象一向不好。但是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地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外婆你快看,那儿有一个乞丐在要饭呢!”我指着不远处的乞丐大叫道。

乞丐悄悄地往角落里缩了一点。

“囡囡,不准那么没礼貌!快去和叔叔道歉。”外婆一改*日里的和颜悦色,大声斥责我。

乞丐偷偷抬起了头,朝我和外婆看来。

“凭什么,我又没说错。再说了……”还没等我把话说完,一只熟悉的手掌就亲热地蹭上了我的脸颊。要知道,这可是外婆生*第一次打我!原因居然是为了一个外人,而且还是个萍水相逢的乞丐!一肚子的`委屈和愤怒,在这一刻全都像山洪野兽似的发泄出来了。我哭得梨花带雨,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一个劲儿地往下掉,让人看了好不心疼!

但外婆对这一切都熟视无睹,径直把我拉向那位“叔叔”,仍义正严辞地要我道歉。

我知道,外婆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心中所以的愤怒和委屈,在这一刻都只能灰飞烟灭。我,只能低声下气地去乞求一个乞丐的原谅!

“叔叔,对不起。”

“没关系的小朋友,你也不要太在意了。反正,我也已经习以为常了。”不经意间,我看见叔叔的眼里闪烁着一颗耀眼的东西。突然,我内心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囡囡,你记住了,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个体,都希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那位叔叔,一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以乞讨为生的……”

“嗯,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外婆还是一个“双低”人士,可我再也不嫌弃她了!她虽然没颜值、没文化,但她拥有乡下人应有的那份淳朴和善良,这就足以成为我为她骄傲的原因了。我为外婆点赞!

贝贝是我家的小狗,它非常可爱。但无论你是多么爱狗狗的人,都会被它吓着,尽管它又小又可爱。为什么?因为它太调皮啦!不信?就来看——

贝贝与它的游戏

说起贝贝,实在是拿它没办法。如果你把它关在客厅过夜,早上去看它的时候,客厅里就会一塌糊涂了。我看着客厅里乱成一团的绳子、抹布,无奈地摇摇头,整理好那一团“废墟”。贝贝太能添乱啦!

对了,你和贝贝一起玩,千万别穿名牌裤子,因为贝贝爱咬人裤子,名牌裤子也会被咬得左一团线头,右一对小洞的。可不是吗,我的那条紫罗兰裤子都快被咬烂了!

这只是一小部分,最具代表性的还是——

贝贝VS猫咪

这天,我抱着小贝贝在姥姥家的*台上,这时,邻居的小猫缓缓的走过来。贝贝跳下去,闻了闻小猫,像是在说:“小猫咪,我们一起玩吧!”可是小猫不领情,还要抓它。

贝贝有些生气,围着猫转了几圈,怒视着它。猫好像看出点道道来了,生气地抓贝贝,贝贝冲它狂吠了起来。

小猫有些害怕,喵喵叫着,贝贝又朝它叫了两声,小猫以为贝贝是敌人呢,退了退,猛地伸出爪子,挠了贝贝的鼻子。

“吱——”贝贝叫道,它才算清楚了猫对狗充满敌意,后退了两步,冲上前去,咬掉了猫的几撮毛,又按住了它的尾巴,猫“喵喵”叫起来。

贝贝吐掉猫毛,松开爪子,刚想走,猫追上来,又抓了它。贝贝生气了,那架势像是在说:“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贝贝开始恋战了,把猫的尾尖咬得光秃秃的,好像还不想走,气急败坏地“唔~唔~”直叫。我看不行,叫贝贝走,它还不走,猫也吓跑了,它却在那兜圈子,赖皮不愿走。

贝贝身为MM,竟然如此恋战!光这一次也就算了,有一次它竟和小饭桌的点点“大打出手”!当然打不过啦!不过值得一看——

贝贝VS点点

有一次,爸爸带贝贝去小饭桌接我,贝贝看见小饭桌的狗狗点点,忍不住冲它叫了两声,谁知,这可把点点激怒了,冲贝贝又叫又咬又抓,贝贝也不甘示弱,又叫又咬又抓的,结果点点咬掉了贝贝一撮毛,贝贝狂吠起来。

点点和贝贝“大战”,贝贝以失败告终。我看着它那灰溜溜的样儿,哭笑不得。

贝贝真可爱,真淘气,我喜欢它——这个小捣蛋狗!

她姓周,名奕汝,是我在初中生涯里要好的朋友。

她的长相说普通又不普通,说出众又不出众。让我一眼就认出是她的是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拿起来很重,镜片用某种金属材料框住,看上去价格不菲(跟我的眼镜)。再来说说她的皮肤。她的皮肤白皙,是我怎样涂防晒霜都达不到的。有些人正因为她的皮肤问她要美白经验。她的眼睛小小的,但却不是那种失比例的小,单眼皮的眼睛显得乖巧,呆萌,鼻子高挺,又是我这个塌鼻子羡慕不来的。嘴唇的形状很特别,厚厚的,乍一看,还有点像某个杨姓女星的嘴唇。我最想吐嘈她的是,她称她的腿粗,去年初一的裤子都穿不进。可她穿那条初一的裤子是绰绰有余,腿也显得贼细,跟90斤的女生没有区别!我很气愤。

她是多才多艺的女生。学过书法、青描、水粉、水彩、儿童画……所以她的美术功底很高,在小学的时候担任黑板报工作。初中时,也展现过她优秀的美术天赋。但某些方面可能不咋地,就比如舞蹈,学了五天便放弃了,正所谓“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下面来说一下她的爱豆,我觉得很有必要来谈论一下。这个善变的女人,一共拥有十二个爱豆(还删去了很多)。看见一部电视剧里有帅哥、美女,便三分钟热度地去关注、粉他们。但一个月过后,她又可以说:“哦,某某某啊,已经不是我爱豆了,我只有十二个爱豆。”我对此感到十分无话,但又觉得很有意思。但我觉得,尽管他对那十几个所谓的爱豆抱有走马观花的态度,但她对一个人的关注至始至终都不会变——王俊凯。虽然我对王俊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当我跟周奕汝讲起王俊凯的事时,她的眼睛总是在发光。每每讲到王俊凯的事,她都能源源不断地讲下去,感觉能讲个三天三夜,在学校里面遇见别的“小螃蟹”(王俊凯粉丝的名字),她都能兴奋大半天。

我们有个共同的爱豆团——BlackPINK,按周奕汝的话来说,这里面的四个韩国女爱豆都是她的老婆。我们因为在校园广播站没有听到她们的歌,而逐渐不期待广播站的到来。但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一条回教室路上的垃圾桶旁听到了其中一位成员Jennie的《solo》!本来根本不在意的她一听到熟悉的前奏,便兴奋地上蹿下跳。对,我也兴奋地哭出来了。过路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两个在垃圾桶边蹦跳的人……

这就是周奕汝,一个多才多艺的追星女孩。

许多地方都有一些身世卑微,被人无视,被别人欺负的一些人。在班级里我眼中就有一个小人物,他个子较矮,瘦小的身体,天天带个蓝眼镜,那就是我的同桌——侯昌顺。

他经常被人欺负。因为他前面有一个好以大欺小的体育委员张志,右边是一个会“无影脚”的吴勇,而左边则就是经常欺负侯昌顺的我。

就在前几个星期的一天,轮到我们这一组扫地,到了下午放学组长说:“张志一次没倒过垃圾,今天你倒吧。”张志这次居然没拒绝,我感到一些奇怪,下楼他拎着垃圾桶面带微笑,我和侯昌顺和他一起走的,下到了二楼停下了脚步说到:“侯昌顺,你去把垃圾倒了,然后把垃圾桶送到教室。”说着就把快要盛出垃圾的垃圾桶递给了侯昌顺,他本想拒绝,可张志又用那吓小朋友的眼神瞪了他一眼,他只好接过垃圾桶一声不吭的走了。当时我的心有些不满,可我又能怎么说呢?在加上我也欺负过他。

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小人物,看似不起眼,却会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别样的色彩,让你深感小人物有大智慧,小人物有大影响,小人物有大境界。

我住在北方的一个小城巿中,一年前总车站立下规足,老人坐公车不收钱。本是一件好事,但很多老人开始只坐公车不走路,带来了不好的后果。渐渐地,很多老人感到腿酸无力,背越来越驼,互相交流后才发现是锻炼减少的结果。

邻居张庆老人年近古稀,是上文所说的“患者”之一,他深知这样下去不好,于是在我们小区号召熟悉的老人锻炼身体。开始老人们嫌累,但坚持下来才发现身体有了好转。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加入了队伍,直至后来青年人和中年人也加入了这支越来越庞大的队伍,人们一提起这支队伍,脸上就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小人物有大智慧,小人物有大影响,小人物有大智慧。张庆老人就是这样一个不同凡响的人!

她每天都是扎着一条马尾辫,还有她那一身风雨不改,十年不换的校服装束。她从来不会作时髦打扮。因为她不会。在她的概念字典当中,没有浪费这个词语。浪费金钱,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去作时髦打扮,对于她来说,是不可能的。若是有那么一天,她穿着别的装束,你可以擦擦你的眼睛,也许这时候的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她,就是一个这么有个性的人。

一个炎热的夏日,一节文体课上,同学们在商议新一轮的班干部投票。有的人说:既然原来的干部做了一段时间,对班里的事务运作也比较熟悉,不如还是让他们做吧!有些人却说:他们已做了一段时间还让他们做,不公平……

在众人议论纷纷的时候,她只顾自己乐悠悠地分享读书的乐趣。突然,有人走过来对她说,你的成绩虽然一般,可语文成绩还不错……一番阿谀奉承。可她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她不想因为某些人推荐自己谋个一官半职而拉拢关系,她认为谁做得好,无论时间长短,就该让他(她)们做。自此之后,仿佛她的人缘又消灭了一点点。

我曾说过她喜欢与众不同的,果真,她连学习方法也是那么的不同。当老师说要做练习,看名著时,她照做了,不过不像别的人那样一丝不苟地做,而是不求甚解的去读。她也买回来不少名著之类的书,可到现在书还一尘不染呢!有的她连翻都没翻过呢!她就是这么个得过且过之人,可是她的成绩可不错呀!她的读书笔记不会有多余的一句话,不,连半句也没有,精辟独到得令人咋舌。她从不那么拼命地看书,但她的作文又是出奇的好啊!也许,这就是一个有独特个性的她(女孩)的魅力吧!

这个有个性的她不是别人,——那就是我

历史的长河,总不乏有斗士勇往直前,激流勇进自然斗士分为两种,一种呢是先天条件优越,本就站在极高的起点上的,作斗的时候自然有很多的资源的协助,另一种便是先天环境恶劣,但却仍然要向前冲锋的我的母亲,她便属于后者,她教会我的优秀的品质,斗士一样的精神,百折不挠的品格,这必将影响我的一生。

我的母亲出生于广东汕头,小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再加上当时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尚未能从人们大脑中彻底根除,所以外公刚开始就做出了决定,让母亲读完小学,然后就去打工接家用,让母亲天生聪慧,自然懂得只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的道理,他学习刻苦对于书中所教授的知识常常能够举一反三,据外婆回忆说,他当时有的想法提出来,老师也感到惊异,在当时很多女生上学都只是为了混个学历,然后过几年就准备外出打工了,由于表现特别优异,所以母亲在上学的时候就很受老师喜欢,教过她的几个班主任,大部分都到我外婆家家访过,因为当时科技并不发达,没有校讯通,所以其他同学老师不管,但是母亲的成绩老师一定会到母亲家去告诉他,并且给予他指导,告诉她缺陷在哪里,在老师们的指导下,母亲的进步就更快了。

6年的小学时光很快就过完了,根据外公之前的决定,母亲应该到外面去打工,因为舅舅也开始读书了。母亲尽管据理力争,但外公仍然没有改变,决定母亲来到学校,请老师来帮助他班主任提供母亲的叙述,来到外公家李芳劝说下,外公终于改变决定让母亲读完初中,但怕外公改变决定,除了第1个学期,其余的学费都是母亲假期自己挣的钱。

中考过后,母亲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然而此时外公真的没有钱供母亲上学了,母亲只能放弃最好的高中改上会计专业,但在上会计专业的这个过程中,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仍然每天保持阅读,可以说,在这几年的时间中,母亲的视野开阔最快。几年学习后,母亲取得了毕业证书,从事*门的工作,并于不久后遇见了我的父亲。

生下我以后,母亲再也没有时间与精力继续工作,成了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虽然之前从未独自照料过一整个家。但母亲依然很快就适应了别的妇女,生完孩子之后都要休息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继续工作,母亲却很快便不服输的下床开始工作了,刚开始干的时候特别吃力,后来就干得非常娴熟了,各种女人会干的和女人不会干的,母亲都干的有模有样,样样精通。

不久后我上了学,母亲即使家务活再繁忙,也要抽出时间辅导我的功课,同时他要求我帮助做家务,他从不喜欢听我说,不会做或做不好教导我要像一个斗士一样去挑战每一件事情,绝对不能向困难与挫折低头,在母亲的影响下,我逐渐养成了不向困难低头的性格,并且把不向困难低头作为我的人生格言和座右铭。

每当我在夜灯下写作业想偷懒时,我就会想起母亲的不倦的教导,他的性格与品质在我的眼里和心里,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行。我将会把我母亲的斗士性格传承下去,用尽全力的去挑战我生活中学习上遇到的困难,不负母亲对我的希望,我相信,即便前面有再大的困难,即便路途再遥远,在母亲的斗士精神的影响下,我依然可以在人生的旅途中,把所有的问题都处理的游刃有余。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茫茫的宇宙中,住着一位美丽的姑娘,她待人和善,和蔼可亲,深得大家的喜欢。那么她到底是谁呢?她呀,当然就是我们的地球母亲了。

有一天,她看见在她前面的金星妹妹摔倒了,在那里哇哇大哭,便急忙跑过去,把金星妹妹扶起来,还安慰金星妹妹。可谁知道热心的太阳哥哥也跑了过来,这下可晒死地球母亲的孩子们了,地球母亲就赶快回家去了。听到自己的孩子们那一声声的*,地球母亲的'心里可真不是个滋味儿啊。于是,地球母亲就决心不再靠近太阳哥哥了。

但是,事情就是如此的遇巧。地球母亲去买一些东西给那些漂泊流浪的小星星吃,可没想到太阳哥哥也来找小星星去看他的收藏的宝贝。这下可还苦了地球母亲了,她的不少植物孩子和动物孩子都瞬间灭绝了。因此,地球母亲哭了五天五夜,眼泪流成了一条河,这条和就是后来的银河了。从此,地球母亲就决定再也不出门了,当然,地球母亲也从此失去了往日的快乐,再也看不到她的笑脸了。

这下可把大家急坏了。等大家知道了地球母亲不再出门的情由之后,便急忙跑去找月亮仙子帮忙。月亮仙子想了想,就对大家说:“大家别着急,我想想办法,咱们一起去看看吧!”

月亮仙子带着大家来到了地球母亲的家,想地球母亲说明了来意后,就送给她了一件宝物,也就是一件水蓝色的“纱衣”,十分美丽。地球母亲看了爱不释手,急忙穿上,并连连向月亮仙子道谢,地球母亲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大家见了地球母亲笑了,便放了心,也跟着笑了起来。

从此,地球母亲就可以放心地出门了,再也不用怕太阳哥哥的紫外线和那强大的热量了,和大家一起相安无事,又过着和睦幸福的生活!

——杨志小传作文 (菁选2篇)

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多少英雄豪杰屹立其中。唐宗宋祖,雄视天下;关羽岳飞,忠义留芳。而你却与众不同,没有成功,却在《史记》中位列王候;虽然失败,英名却在中华大地千古传诵。你是永远的楚霸王,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项羽。

“力拔山兮气盖世”,你是史上最英勇的武将,是“力能扛鼎,气压万夫”的豪杰。你掀起了一场风云,写下了一段神话。二十四岁的你让不可一世的秦王闻风丧胆。大军过处,所向披靡;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巨鹿见证了你以少胜多的奇迹。乌骓铁蹄踏破了秦王万世称王的美梦,虎头龙戟成就了你“西楚霸王”的英名。二十七岁的你是战神。

鸿门宴,你赳赳武夫的率真敌不过心思绞诈的刘邦,战场上的无往不利让你刚愎自用,错失了斩杀刘邦成就大业的良机。楚汉之争,你的勇猛依然让汉军胆颤心寒。然而刘邦的背信弃义最终让你落得“垓下被围”。“四面楚歌”之时,你没有为自己谋划,只是发出了“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的慨叹。乌江边,你放弃了东山再起的机会,毅然拔剑自刎,只是为了“我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向西,今无一人生还”,而无颜去见江东父老。真可谓是“乌江不是无船渡,耻向东吴再起兵”。“霸王别姬”你柔情似水,“乌江自刎”你铁骨铮铮。三十岁的你是铁血柔情的真汉子。

二十四岁让秦朝覆灭,二十七岁雄视天下,三十岁慨然自刎。你的一生短暂而辉煌。“宁可无愧而死,不肯惭愧而生”,你的英雄气节浩气长存。“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你是我最喜爱的历史人物:真英雄——项羽。

“他短小臃肿,外表结实,生就运动家般的骨骼。……眼中燃烧着一股奇异的威力,使所有见到他的人为之震慑;但大多数人不能分辨它们微妙的差别。因为在褐色而悲壮的脸上,这双眼睛射出一道犷野的光,所以大家总以为是黑的;其实却是灰蓝的。平时又细小又深陷,兴奋或愤怒的时光才大张起来,在眼眶中旋转,那才奇妙地反映出它们真正的思想。他往往用忧郁的目光向天凝视。”

这里的他是谁?他的眼中怎么会燃烧“奇异的威力”?他的目光为什么是“忧郁的”?

他是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记的开头,作家用如画家一般细腻的笔触描绘了贝多芬独特的外貌。这样的写法有没有让你感到惊奇?传记原来可以这样写!

是的,写传记可以像罗曼?罗兰这样写:有放有收,收放自如。

收,可以理解为约束。用什么来约束?用真人真事。就像罗曼?罗兰描绘贝多芬,他笔下贝多芬的外貌一定得与真实的贝多芬的相貌一致,而非想象中虚构的人物外貌。放,可以理解为一定程度的自由。即在写真人真事的基础上,适度地展开想象,生动形象地表现人物的特征。就像罗曼?罗兰借助“奇异”“犷野”“忧郁”这些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词来描绘贝多芬的目光一样。

写传记,要想收得住,一定得深入了解所写人物的真实情况:出生年月、籍贯、家族、人际关系、成长经历中的重大事件等。这样的信息需要在搜集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证,以保证其准确性。这样,你就好比有了赶马车必须牵挽的缰绳,开汽车必须掌握的控制离合与车闸的技术。

写传记,一定得放得开。要善于抓住真实的典型事件,借助适当的表现艺术,如详略安排、描写手法,以及叙述、描写、说明、抒情、议论相结合的表达方式等,充分表现所写人物的思想感情与精神世界。就如在控制好缰绳或离合与车闸的前提下,让马车或汽车奔驰出一定的速度与激情。

在真实的信息基础上,在适当的剪裁安排中,在明智的思想观照里,传记中的人物就能在你收放自如的笔下显现出真实、生动而独特的魅力。

一身蓝色的税务服,一头披肩卷发,浓眉小眼,温文尔雅,嘴角的一抹微笑在税徽的映衬下更显灿烂,这就是我的母亲。一个出生在七十年代,凭着自己的努力踏入缙中,跨入大学,最终步入财税大门的才情女子。

8岁那年,母亲进了壶镇小学,从此开启了一生追求的梦想。好好读书,努力走出农村,走向更高的学府。于是,母亲的乖巧勤奋赢得了老师们的喜爱。连年优异的成绩也让外公外婆喜笑颜开。那时候的年代,居民户口是他们心中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而唯有读好书考上大学才能有机会农转非,而母亲的成绩也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13岁那年,母亲以优异的成绩小学毕业,却只能按地域分配上了壶镇中学,一所当时并不被人认可的“溪滩中学”。因面临好溪,雨天水涨,操场经常因为溪水的浸漫而杂草丛生,碎石遍地。当时的壶镇中学缺少资金,各项设备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学处于起点状态,学生们更多的时间都是在老师的带领下整理操场,开荒种地,蓄养家禽。母亲就是在这样的学习条件下,还能靠着自己的勤奋努力使成绩名列前茅。

16岁那年,母亲参加了中考。农村户口的外公外婆一心想着母亲能上个中专,从此可以农转非,手捧“铁饭碗”。然而,母亲以全县第25名的中考成绩被缙云中学录取了,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全家嚎啕大哭。外婆更是心碎了一地:铁饭碗没了,居民户口没了,三年高中,不仅要耗费更多的学费,三年之后,能不能考上大学还是一个未知数。外婆认为,母亲的前途肯定没戏了。但是,母亲那“我会努力考上大学“的执念让全家人又看到了希望。开学那天,全家人把母亲送上了开往县城的中巴……

三年的高中生涯,充实而又艰苦。那时的缙中充盈着一种“霉干菜精神”,我的母亲也不例外。由于住校生居多,大多来自贫苦的乡下农村,生活条件都是不富裕。每次回家返校,总是带上一罐家人早已腌好的菜,白花花未融进的盐粒缀在乌黑的霉干菜里,吃饭时就舀一点出来,用开水泡开,就着学校的白饭吃上一两个星期甚至更久。到了后面,底下的霉干菜已经发酸变质了,即便如此,依然硬着头皮强行咽下。如今看来,在那个年代,连吃饱饭都是问题,何谈营养。

母亲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也没有忘记对外婆许下的承诺,为了外婆眼中的铁饭碗,高中三年,即使学习条件艰苦,但外婆一生的梦想激励着母亲,始终以此为目标努力奋斗着。然而,造化弄人,三年后的高考,尽管母亲的高考成绩优异,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未能被她梦寐以求的电力大学录取,而是阴差阳错地进入了浙江税务学校。多年来的付出,随着一纸通知的到来而烟消云散,只有无尽的失落与绝望充盈着她的内心。而此时的外婆,已对母亲是否能考上理想大学不加计较,三年的辛苦终于捧上了“铁饭碗”,这对她来说已然足矣。

带着无尽的失落,以及家人对母亲的希望,母亲走进了浙江税务学校的大门,不一样的学校环境,不一样的老师同学,不一样的梦想情怀,两年的税校生活让母亲无比充实。一个蓝色的梦想又悄悄地溢满了母亲的心怀,于是,她认为当年的造化弄人恰巧是命运对她的恩宠。所以母亲并没有放松学习,而是一如既往地努力,连续四个学期荣获校奖学金。此外,她更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自学考试,在校两年,她不仅成绩优秀,更是通过了6门自学考试。

19XX年6月,母亲税校毕业。带着满怀的热情踏入了社会的大门,如愿进入税务系统,成为了一名国家公务员。跟所有的新人一样,母亲从基层做起,从窗口服务做起,每天面对形形色色,成百上千的纳税户,母亲始终以温婉的微笑,饱满的热情,给予他们最优秀的服务。付出总有回报,母亲连年被评为县、市、省级纳税服务之星。看着那一本本的荣誉证书,她的笑容更加灿烂。

20xx年,我上了小学,全家人的生活重心一下子转到了县城,母亲的工作单位却仍在壶镇。为此,她不得不每天起早赴壶镇,晚上下班又趋车回城。如此往返,风雨无阻。直到20xx年,因工作需要调到县城,再不用起早贪黑起来往返了。

20xx年,国地税机构合并。工作了21年的母亲见证了这历史性的改革,在鲜艳的*下,母亲身上的工作服格外湛蓝,肩上那一颗税徽格外耀眼。21年,她的脸庞早已被岁月刻上了痕迹,但身上的这身税服彰显了她一生的梦想:“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

这就是我的母亲,*凡却又伟大的母亲。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配上黑色边框眼镜,体现出了他一副学者的风范。他便是我们班著名的社会课代表——董文浩。

202月13日,董文浩出生在扬州。小学时期,他力争上游,努力学习,成绩时常名列前茅。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努力拼搏,他终于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兴宁中学。虽然考上兴宁中学后,成绩略显下滑。但他依旧不断刻苦学习,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重返巅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军训期间,董文浩认真听从教官的指导,坚持了下去。由于他有社会人的风范,因此喜提“董社”一称。

在初中期间,董文浩成绩依旧没有下降。虽然语文和数学的成绩不是特别的优异,但他其他门课的成绩很好。尤其是科学,他曾以96分的优异成绩夺得了班级第一。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25,目前他正在朝着前15奋力拼搏。他已经朝着更高的境界迈进,争取早日站上顶点。

董文浩的成绩离不开他的课堂表现。上课时,他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勤做笔记。(虽然有时他会比较调皮)课下时他有问题会问老师,因此一堂课的收获很多。由于在科学和社会的成绩优异,同学们有时会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一一回答。(有时候没空便不会答复)。晚自习时,他有时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导致分心,但基本上都会冷静地做作业。他的作业也能在晚自习下课之前写完。

他同样是一个爱锻炼的人,熄灯之后,他时常会做二十个仰卧起坐。每天早上5点30分他便起来,看看书,写写作业,总之不会浪费时间。每次晨跑他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锻炼的机会。羽毛球,篮球他都很擅长。

这便是我们班的那个爱锻炼,成绩优异的“董社”——董文浩。

我的父亲文化知识水*不高,仅仅高中毕业,可是胆子却十分大。他名叫丁健鑫。

在毕业之后,他便离开校园投身职场。他的专业是水电,于是便到一个叫“天洁集团”的工厂做工。在天洁集团做了五年之后,他嫌工资太低,便辞职了。后来到了“香江大酒店”做水电工,又做了五年。但是工资也是太低,他便又辞了职,去寻找下一份工作。最终到了“绿城集团”上班,做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他已从一个普通的“技术人员”升职到了“工程主管”,薪水也比之前涨了不少。

他的工作很忙,经常很晚才回家,但他兢兢业业,对工作很认真负责,因此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同,连续好几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他喜欢这份工作,因此他暂时不会再换工作了。

他在许多地方做过工,他也结识了不少人,可以说是什么朋友都有:公司老总、前副*、酒庄老板、*民警等等。还有不少兄弟,他们情谊很深。

虽说这可能有点夸张,但这是事实,我也很惊讶父亲竟这般厉害。

弟弟你好!你最近过得怎样啊?开心吗?虽然接触不多,但弟弟你很可爱。在聊天室大家问年龄的时候,我和紫色星辰都说了,只有你一个没讲,你就说:“啊,我最小。呜……最小不好哦。”哈哈,多么可爱的弟弟啊。其实最小哪有不好啊,姐姐我会帮助你,我会关心你的。虽然你的年龄比我小,但你已经初一了。你说你考得很。差,好像发觉你有些自卑感。可爱的弟弟要开开心心的,为什么要对自己没信心吗?曾经问过你应该有特长,但你总说什么都很差,很笨。不笨不笨,弟弟永远都很好!你写的一篇篇佳作我看了一次又一次,这还算笨吗?不是你那很好的作文水平吸引我吗?如果你对自己没有信心,那为什么又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弟弟,你要加油啊!人是要永远相信自己。即使有些人很棒,很聪明。如果比赛的时候他很害怕,对自己没有信心,这也不会成功!我只希望弟弟你快快乐乐,希望弟弟你对自己有信心!因为姐姐永远支持你!

今年,我转学来到了重庆,但我还是对我的故乡恋恋不忘,因为那里有我熟悉的人。其中,我最熟悉的莫过于我的好朋友——张童了。

张童比我大一岁,个子十分高,一双三角眼,两只招风耳,眼睛水灵灵,头发黑亮亮,是个充满活力的男孩。

张童的性格十分开朗。他爱交朋友,而且十分大方,他做事,说话毫不拘束,直截了当,也很有亲和力。

说到张童,同学们有的说他是学校的姚明,有人说他是古代传说中的巨人转世,还有人说他是擎天的柱子有了灵性,投胎来的……谁叫他这么高呢?要是谁和他抢东西,都会失败,只要张童把手一举,我们跳得再高也够不着,这样,一句歇后语便在班里流传开来,如果谁要从张童手中抢东西,这真可谓是“谍中谍的中文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

男孩子们都爱街舞,张童也不例外,他对街舞真是酷爱之极,每当电视上播放街舞节目时,张童总会飞快地跑到电视机前,手舞足蹈地跟着跳起来,他非常喜欢FootWork(地板动作)中的倒立,每天,他都会在学校里表演“倒立”动作,但经常都会摔倒在地,惹得我们捧腹大笑。

当然,他也很爱运动,打篮球时他的爱好,也是他的优势,球场上,只要谁跟他一队,谁就会赢,每次打篮球,他只要站在球篮边,队友一传球,他就轻松接住球,轻轻一投,轻而易举就进了。他抢篮板时更酷,只需轻轻一跃,球就乖乖地到手了,无不叫人羡慕十分。

但是,他也很贪玩,成绩自然不是很好,每次考试,他的成绩总是不理想,经常拿个70几分回家,使得他每次都成为班主任批评的对象,唉,谁叫他贪玩呢?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张童。虽然我已经转学了,但他那熟悉的面孔还是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和他永远是好朋友!

20xx年7月6日,徐欣璐出生于浙江宁波,皮白肤嫩,是一个一头短发,活泼好动的假小子。

自小学就热衷于体育,也曾在一年级学习过电子琴,跆拳道,但由于她性格如男孩,从小顽强独立,喜欢运动,所以比起在琴房安静弹琴,更热爱在赛场上挥洒汗水。虽然跆拳道也是一项炫酷有力的运动,但是她更欣赏于打乒乓球,她享受在台球上的一分一秒,享受全神贯注盯着乒乓球的过程。她对体育的那份热爱,支撑她在小学当了六年体委。

20xx年,既是她踏入兴宁中学的一年,也是她在浙江省乒乓球总决赛拿到冠军的一年,这不单单是一个奖杯,一个奖状能诠释的喜悦,这标记了她对体育的信念与顽强的拼搏的体育精神。又荣获浙江省乒乓球总决赛第三站的亚军。作为兴宁中学的体育生,他每天都要训练到六点,挥动手中的球拍,眼神中满满的坚定,作为一个学生,她也从未耽误学习,在师傅黄思怡的帮助下努力向上爬。

我们都称她为“璐姐”,一个是因为她性格大大咧咧,好相处,另一个则是她组织领导能力强,在班级里有着很大的权威,是我们公认的“女强人”。

武松,家里排名第二,所以又名武二。武松不是《水浒传》里的主角,但他一定算是一个英雄好汉。

初识武松时,不是在《水浒传》上,而是在小学的一篇名叫《武松打虎》的文章里。当时,我就被震撼到了。古往今来,没用任何利器就打死老虎的人没几个,而武松就是其中之一。我当时对武松充满了敬佩之情,武松这一人物也使我对《水浒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促使我读了下去。

武松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物。在他来到蜈蚣岭时,见到一个道人霸占民女,他便拿刀杀了道人。武松也是一个有恩必报的人。在施恩招待后答应施恩,帮他夺回“快活林酒店”。于是,武松喝了十几碗酒,假装喝醉,醉打蒋门神。他把蒋门神的小妾和酒保扔进酒缸里,并打得蒋门神节节败退。最后,蒋门神不得不投降,并答应武松一定会把“快活林酒店”还给施恩。

武松还不贪恋女色,十分重兄弟情。在武大家中,潘金莲几次想与武松亲近,都被武松委婉的拒绝了。武松走后,潘金莲又联络西门庆一起用药毒死武大郎。两人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可武松却凭着仅有的一点线索和缜密的逻辑进行分析,找到了杀死武大郎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潘金莲和西门庆。证据确凿,于是他便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并把他们的人头割了下来,祭奠大哥。

如果,宋朝的法律是健全的,统治不腐朽,像武松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会被淹没。正是因为宋朝的法律不健全,统治也非常腐朽,所以,武松这样行侠仗义的任务才会涌现出来。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又悲又喜。喜的是因为这个混乱的朝代塑造了不少英雄人物,悲的是因为世间有许多不公平的事件,而无人管辖。

我的母亲是个怎样的人呢,听我道来。

母亲自己说她小时一到劳动时节就得下地干活,母亲跟着大人忙碌完后和可爱的弟弟我的舅舅一起玩成为她生活的美好回忆,无论玩什么,妈妈不输任何人,完全是个女汉子的形象。无论多么尽兴只要一听到姥爷喊到:“回来吃饭了!”母亲一手牵着舅舅往回治。刚回到家,母亲就看到了桌子上的饭菜,虽说不是很好,但一家人吃的也是十分香甜的。

到母亲上学,发生了一件天翻地覆的事情——姥姥去世了,姥姥英年早逝。家人没有了以往欢乐,每天死气沉沉的,母亲开始学习做家务,也没有了和舅舅一起玩的心情了。自从母亲在年级写了《替妈妈好好活着》的作文,被老师当众朗读并表扬,并且老师还在开家长会时给姥爷看了,姥爷才有了活气。母亲也难免经常被姥爷训斥,有一次母亲淘气把学校的凳子弄坏了,被找家长后,母亲被训斥并挨罚站,母亲一边抽泣一边直直的站在门口,黑天了,姥爷走出来叫母亲回屋,姥爷问:“没有下次了吗?”母亲的头摇得跟拨鼓似的说:没有了,没有了,没有了!姥爷拿出热好的饭菜,母亲瞬间破泣而笑。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母亲再也没有弄坏过公物。

母亲到了婚配的年龄,在别人的撮合下认识了我的父亲,相识相知相许中,他们步入了婚礼的殿堂。他俩只能住在破旧的小房子里,一到有大车路过,小房子就不停的颤抖,屋顶往下掉土。

有一晚上,他们正酣睡中,小屋突然开始颤抖,父亲被抖醒了,以为地震了,急忙叫醒母亲,他们一留烟的往外窜,到外一看,只是大车路过,虚惊一场,然后两人哈哈大笑,妈妈都笑得流泪了。虽然生活艰苦惊险,但母亲每天还是面带微笑为父亲做饭洗衣上班。当父亲遇到烦心事时总会和母亲倾诉,母亲也总是安慰父亲说:一切都会好的。父亲心中总存着母亲这句话,一天比一天勤劳俭朴踏美,我们的生活真的越来越好,尤其有了我以后,他俩更乐观和勤奋了。

母亲的好不仅是自己的,也能传染给爸爸和我,让我们感到每天都开开心心的生活着学习着快乐着。

有个能干的妈妈真好!

在我的生活中,常常有一些人出现在我的身旁,这些人总会在或大或小的事情上影响我的一生。

父亲是我学习的榜样,在他初中的时候就以优异成绩轻松考上了周围最好的学校,虽然在那种竞争力很强的学校里,他的成绩不是数一数二的,但绝对是处在上游阶段的,在初中,他能有这样优秀的成绩必定少不了小学所打下的基础。 父亲也曾和我讲过他小时候的辉煌历史,几乎次次都是全校第一,就算是那特殊的一个学期——因为贪玩从不高,却也不低的房顶上摔了下来,我小时候也曾在那上面玩过,少说也有三四米,还好只是摔断了手,便请了一个学期的病假,好在他的自学能力还不错,一个学期没上课,仍然考的是全校第一,这也令我敬佩不已。 初中毕业后,他没有再去上高中,而是去学医,短短三年,他学到的还不少,现在我们家里只要有点不舒服的情况,他都几乎能知道原因及解决办法,能自己治疗的,在他的一番调养下,不久变好了,可他仅仅只学了三年,我想如果他能坚持学下去的话,现在一定会是一位优秀的白衣天使。或许他想让自己的人生经历更加丰富一些,又或许他有一个颗想报效祖国的心,于是,他去当了兵,这一晃,又是三年。

父亲年轻时经历过不同的职位,有体验过医生一样的细腻情怀,也有军人一般的雄厚情感。 父亲的人生,是精彩的。

她,一个不起眼的女生,但在我看来她却是一位天使。

最新以小人物为题的作文4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她拥有一双小眼睛,樱桃般大小的嘴巴,扎一个低低的“马尾”,说话慢声慢语,显得懒洋洋的。她的学习成绩与我不相上下,她有一肚子的智慧,和数不清的故事。每次,我们聚在一起聊天时,她总有说不完的话。

她非常热爱写作,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她的文章写得很好,书写也很认真,不管是什么样的习作都难不住她。数学老师给我们讲故事时,她往往都拿出本子边听老师讲,然后添上一些自己的创意,给我们看。所以,她在我们班具有“才女”之称。

她还有一些独特的爱好,她喜欢古典的音乐,经过自己长时间的努力,古筝已考过了五级。但是这不是她的最爱,她的最爱与我相同——看书。她看起书来比我更痴迷,比我更“疯狂”!那天我找她有点急事,可是她正在看书,我叫了她四五遍,无人回应,早已无可奈何的我一气之下抢过她的书,她这才迅速抬起头,怒气冲冲的大喊:“什么事!”这时的我早已被吓得忘记找她干什么了!还有一次,四年级上英语课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她还不知道我们不好惹的英语老师什么时候走进教室开始讲课,什么时候提问她的!老师大声喊她的大名,可她一声不吭,后来有人举报:“老师,她在看课外书!”老师怒气冲冲地走下讲台,抢过她的书,直到这时,她才如梦初醒——自己闯祸了,但为时晚矣。

唉!这就是小人物的大事情。

对了,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筱!

我和妈妈走进一家餐馆。妈妈点了许多我爱吃的菜,我很高兴,但是等了好久,菜也没有上来。于是我开始观察起别人来。

我抓拍到的人物有:爷爷、奶奶、阿姨、叔叔、姐姐、小孩儿。

抓拍人物一:爷爷

叙述:那位爷爷把各式各样的菜夹到自己的碗里,开始狼吞虎咽,就跟多少天没有吃过一样。

真实感觉:天哪,请注意形象!你是个老人!

抓拍人物二:奶奶

叙述:那个奶奶挺淑女的,把菜夹起来,慢慢的放在自己的嘴里,细细的咀嚼着,接着她又拿纸巾擦擦嘴,还翘着兰花指。

真实感觉:有点过了吧,我都快没有食欲了,转移目标!

抓拍人物:阿姨和叔叔

叙述:那个阿姨胡乱扒了几口菜便把筷子和碗放下,说“我不吃了!”和阿姨坐同一张桌子上叔叔哀求道“你就多吃点吧!不要为了减肥什么都不吃了,你看我!”说着,叔叔做起示范大口大口吃起来。阿姨瞪了叔叔一眼:“我不要吃,你看都胖了!”“哎——”那个叔叔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真实感觉:这个阿姨这么瘦还要减肥?难道她要减成杆子?晕!

抓拍人物:姐姐

叙述:那个姐姐狂扒着米饭和菜,一碗米饭那吃完了,她大喊:“服务员,再来一碗!”然后她又吃完了两碗,三碗……

真实感受:这个姐姐这么年轻都不怕,那个阿姨还害怕吃胖,阿姨你要向这个姐姐学习了!

抓拍人

物:小孩儿

叙述:这个男孩儿看起来才有4岁。他坐在最中间,旁边的大人一直不停的往他碗里夹菜,而这个小男孩儿却一脸不高兴,他说:“不要夹别的菜,我要吃鸡肉!”“好啊好好!”大人们一边应和,一边夹鸡肉。

真实感受:小孩子挑食可不好——我的菜来了!

不多说了,我要开吃了,哈哈!红烧肉,鱼香肉丝……

他叫王昱皓,云南人。作为班上为数不多的纪律委员之一,虽然有的时候夹杂点私心,但确实是切切实实地做到了尽职尽责这一点。不光如此,他在体育方面也是颇有建树,成绩也常年居于班级前十。真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标杆。具体怎么样个好法,请听我娓娓道来。

他作为纪律委员,当当天的值日班长不想上去管时,他总是自告奋勇地冲上去,端坐在讲台上。在这之前,如是班级里一片嘈杂,他就会在讲台上多站一会。你问为什么?那当然是使出他作为纪律委员的杀手锏之一的秘技:狮吼功。

这招对于管理嘈杂的班级屡试不爽,次次效果十分显著。虽然对比着功夫里的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火候,但依旧自成一派。每每那一声响起,凡是那些致力于讲空话的同学,或是不在自己位置上的,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立刻便不敢再讲任何闲话了。他的狮吼功的威力在这里也就可见一斑了。而在之后,在晚自习当中,他的头时不时地就像那监控探头,环视一遍班级,确认有没有同学讲话没打报告的。如果有,那么他就用更加犀利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她),当那个人注意到的时候,这个纪律委员就朝他(她)邪魅一笑,拿起笔在三省本上二话不说就记上了。别看这样子好像很费时间,当你问他作业有没有写完的时候,他总会向上推推眼镜,用好似波澜不惊的语气*和地缓缓说道:“做完了呀……”真是学习“工作”两不误,他管理的晚自习,除非老师布置了很多的作业,或是在摸鱼的,都能够按时做完。好一个尽职尽责的纪律委员!

他在体育方面也颇有建树。在学校举办的校运会上,即使天空中下的雨使地面变得湿滑无比,他还是用他惊人的一跃,毫不费力地轻松拿下了跳高比赛的冠军。不仅是跳高,他的跑步也非常厉害,只见他那俊美的身姿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以极快的速度飞奔向终点,实在是“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最后取得了一个好成绩。(具体是第几名恕我忘了)

王昱皓,这个十四岁的男孩,在自己的生命里,散发着闪耀的光芒啊。

成刘栎,2007年8月28日出生,宁波人,大抵是A型血,因为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反复提起一位卖烤鸡的阿姨,故被同学们尊称为“烤鸡阿姨”所以,后文中便暂且称他为“阿姨”。

阿姨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之中,家人大都还健在。他小时候因展露出了自己的歌唱天赋,于是加入了小学合唱团——这是后话了。

于我看来,阿姨应当为他这幅英俊的皮囊而感谢他的父母——一头令我这类脱发症患者无比嫉妒的浓密的黑发,一张瓜子脸,两撇眉毛又浓又密,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又高又挺。再加上现在接近180的身高,几乎完美。

但他完美的真的只有这幅皮囊……吗?不!成阿姨,做为一个集中华妇女传统美,啊不,集中华书生传统美德于一生的男人,他的才能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比如初一军训时,他因自己洪亮的噪门、中气十足的声音,担起了喊“满五”的重任。他的满五,可谓是余音绕梁,于是乎我们班便成为了“军训优秀班级”。他不止声音洪亮,而且十分动听,在初一音乐考试时以一首《远走高飞》,成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阿姨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歌手,还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第一次期末考时,成绩是全班第六,年级组更是有前八十,再加上他是一个*时喜爱追番的“高玩”,更能看出他天赋之异禀。他还有一个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当模特。他初一下时每天下午必回寝室洗澡,洗完澡必穿衬衫,穿衬衫必不扣上面两颗扣子。于是乎,被室友阿翔拍成了写真集《阿姨出浴图》,如果可以出版,想必是十分火爆的吧。

我对他还不够熟悉,应改日让其他与他熟识的人,如Andy来写写。

三班许多人都该好好被写写。

我的奶奶是一个十分勤劳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之一。奶奶无时不刻都在对着我笑。晚上睡觉的时候,奶奶总会跟我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她说她从小就下田干活,给太奶奶拎水、耕地、种田;上学到了小学就不读了……

我的奶奶很信佛,每天早上都要虔诚地烧香拜佛。有一次我去放鞭炮,引线已点着了,正要扔出去时,手一滑,鞭炮落在我的脚边,我一个后跃躲过了爆炸。奶奶却说是佛祖眷顾了我才躲开一劫,我说:“奶奶,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佛,都是人们幻想的。”奶奶却说:“佛一直都在,你只是看不见罢了。”

奶奶的厨艺也很棒,我的厨艺都是跟她学的,我最喜欢吃奶奶包的饺子了。奶奶每次问我想吃什么,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饺子!”。

奶奶是我最珍重的人。奶奶哭了,我会安慰她;奶奶笑了,我也跟着笑了。

奶奶,我最爱你了!

“澎湖湾,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有我许多的童年幻想,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还有一位老船长……”在海边,走在沙滩上,远处还有一艘小船,船上坐着一位渔夫。嗯……好像还少了点什么……对!外婆!

外婆年过花甲,今年已经有63岁。姓梅,名春冈。年轻时是个亭亭玉立的美女,小脸红扑扑的,脸上经常挂着笑容,让人见了怪舒服的。老年的她,脸上已有许多岁月的痕迹。出现了凹凸不*的皱纹。头发也已经被时光染白了几缕。外婆的一生,几乎都是在劳动。年幼时,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就没法去学校上过学。外婆在家中,每天一刻不停地干家务。他十分爱干净,连家里的柱子都要擦地一干二净。她像是做着365天一整年不停歇的工作,并且每天都很辛苦,但她并不觉得生活过得很困苦,反而过得很快乐。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万物生长,花开花树,在这些亘古不变的轮回中,有的人被时间改变,有的人改变时间。外婆也将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扶养成了社会上的新血液,自己也踏上了找工作的路。

因为外婆懂得知识不多,所以只找到了一个工厂做凉席的工作。但是她很满足做着那样的工作。她热爱劳动,不怕辛苦,不怕劳累,一个人撑起了家中的一片天。

再后来,外婆遇到了外公,两人相爱,生下了两女一男。妈妈是家中最小的女儿。妈妈可能也是受了外婆的影响,奶妈很早就懂事了,外公外婆在外工作,她就一个人在家里做家务,只有小小身体的她,又是拖地,又是煮饭的。在妈妈19岁那年,外公去世了,家中又只剩外婆一个在外打工,工作过的很拮据。妈妈也早早出门打工,赚取生活费。

外婆到了现在也是每天在劳动着,即便现在生活过得很幸福,他还是在家附近的一个小工厂里做编织袋的工作,她总是歇不下来。

她曾盘旋舞蹈在时漫山遍野的花岭里;也曾踱步在梅的时节的乡间陌路,曾站在亭台楼阁前听琵琶弹琴。外婆,你温柔,勇敢的就像人间四月天。

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多少英雄豪杰为守护着我中华民族的领地,而抛头颅,洒热血。岳飞、郑成功、戚继光、霍去病、杨政忠、苏武等都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是中华历史上抹不去的痕迹,中华民族的骄傲。其中我最为钦佩的是文天祥。

文天祥,吉州庐陵人,字宋瑞,号文山。南宋一代抗元名将,爱国政治家、文学家。他铁骨铮铮的性格与气概使我对他起了敬佩之感。

当他被元军俘虏时,元军予以*、俸禄,他拒不接受。当元军都元帅张弘范告诉他南宋已灭亡,他忠心尽到了,可以换主奉君了,他仍是一身浩然正气,并提笔写下了《过零丁洋》的'不朽诗篇。诗中最后一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曾记激起过多少胸怀壮志的奋斗青年的心。为中华千百年来的辉煌盛世做下了完好的奠基。成为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壮烈诗词。也表现出了文天祥的踌躇满志。诗词慷慨激昂,体现了文天祥为国献身的自豪与无畏。又一次充分的体现了他的民族气节。使我又一次肃然起敬。

文天祥我想对你说:“你的铁骨铮铮,宁死不屈的气魄,你的踌躇满志,一身浩然正气无一不使我敬佩尤深。你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乐章。而在当今的社会上又有几人能做到你这般的忠心爱国,不畏权贵,为祖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作为一个中学生,我应该学习你所有的品质,为我的祖国,我伟大的母亲献上我的一切,为中华民族这一宏伟蓝图添上我浓墨重彩的一笔。使我的国家站在世界之巅。俯视一切,成为世界的最强者。文天祥,我向你致敬。”

【来星小传】

郝子琦

她很好看。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清亮,像定格在了一个画面似的,久久不能忘记,这是我第一眼见她。

的确,字如其人,后来再次注意她,是因为那一手好字和一脑子奇妙又美丽的世界。只要你离她近一点,会看到她的世界很美很美。

一直到现在,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无话不说。之前的一个学期,我的历史分不高,所以总分也上不去,那时的我很苦恼,后来有节历史课我们坐在一起,她在笔记本上写的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万丈高楼平地起,成功只能靠自己!是啊,那句话点醒了我。

后来的金秋艺术节,我们坐在一起聊了好多。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说不出来的难受,或是某件事,或是某句话,或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你看她表面酷酷的,但内心也会有脆弱的时候。她总是很会安慰人,还会经常说一些励志的话。

她很美,人美心也美。

【嘉煜小传】

白妤婕

嘉煜,男,今年十四岁,家境像常人一样平凡。深陷的眼窝,澄澈空明的大眼睛,略厚的嘴唇,高挺的鼻梁,但却面黄饥瘦,有种大病初愈的感觉。他总是驼着背,走路也是一颠一颠的。

他不爱干净,总也不招人待见。他每天穿着那身藏污纳垢的校服,长长的袖子里藏着一双手像抓过煤炭的手,又脏又黑,指甲缝里早已积满土灰,头发也参差不齐的竖在头上。真可谓是邋遢,谁见了他都要躲三躲。可他也不伤心,看见别人还要有礼貌地做一个微笑。

他曾是我的同桌,我也很不情愿和他坐在一起,但没有任何办法拒绝。我过着痛不欲生的每一天,我不想一直这样下去,我开始尝试接近他。我才发现,一直以来我们都错了,嘉煜人很好,他很单纯,单纯到可以答应你任何不过分的要求,你想让他帮你干什么不出格的事情,只要吱个声,他立马就乐呵呵地去了。虽然他单纯可以帮你做任何事情,但我却并不想欺负他。

还有,他不是尖子生,但他喜欢学习。他上课爱睡觉,于是让我提点他,把他掐醒。虽然很残忍,但由于他苦苦央求,我还是按部就班地做了,把他掐醒以后,他还很可爱地说声“谢谢”。

现在大家都开始与他相处了,也不会再贬低他。但每次想起这件事,我还是想由衷地和他说一声“对不起”!

【我的新同桌】

唐俪妍

我的新同桌——长着一双水灵的眼睛,里面仿佛有许多星星。她的鼻子有点挺,使得她的脸看起来有了立体之感。她的额前有一扇“帘子”将她的额头遮住了,一头乌黑的头发整齐的束在脑后。

常说“字如其人”。她不仅长得很漂亮,还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有时我能有幸看到她在一张小小的卡纸上写着激励自己的话。她的字稍有连笔,但又规整而不失美感。看她写的字就是一种享受。

她还是个做事井井有条的人。看她的课桌:卷子与书本整体放在左上角,水杯放在右上角,上课时就会井然有序,提高课堂效率。不仅是这样,她还会每天计划今天需要做的事,列在一个本子里,完成一个就打勾,每天的生活非常充实。当然,她的成绩在我们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与她的学习习惯是分不开的。她在下节课上课前就会把东西整理好,上课时就不慌不忙。上课的时候,她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偶尔也会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下课她会积极去找老师背课文、问问题等等。

和她一起共同学习和进步,能潜移默化地改变我自己。同桌,谢谢你!很荣幸与你一起共事!

【喜剧演员小董】

闫亚晶

小董,瘦小,“喜剧派”。和他谈话,你几乎都在笑!

他的笑话,段子多。比如:有一个记者去南极采访企鹅问:“你平时都在干什么?”企鹅说:“吃饭,睡觉,打豆豆”然后问了一堆企鹅都是这个答案,到最后一只企鹅:“你平时都在干什么?”企鹅说:“吃饭,睡觉。”记者问:“你为什么不打豆豆呢?”企鹅哭着说:“因为……我就是豆豆!”

他总能随时说出段子,就像老牌的喜剧演员一样,有一次我问前桌:“诗仙是谁?”前桌回答:“李白!”“诗圣呢?”前桌回答:“杜甫!”“那诗王呢?”前桌挠了挠头,实在答不出来了:“额……辛巴!”我转向小董:“你来回答正确答案!”他突然就冒出一句:“狮王,谢逊!”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

他也是挺坚持不懈的。上次看到他拿着个木板,想拿圆规在上面扎个洞。别人对他说:“别钻了,这弄到什么时候?”他说“没事!”别说,扎了40分钟,真扎了个小拇指那么大的洞,他也是厉害了!不过圆规倒是解体了。

但他只是逗得别人乐呵,但自己不怎么笑。也许是“小丑逗笑了别人,但小丑不开兴。”

【同桌小传】

高湘怡

“几点了?”我问道。“快了快了,还有十分钟。”她笑嘻嘻的对我说,一边盯着黑板前的老师。

“来,同学们,咱们再讲一道题。”讲台上的老师又孜孜不倦的沉迷在了题海中。她似乎有点着急了,每当老师转过身去,她又目不转睛盯着手腕。

“离下课还有两分钟!”她几乎暗叫了起来,一只手伸进抽屉里,另一只手还是拿着笔放在手表旁。渐渐的,我听到了沉重的喘息声。她像一只捕食的豹子,用鹰眼狠狠的盯着门口,似乎下一秒便要蓄势而出。

“同学们,下课的时间到了,请……”放学的广播响起,而她的脸上却没有刚才那么着急了,她假装严肃地听着老师布置作业,手却放在桌子下方。握着,皱皱的书包。等待着最后一声令下。

终于老师宣布下课,随之而来的是同学们一阵高过一阵的浪潮。我身边早已空空如也。

她的座位还热乎着。

步履蹒跚与时间赛跑,只想为患者多赢一秒;身患绝症与新冠^v^,顾不上亲人已经沦陷。这一战,你矗立在死神和患者之间;那一晚,歌声飘荡在城市上空,我们用血肉筑成新的长城。

1997年11月,张定宇同志曾响应国家号召,随中国医疗队出征,援助阿尔及利亚。

2008年5月14日,四川汶川地震第三天,张定宇同志就带领湖北省第三医疗队出现于重灾区什邡市,全力抢救伤员。

2011年除夕,张定宇同志作为湖北省第一位“无国界医生”,在巴基斯坦西北的蒂默加拉医院,度过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中国年。那天凌晨,他被一阵电话铃声唤醒。一名产妇子宫破裂出血,需紧急抢救。张定宇匆匆赶到手术室,做麻醉,稳定病人血液循环。不到30分钟,一个男婴呱呱坠地。紧接着,第二台剖腹产病人转到手术台,张定宇紧急给产妇侧卧位做腰麻。麻醉完成,快速输液,20多分钟,又一个新生命诞生。

2017年,张定宇同志随武汉市卫健委赴外地出差,被专家发现腿有异样。

2018年10月,张定宇被确诊患有渐冻症、双腿日渐萎缩。

2019年11月,武汉市发生比较严重的流感,感染科病床已满,在做好消杀工作后,结核科等其他科室马上接收流感住院病人。这为疫情中的跨科室作战打了“前站。

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是最早接诊新冠患者的定点医院,收治病人全部为重症和危重症患者。院长张定宇隐瞒自己患渐冻症的病情,顾不上已感染新冠肺炎的妻子,一直坚守在抗疫一线。他说:“虽然有愧疚,但当时不需要做取舍,能帮助到别人,觉得很幸福!”

杨志,绰号青面兽,因为脸上有一块很大的青疤。这个杨志身份不简单,是杨家将的后代。杨家将在当时是让人肃然起敬的,所以我们也能知道杨志的身份有多么尊贵。

但是,因为一次意外,杨志弄丢了花石纲,不敢再回京,便不得不进入江湖避难。《水浒传》中描写杨志的章节很少,但十分传神。林冲要上梁山,王伦不容。林冲在下山时,碰到了青面兽杨志,一言不合便打了起来。不打不相识,他们被王伦一起邀上梁山。但是,杨志因想在东京找个官做,便没有入伙。然而,杨志在做官的路上把钱给花光了,不得已忍痛变卖自己祖传的宝刀。

本来杨志就够惨了,结果命运还要再捉弄他一次。卖刀就卖刀呗,一个人来了买走就好了。但是来了一个叫牛二的赖皮。要杨志去做三个宝刀可以完成的,前两个还好,第三个杀人不沾血是真的做不到。但牛二你说你不买就算了,还跟着人家。杨志本来就挺急,此时直接性子上来把牛二一刀杀了。

关于杨志的下一章是生辰纲。这一章真的让人心痛。杨志这一路上闯下来,算是什么都见了,可这回有碰上了猪一样的队友。众军士不听杨志的劝阻,非要去松林里休息,还喝酒。结果呢?呵呵,生辰纲被晁盖抢走了吧。真为杨志感到叹惋。

好了,最后来一个总结。杨志,性格与名字不一样,一生有志气,颇有一种今年考不到官不罢休的感觉。但命运就不让他实现这个愿望,一次又一次的捉弄他,让杨志有一种怀疑人生的感觉。

林冲与杨志,看似身世不同,其实何其相似。两人都已尽力,却都没有好下场。出错的不是杨志,也不是杨志的性格,而是这个黑暗的朝代,是这个腐朽的社会,是这个愚蠢的朝廷。

他叫王昱皓,20xx年出生,云南人。作为班上为数不多的纪律委员之一,虽然有的时候夹杂点私心,但确实是切切实实地做到了尽职尽责这一点。不光如此,他在体育方面也是颇有建树,成绩也常年居于班级前十。真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标杆。具体怎么样个好法,请听我娓娓道来。

他作为纪律委员,当当天的值日班长不想上去管时,他总是自告奋勇地冲上去,端坐在讲台上。在这之前,如是班级里一片嘈杂,他就会在讲台上多站一会。你问为什么?那当然是使出他作为纪律委员的杀手锏之一的秘技:狮吼功。

这招对于管理嘈杂的班级屡试不爽,次次效果十分显著。虽然对比着功夫里的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火候,但依旧自成一派。每每那一声响起,凡是那些致力于讲空话的同学,或是不在自己位置上的,都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立刻便不敢再讲任何闲话了。他的狮吼功的威力在这里也就可见一斑了。而在之后,在晚自习当中,他的头时不时地就像那监控探头,环视一遍班级,确认有没有同学讲话没打报告的。如果有,那么他就用更加犀利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她),当那个人注意到的时候,这个纪律委员就朝他(她)邪魅一笑,拿起笔在三省本上二话不说就记上了。别看这样子好像很费时间,当你问他作业有没有写完的时候,他总会向上推推眼镜,用好似波澜不惊的语气*和地缓缓说道:“做完了呀……”真是学习“工作”两不误,他管理的晚自习,除非老师布置了很多的作业,或是在摸鱼的,都能够按时做完。好一个尽职尽责的纪律委员!

他在体育方面也颇有建树。在20xx年学校举办的校运会上,即使天空中下的雨使地面变得湿滑无比,他还是用他惊人的一跃,毫不费力地轻松拿下了跳高比赛的冠军。不仅是跳高,他的跑步也非常厉害,只见他那俊美的身姿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以极快的速度飞奔向终点,实在是“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最后取得了一个好成绩。(具体是第几名恕我忘了)

王昱皓,这个十四岁的男孩,在自己的生命里,散发着闪耀的光芒啊。

她很好看。琥珀色的瞳孔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清亮,像定格在了一个画面似的,久久不能忘记,这是我第一眼见她。

的确,字如其人,后来再次注意她,是因为那一手好字和一脑子奇妙又美丽的世界。只要你离她近一点,会看到她的世界很美很美。

一直到现在,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无话不说。之前的一个学期,我的历史分不高,所以总分也上不去,那时的我很苦恼,后来有节历史课我们坐在一起,她在笔记本上写的那句话我现在还记得:万丈高楼平地起,成功只能靠自己!是啊,那句话点醒了我。

后来的金秋艺术节,我们坐在一起聊了好多。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总会有一些说不出来的难受,或是某件事,或是某句话,或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你看她表面酷酷的,但内心也会有脆弱的时候。她总是很会安慰人,还会经常说一些励志的话。

她很美,人美心也美。

我的新同桌——长着一双水灵的眼睛,里面仿佛有许多星星。她的鼻子有点挺,使得她的脸看起来有了立体之感。她的额前有一扇“帘子”将她的额头遮住了,一头乌黑的头发整齐的束在脑后。

常说“字如其人”。她不仅长得很漂亮,还能写出一手漂亮的好字。有时我能有幸看到她在一张小小的卡纸上写着激励自己的话。她的字稍有连笔,但又规整而不失美感。看她写的字就是一种享受。

她还是个做事井井有条的人。看她的课桌:卷子与书本整体放在左上角,水杯放在右上角,上课时就会井然有序,提高课堂效率。不仅是这样,她还会每天计划今天需要做的事,列在一个本子里,完成一个就打勾,每天的`生活非常充实。当然,她的成绩在我们班里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与她的学习习惯是分不开的。她在下节课上课前就会把东西整理好,上课时就不慌不忙。上课的时候,她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偶尔也会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下课她会积极去找老师背课文、问问题等等。

和她一起共同学习和进步,能潜移默化地改变我自己。同桌,谢谢你!很荣幸与你一起共事!

我的父亲是一个*凡的司机,他小时候便是个热衷于“工程”的小孩子,不管是什么脏活累活,总是一个人包揽,那时也是“任劳任怨”呀!

当时家里人很多,父亲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家里因为世代干农活,所以想多培养几个读书人,结果是姑姑和伯伯都学的成绩很好,唯独老爸一人“出类拔萃”,天生就是“多动症”,才不热爱学习,因为正是这件事,奶奶都不止一次的“抄起兵器”了,可这有啥法儿,父亲仿佛就是一个劳动者,干尽无数苦活,仿佛就是一个冒险家,爬进各个大树。以至于他这个最小的儿子成绩很差,每次父亲提起,我又因这些事高兴,又因这些事批评他,哭笑不得!

学生时代,老爸在教室可是“花样百出”,当老师回头时,他总是一副端正姿态,老师一转身,纸飞机便飘然而落了,因为这些事,俯卧撑都不知做了多少个了,也练就了现在的身体,我记得老爸提起了一件事,在冬天,白雪皑皑,就是后门大敞开,父亲和一位叔叔坐在最后一排风吹得他们直打哆嗦,父亲忍不住这枯燥的课堂和寒冷的空气,念头一转:干脆出去玩个够,他们把书本竖起,身子一缩,像狐狸一样溜了出去,这下可好,他俩在外面玩疯了,一阵子以后,也**静静地在讲台上做俯卧撑了,也算是个“热身”吧!

时光飞逝,父亲到了中学,课没上两年便外出打工,练就了老司机的本领,但好景不长,父亲的实诚也使社会对他开始了侵扰,他任劳任怨干了两年,结果竟是亏本生意,老板的一拖再拖使父亲不得不另寻别处,养家糊口,多了一个我,也使他的担子更重了。他便拼命赚钱,结果劳累下一场腰病,无法根治,他曾经的力量也消散了不少,他说:“家里只有你一个,若你不学无术,你就会像我一样被迫谋生!”这句话刻在我的脑海,是我学习的动力!

父亲走的是一条*凡之路,是属于他的。童年调皮,青年工作奋进,这些都是属于他的,父亲,他的道路是多彩的,他给我的影响是伟大的!

成刘栎,8月28日出生,宁波人,大抵是A型血,因为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反复提起一位卖烤鸡的阿姨,故被同学们尊称为“烤鸡阿姨”所以,后文中便暂且称他为“阿姨”。

阿姨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之中,家人大都还健在。他小时候因展露出了自己的歌唱天赋,于是加入了小学合唱团——这是后话了。

于我看来,阿姨应当为他这幅英俊的皮囊而感谢他的父母——一头令我这类脱发症患者无比嫉妒的浓密的黑发,一张瓜子脸,两撇眉毛又浓又密,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又高又挺。再加上现在接近180的身高,几乎完美。

但他完美的真的只有这幅皮囊……吗?不!成阿姨,做为一个集中华妇女传统美,啊不,集中华书生传统美德于一生的男人,他的才能是从多方面体现的。比如初一军训时,他因自己洪亮的噪门、中气十足的声音,担起了喊“满五”的重任。他的满五,可谓是余音绕梁,于是乎我们班便成为了“军训优秀班级”。他不止声音洪亮,而且十分动听,在初一音乐考试时以一首《远走高飞》,成功打动了在场所有人的心。阿姨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歌手,还是一个优秀的学生,第一次期末考时,成绩是全班第六,年级组更是有前八十,再加上他是一个平时喜爱追番的“高玩”,更能看出他天赋之异禀。他还有一个特殊的才能,那就是当模特。他初一下时每天下午必回寝室洗澡,洗完澡必穿衬衫,穿衬衫必不扣上面两颗扣子。于是乎,被室友阿翔拍成了写真集《阿姨出浴图》,如果可以出版,想必是十分火爆的吧。

我对他还不够熟悉,应改日让其他与他熟识的人,如Andy来写写。

三班许多人都该好好被写写。

陈橙蓉,生于20xx年6月19日,现就读于宁波市兴宁中学。小学时她喜欢看书,但*时却活得像个假小子。她总是顶着一头不甚齐整的短发,不是这儿翘起一簇,就是那儿扬起一撮。虽然她长得瘦瘦小小的,但当“混迹”在男生中时,你不细看绝对不知道:“哟,这儿还有个小姑娘呐!”

她从小到大,看奥特曼是她最爱的消遣。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经常搬着小板凳蹲在电视机前,一蹲就是一两个小时,经常忘记时间。那时的她对奥特曼不单单是喜爱,可以说得上痴迷了,已经深入骨髓。有次在路边一只狗猛地朝她冲了过来,但她却出奇镇定,不知是不是她脑回路太过清奇,竟然想到了泰罗奥特曼。只见她顺手捡起一块石头,奋力大喊一声“泰罗”,使劲朝狗甩了过去。那只狗瞬间被她神灵附体的气势所征服,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经此一战,她自豪感爆棚,不由佩服自己在险境中竟能如此自如地想出此妙计,她相信这是奥特曼赐于她神力,于是她更加虔诚地信仰奥特曼了。

她升入初中后,精灵古怪的性格也被同学们所熟知。她*时总是大大咧咧的,不和她共处,你不会知道她是有多么地嘴馋。当大家在寝室里说笑闲聊时,如果有人随手掏出一包零食。她必定瞬间眼放绿光,两道热切渴求而丝毫不加掩饰的目光向你火辣辣地投来。更为夸张地是,只见她双手合十,不住地上下摇晃,那神态酷似一只贪吃的土拨鼠,着急地想分得一杯羹。

她也是一只奇怪的生物,她的性格中沙雕占比很大。同样是打招呼,一般人都是见面说句“你好!”,而她则从远处就开始蓄势待发,当靠近时她会将手热情地在空中不停地挥舞,并送上最诚挚的问候:“你好!你吃了吗?”让人立即被她的热情所感染。

她有许多爱好,一手专业功底的毛笔书法技压群芳,她有时在欧美音乐流行圈内出没,经常哼着嘻哈的rap,她的梦想是将来成为一名说唱歌手。人生的追梦之路注定困难重重,但是相信就凭着她招呼“你吃了吗?”的那股热忱,她一定会逐个化解,朝着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断迈进。

——人物小传作文10篇

1982年9月5日,一个在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出生了,她就是我的妈妈。她出生在稷山县一个叫做大李村的地方,村子不小,但家中不富裕。

妈妈在家中排行第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还有个弟弟。一碗水总是端不*的,再加上那个年代“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妈妈也肯定不是家中外公外婆最疼爱的孩子。但妈妈却从不在意。家中的外公外婆都是辛辛苦苦本本分分靠种地生活的人,再加上他们还干别的活儿,很累。所以妈妈就经常帮他们干活,守规守矩,认真学习。妈妈聪颖过人,思维敏捷。家中虽然供不起她上好大学,但她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师范学校,当起了教师,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教书育人十几年。

面对班级总排名的下降,她不会责怪学生,而是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力求让学生的成绩提高;面对家长的问题,他总是回答的很详细,从根源上找到问题的答案,解决问题,从不敷衍了事。面对备课,讲公开课,他总是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完美。

同时他也很关心我,面对考试成绩下降了,她会和我认真分析原因,我犯错了,虽然他很严厉,有时还会打骂我,但他教会了我道理。

妈妈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一天早晨,我和妈妈去散步,天空中突然下起了蒙蒙细雨,不过一会儿雨下大了,寒冷的风吹得我们瑟瑟发抖,这时“喵~喵~”的几声微弱的声音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四下寻望,声音居然来源于路边的一个烂纸盒。

妈妈走近查看了一下,发现里面竟然有三只小奶猫,它们身上的毛都被淋湿了,眼神楚楚可怜。于是妈妈就把它们带回家,为它们擦干身上的毛,然后喂它们奶粉喝,并细心照料了几天,但是因为*时太忙没有时间照料,所以把它们送给那些喜欢猫的人了。

“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是母亲真实的写照,她的行为也在影响着我,使我能够积极向前,走好人生的道路。

自制人物小传范文800字 第3篇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配上黑色边框眼镜,体现出了他一副学者的风范。他便是我们班著名的社会课代表——xxx。

小学时期,他力争上游,努力学习,成绩时常名列前茅。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努力拼搏,他终于考上了自己心仪的兴宁中学。虽然考上兴宁中学后,成绩略显下滑。但他依旧不断刻苦学习,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重返巅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军训期间,xxx认真听从教官的指导,坚持了下去。由于他有社会人的风范,因此喜提“董社”一称。

在初中期间,xxx成绩依旧没有下降。虽然语文和数学的成绩不是特别的优异,但他其他门课的成绩很好。尤其是科学,他曾以96分的优异成绩夺得了班级第一。他的成绩一直保持在班级前25,目前他正在朝着前15奋力拼搏。他已经朝着更高的境界迈进,争取早日站上顶点。

xxx的成绩离不开他的课堂表现。上课时,他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勤做笔记。(虽然有时他会比较调皮)课下时他有问题会问老师,因此一堂课的收获很多。由于在科学和社会的成绩优异,同学们有时会向他请教问题,他都会一一回答。(有时候没空便不会答复)。晚自习时,他有时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导致分心,但基本上都会冷静地做作业。他的作业也能在晚自习下课之前写完(虽然有时因作业过多导致无法完成)。

他同样是一个爱锻炼的人,熄灯之后,他时常会做二十个仰卧起坐。每天早上5点30分他便起来,看看书,写写作业,总之不会浪费时间。每次晨跑他都不会放弃任何一次锻炼的机会。羽毛球,篮球他都很擅长。

这便是我们班的那个爱锻炼,成绩优异的“董社”——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