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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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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我 们是一家致力于高新技术研发和创新的企业,特此向贵部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1篇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2011―2012年度全球信息技术报告》,瑞典是世界上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和使用程度最高的经济体,随后是新加坡、芬兰、丹麦和瑞士等,中国排名第51位。

(1)瑞典

作为信息技术发展和使用程度排名第一的国家,随着信息技术在整个社会的渗入,瑞典的经济经历了深刻的变革。瑞典十分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产业的发展。为此,瑞典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全国IT委员会,在过去的十年中,该组织为了促进信息技术的传播和发展,完成了大量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同时,瑞典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发展目标、投资计划、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信息技术的创新能力,政府十分重视研发和教育的投入,瑞典每年用于知识和教育的投资占GDP总量的比重也占世界首位,是世界上最能体现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国家之一。

(2)新加坡

新加坡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其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密不可分,而新加坡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除了依靠政府对通信建设和高技术人才培育的重视意外,重要的一点是,新加坡人具有较高的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新加坡政府拥有强烈的人才意识,在过去的20多年中,新加坡政府制订和实施了多项重要的国家信息技术计划,其中包括信息技术人才培育、人才引进、人才奖励等方面的政策。

(3)芬兰

芬兰是一个福利型国家,芬兰的科技开发战略,除了加大研发投入之外,更加重视政府、企业和高校的合作。同时芬兰政府信息技术开发战略的制定,还兼顾了福利和环境的发展前景。这种由国家主导的将福利国家与信息社会相结合的芬兰模式,有效地实现了芬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另外,芬兰是实施广泛社会福利的国家,推行终生职业教育,在政府主导下,设有多个政策推动组织,政府奖励信息技术在民众中普及。

(4)美国

(5)中国

进入新世纪,世界上创新型国家几乎都将发展信息技术作为国家战略重点。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普及,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其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产业大而不强,需尽快改变我国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受控于人的局面。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我国把掌握装备制造业和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突破口。虽然我国信息技术的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不少差距,但近年来我国在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关键信息技术领域有了可喜的突破。

信息技术领域专利发展状况分析

(1)国内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积累呈现扩张态势,发明专利积累进一步增加

截至2011年6月30日、2010年6月30日、2009年9月30日、2008年9月30日的国家知识_已公开的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对比情况,见图。

截至2011年6月30日,国家知识_已公开的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总量达万件,较之2010年6月30日增长近万件,信息产业领域专利积累继续呈现扩张态势,产业技术创新继续保持较高的活跃度,产业的专利积累最为雄厚。其次是装备制造业,申请总量为万件,位列第三的是轻工产业,为万件。这表明不同产业的发展对于发明创造的依存度有较大差异,同时也反映了各个不同产业的技术更新换代速度的不同。另外,在万件专利申请总量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万件,远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近万件,显示出行业整体的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高。但与2010年相比,发明专利所占的比重略有下降,见图。

(2)国内的专利申请总量超过国外,但发明专利申请量少于国外

国内在各行业的专利申请总量均超过国外,数量优势明显;但国内各产业的专利申请技术含量与国外来华申请有较大差距。但是,国外发明专利申请量仍超过国内,不过差距在逐年缩小,已从2007年的相差万件,缩小到2010年的相差万件。2011年,国内专利申请总量是国外申请总量的两倍,而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了国外发明专利申请量。见图。

(3)内地各省份信息技术专利申请量都有较大增长

2011年,内地各省份信息技术专利申请总量增长超过30%的省份达到16个。超过1万件的省份达到7个。内地各省份信息技术专利申请增长速度各有不同。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江苏省和福建省,比上年增长45%,陕西、安徽、重庆、河南增速也较快,加上申请量基数最大的广东省,增速都达到了28%。如表。

(4)内地企业专利申请情况

截止到2010年末,内地企业申请信息技术专利总量除华为达到3万件、中兴万件外,内地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总量前十位的其他企业均少于5 000件,而前十位跨国公司申请总量都超过1万件,表明除个别公司外,多数国内公司与跨国公司还有较大差距。在专利申请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中,通信和家电行业为主营业务的各占4位,表现出明显的行业特征,表明这些领域知识产权竞争更为激烈,专利积累也明显强于其他行业。

(5)国外企业在华专利申请情况

前20位在华国外企业的专利申请总量268 810件,同比增长8%各跨国公司专利申请增长速度有较大差异,在信息技术领域来华申请最多的20家跨国公司中,有11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以上。韩日企业继续领跑,并不断巩固和加强在华专利布局。在排名前20位外国公司中,日本10家,韩国2家,均排在申请榜前列,并有不断上升趋势。

(6)各大类技术领域专利申请情况

国内在电子信息产业9个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比例正逐年提高。2010年,9个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比重为70%。表明国内在这些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不断提升。信息产业9个技术领域国内申请专利数量超过国外的专利申请,但发明专利所占比重明显低于国外的专利申请。国外在信息材料与加工工艺、广播与电视、电子器件3个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总量超过国内,表明国外申请人对在这3个技术领域的专利布局更加重视。电子测量与雷达导航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快速增长,通信、广播与电视技术领域增速放缓。

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选择及趋势预测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2篇

(一)申请条件

由_部委认定或批准为部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部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_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_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_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_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_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_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_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xxx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3篇

【关键词】 专利权; 无形资产; 新颖性; 申请; 管理

在专利权的申请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技术发明只有把实物制造出来,才能去申请专利权。比如有的企业把新产品进行试销,产品、技术投入市场后,再申请专利,这样做首先有可能破坏了该项技术发明的新颖性,被专利局判定为无效专利,从而申请不被通过;其次有可能轻而易举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反而使企业被诉“侵权”,结果不仅自己辛辛苦苦研发的发明丧失,而且损失也相当惨重。这是无形资产管理中的禁忌之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知识经济时代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必须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和培育,尽早摆脱中国制造,实现真正的中国创造,积极创造自己的专利。如果在强调重视专利的今天,企业还存在专利申请不及时这一管理上的失误,就太不值得了。因此,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观点

(一)专利新颖性的含义

2009年10月1日,修改后的《_专利法》正式生效。其第2条规定:“新颖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_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企业应及时申请专利,加强专利权的管理

所谓“专利权”,是指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权利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企业不及时申请专利,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重视不够,专利观念淡薄,没有设置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对专利的申请疏于管理导致的。专利法中新颖性标准可以称得上是专利法立法宗旨,是决定一项技术能否获得专利保护的基本前提。因此,企业在选择申请专利的时机方面,应该是在有了技术构思、在设计图纸完成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专利,专利的申请不受何时进入市场的制约。

二、案例及分析

现实中,忽视专利权的管理,不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导致丧失新颖性,进而被宣告专利无效的例子有很多,企业均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一)案例

案例1:

1998年,A集团经过大量的投入、科研开发,独家研制了一种户外取暖器设备,当年2月生产试销国外市场时一炮打响,三年时间抢占了国际户外暖器60%以上的市场份额。可惜的是,在产品销售火爆一年多后,A集团才想到要申请专利。1999年7月底,该集团以公司副总经理名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同时,也将刚研制、还未投放市场的改进型户外产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专利权。2000年9月,A从国外大客户处得知广东B公司侵犯了其户外取暖器的实用核心专利技术及外观设计专利权,于是紧急向B提出了“严正抗议”。因掌握到A没及时申请的失误,B以“不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为要挟,要求A不要其侵权。要挟无果后,B收集大量资料,特别是紧紧抓住A专利在申请前就已经在国外多家媒体公开报道过,因而申请专利时不具备“新颖性”这一延误,于2001年初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要求宣布A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底作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审议决定,即凡是申请前已公开的部分特征不具备新颖性,因而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而A在申请前并未公开的核心技术均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因而所幸维持了实用新型专利的核心保护范围①。

案例2:

某茅台酒集团公司新开发了一种品牌白酒“小豹子”,并迅速在市场上热销,卖得火爆。可没过多久,“小豹子”酒卖不动了。据调查,就在“小豹子”旺销时,市面上忽然出现了“小海豹”、“小狮子”、“小虎子”、“小云豹”等一大批其它白酒厂出品的新品牌白酒,且这些产品的外包装无论从品名的字体设计、图案乃至色彩搭配都与茅台集团的“小豹子”如出一辙。于是,不明真相的消费者以为茅台酒集团又推出新产品,是“姊妹牌”,纷纷购买,冲击了“小豹子”酒的销售。经销单位去当地专利局投诉一些产销企业侵权,却遭到拒绝,原因是“小豹子”酒的包装外观设计专利是在上市销售一年多以后才申请注册的,按照国家“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其包装外观专利已不具备新颖性特点,严格推究后被视为无效的包装外观专利②。

(二)分析

各国专利法均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获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必须是新的。法律之所以以新颖性作为取得专利权的标准,是为了鼓励发明人将其新发明早日向社会公开,以便为社会服务。如果某一发明创造早已完成并已公之于众,那么就无必要对其授予专利权,如果授予专利权,则会影响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既得利益,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发展。

上述案例中A集团在研究出户外取暖器设备时,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而是先试销,使得产品技术及外观专利丧失新颖性,不符合上述不丧失新颖性的条件,而B公司恰恰掌握了证明A集团专利在申请前就已经在国外多家媒体公开报道过的证据,最终A集团被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某茅台酒集团公司的“小豹子”酒的包装外观设计专利是在上市销售一年多以后才申请注册的,也丧失了新颖性,所以也被宣告无效外观专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可见我国专利体系是采用先申请制,即同样的发明申请的专利权只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无论这个人是否就是最先发明的人。那么如果上述案例中在产品试销过程中被他人抢先申请了专利,企业一样会丧失专利权。

因此,在申请专利日前,决不能对外使用或在出版物上公开展示,否则即会丧失新颖性。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讲,务必要及时申请专利,在有了技术构思、在设计图纸完成的时候就应该抓紧申请专利,产品先试销后申请专利是不可取的。面对修改后的《专利法》对于新颖性标准的修改,跨国经营的企业更应当注意这个问题。

三、我国企业专利权申请及管理的相关对策

很多企业对于专利权的管理都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和不足,因此,除了要及时申请专利防止丧失新颖性以外,在专利权管理方面,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谨防失误:

(一)提高专利意识,重视专利保护的重要作用

企业申请专利的作用主要就是保护。企业申请了专利就有了专利法的保护,可以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使用本企业专利。申请专利可以防止他人模仿,不像商业秘密那样,唯恐泄密,因为专利是公开的、独占的“秘密”,即使本单位人员“跳槽”也不用担心带走技术成果。这样就保障了企业独占市场份额和长期稳定的利益。同时,专利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也可以转让(出售)以获得直接经济效益。在老百姓眼里,专利等于新发明、新创造,实用并且性能也好,标了专利号的商品买得放心,所以申请专利不仅增加了企业存量的无形资产,提高企业整体实力,而且具有广告作用,有利于企业的产品推广销售和提高企业知名度。

(二)企业的专利一定要具备独创性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为自己的产品和技术申请专利,但是有的企业即使申请了专利还是被诉侵权且输掉了官司。原因就是企业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不注重独创性,离不开现有设计模式,或者未进行深入的检索和查询,有意无意地侵犯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因而申请了专利也不会得到保护。一些企业或设计人员有时只对已有产品外观设计图案、形状及色彩作一些改变,认为已有不同就不会侵权,实际上根本就不具有独创性。所以,企业的专利一定要具备独创性。独创的设计以及科学的文献检索是专利申请、侵权判定的基础,是专利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应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其次,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设计出具有独创性的专利产品或技术,申请人自己要对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新颖性进行严格把关。再次,就是要重视专利申请前的文献检索,避免造成有意无意的侵权。企业应了解市场上是否存在同自己的设计或技术相同或类似的专利产品。

(三)要重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和市场,获得竞争优势,但是有时企业虽然专利证书在手却不能制止他人侵权,这主要是因为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有问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好坏直接决定该发明能否获得专利权和保护范围的大小。专利申请文件不合格或者手续不符合要求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如果要求的保护范围很宽,但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则该权利要求书得不到专利局的批准;如果符合专利法的要求,但保护范围很窄,则很难利用专利保护手段限制竞争对手,从而失去了申请专利保护的意义。因此,历经艰辛获得的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进行保护时,文件的撰写上,一定要慎之又慎。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时,首先,要考虑满足专利法的要求,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当依据本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将能够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完整技术方案记载完整、清楚。其次,在专利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撰写较宽的保护范围,为将来的侵权判断准备一份清楚、完整的法律文件。再次,保证说明书及其附图与权利要求书的一致性。

(四)专利权转让要进行登记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专利权的规定日趋完善,为了保证公平的市场竞争,专利权的审查批准都有严格的程序,对使用许可、转让也作了相应规定。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根据《_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_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_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因此,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后,应注意要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而不生效的专利转让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拘束力,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参考文献】

[1] xxx专利新颖性标准与利益平衡[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3):69-71.

[2] xxx.民营企业“零专利”的原因和对策初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 (7):27-30.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4篇

尊敬的相关部门:

我公司/个人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如下:

1.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邮箱:

2. 企业经营情况:

成立时间:

主要经营范围:

企业规模(员工人数、注册资本等):

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3. 技术创新情况:

公司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向和内容:

近三年内的技术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研发团队的组成和人员情况:

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满足情况: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补充条件:

5. 其他申请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公司近三年的纳税证明;

公司相关技术创新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其他相关支持材料。

以上是我公司/个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请查收并审议。如有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或提供其他相关信息,请及时告知。

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最新xxx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5篇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 们是一家致力于高新技术研发和创新的企业,特此向贵部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以下是我们的申请材料:

1.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企业所在地:

2. 企业创新研发能力:

研发团队构成及人员背景: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项目及成果介绍:

专利情况:

技术创新能力:

3. 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产品或服务创新情况:

技术成果转化情况:

市场竞争力:

经济效益情况:

4. 企业管理和运营情况:

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

质量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

企业发展规划:

我们承诺,如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关注与支持,期待能够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谢谢!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6篇

一、从专利角度看我国装备制造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积累不足,缺少核心专利

通过统计l985年4月L日(我国专利法于该日生效)以后装备制造业的相关专利申请,我们发现,德国、日本、美国三国申请人在世界不同国家申请的专利数量大大领先于其他国家。我国排名第四,申请数量分别相当于美国的34%、日本的35%、德国的38%,如果考虑到我国合资和外资企业众多,权利归属母公司的情况,这一比例可能会更低。这一结果反映出了我国在本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以及专利保护意识的欠缺。从国内专利申请的情况来看,申请和授权的总量国内申请人占有优势,大约是国外申请人的3倍。但是,从不同专利类型的统计来看,国内申请人的优势主要来源于实用新型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量相差不多。另外,目前发明专利授权量国内申请人仍然低于国外申请人,授权占申请的比例更是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尤其是在一些基础元器件和高端技术领域这一情况更加突出。

以我国基础电器元件领域为例,2004—2009年主要电器元件电阻器、电感器、电容器、半导体、二极管和三极管的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内申请人21254件,国外申请人38939件;在授权统计方面,国内申请人lO770,国外申请人29386件,差距更为明显。深圳拥有各类LED(半导体照明)企业1150家,是国内乃至全球LED产业最大的产业基地。深圳LED产业从上游芯片的设计制造,到中游封装,再到下游的LED显示屏、背光、照明等方面的应用及配套材料、加工及检测设备等各个环节,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但是深圳的绝大多数企业手中没有LED核心专利和技术。目前按区域分布看,全球绝大多数的LED专利主要由日本和美国、韩国等国企业申请和垄断,全球初步形成以日本xxx、丰田合成、美国Cree、LumiledS和欧洲0sram为专利核心的技术竞争格局,我国大陆申请比例仅约为5%。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或整个LED产业链来看,国内企业的专利主要集中在比较低端的封装、应用等下游产业,技术含量高的专利很少。由于缺少核心专利技术,深圳已有3家LED企业遭到美国“337”条款的侵权;众多进军国际市场的深圳LED企业,必须警惕国际巨头布下的专利陷阱和诉讼风险。

2.产业集中度低,缺少技术实力突出的大型企业

我国装备制造业已经有了不少中国名牌,但真正能成为世界驰名品牌、在世界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的,微乎其微目前,我国机械制造业全行业只有6万多家规模以上企业,但是其中进入世界xxx强的只有一汽和上汽。根据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OlO年底我国机床工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共有7l42家但是,中国专利申请总计仅17000余件。进一步在德温特专利数据库中统计机床行业的专利申请后发现,申请人主要来自日本、德国和美国;排名前50的申请人中仅有两个来自中国,分别位于第24和第50位。反观国外,利用Aureka软件对排名前两位的三菱和博世的专利申请制作专利地图后发现,这两家公司在机床技术领域的研究范围广泛,并且建立了各自的优势技术,形成r同的技术风格。由此可见,我国的机床企业数量众多,但是平均专利申请数量偏低,缺少技术实力突出的大型企业,与国外同行业相比差距巨大。

3.研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美、日、德等装备制造业强国的R&D投入强度总体都在2.5%以上,其中日本、韩国已超过3.4%,远远高于我国1.47%的水平。2004年-2008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三种专利申请量的平均比例为25.8%%,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三种专利授权量的平均比例为11.9%,而国外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5.8%和76.4%,分别高出国内60.0和64.5个百分点,表明国内倾向于专利质量相对较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国外倾向于专利质量相对较高的发明创造。2006年-2008年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占三种专利的比例仅为l4.1%,国外高达78.5%;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29.62万件,比国外少23.56万件,说明国内原始创新能力和技术储备水平相对低下。目前我国专利平均寿命仅为3—5年,说明专利质量和价值总体上还不高。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有效期不足7年的占81.0%,而国外这一比例只有48.4%: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有效期超过l0年的只占4.5%,而国外这一比例达到23.6%。

二、推动我国装备制造业专利工作发展的建议

1.制定行业专利战略规划全面系统的分析装备制造业的专利现状、发展趋势和竞争规律,结合《xxx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7020年)》和《_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相关目标、措施制定符合我国装备制造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专利战略规划。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专利保护意识

装备制造业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创新是行业向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也是企业问、国家问竞争的主旋律。装备制造业的技术特点决定,专利是核心创新成果的最佳保护方式。

3.发展一批有较强知识产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我国应发展一批拥有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品和技术覆盖范围广、结构合理,市场驾驭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带动其{也套行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形成我国自己的完备的技术、产品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7篇

项目旨在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和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的途径,建立大白菜和不结球白菜、甘蓝、萝卜、甜辣椒、黄瓜等主要蔬菜作物高效率雄性不育育种技术体系;通过雄性不育途径,培育出一批可以与国外高端蔬菜品种相抗衡的优良蔬菜新组合;通过对种子生产、加工和质量检验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出相关技术措施、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大幅度提高国产种子质量;通过建立新品种示范和推广体系,实现新品种产业化。

二、申请内容

按两个层面设计了6个课题,育种新技术集成和新品种选育设立5个课题,新品种产业化设立1个课题。

课题1:大白菜和不结球白菜雄性不育育种技术研究与新品种选育;

课题2:甘蓝雄性不育育种技术研究与新品种选育;

课题3:萝卜雄性不育育种技术研究与新品种选育;

课题4:甜、辣椒雄性不育育种技术研究与新品种选育;

课题5:黄瓜优良雌性系育种技术研究与新品种选育;

课题6:主要蔬菜作物种子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

三、 申请管理

1.由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组织申报。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以“公开、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选择”方式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四、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入3206万元,其中,国拨经费1603万元,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按课题国拨经费数不少于1∶1提供配套经费。

五、实施年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 )。

六、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_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只针对课题部分内容的申请为无效申请。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6个法人单位。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课题申请鼓励产学研结合联合申报。申报材料需经第一承担单位所属部门科技司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审定后,进行申报。

3.申报课题的企业应具有承担相应部级科研课题的综合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70%,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以课题第一承担单位牵头申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有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

(2)企业技术需求与课题的目标一致;

(3)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4)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5)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和稳定的科研队伍,能够为课题实施提供任务书确定的资金及其它条件;

(6)通过课题的实施,能够与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课题成果进行成果转化,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4.申报单位提供材料内容应真实可靠,需提供相应课题有关前期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成果查新证明;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等。

5.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6.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好的科研课题组织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所有课题参加人员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主持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课题参加人员,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与参与。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项目课题。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课题主持人、参加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七、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xxx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

3.申请文件构成:

(1)申请函

(2)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3)课题申报书

(4)课题预算申报书

(5)有关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申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配套经费承诺函、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8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营销;

一、华为公司在国内的专利申请总体情况分析

(一)华为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及授权概况

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华为公司在国内的专利申请总量(已公开)4732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44611件,授权量为16175件,实用新型专利为1753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为96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专利申请分别占专利申请总量的和,发明专利授权的比例为。可以看出华为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大,而且授权率比较高。其意味着,华为公司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含金量比较高,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以及授权后的维护工作都予以较高的质量保证。另外,华为公司也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上也投入一定的精力,说明华为公司除了重视产品的技术以外,对产品的外观也进行了重要的专利部署。

(二)华为公司在国内的专利申请年变化量趋势

华为的知识产权部早在1995年就创立。在企业的科研、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企业的专利申请、开发、转让、诉讼、保护和商标等项工作。从1996年公开2个专利申请开始,经过10年的努力,以后每年以约5000件的申请量进行专利申请,平均每天约申请件。以下是从2005年开始统计每年专利的申请量。

从图中可以看出,华为公司从2006年开始,在国内的专利申请量已基本保持一种稳定的状态,且数量巨多。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华为公司的技术已经相对比较成熟,另一方面,华为公司还在不断的进行创新,并且不断有新产品问世。

(三)华为公司的销售收入利润

为研究华为可持续成长与专利数之间的关系, 本文对华为历年的成长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经济产出采用年销售收入或者年利润作为指标, 因此我们选择企业年销售收入和年营业利润作为分析指标。

华为在自主知识产权上形成当前的良好局面,与公司持续的长期的巨额的资金投入是分不开的。对技术开发巨额资金的投入,使华为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2006-2014年期间,随着申请专利数的增加,产品年销售收入也随之增加,说明专利保护促进华为公司的经济增长,同时也说明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回报。

二、总结

正是由于知识产权战略1与企业的技术战略和营销战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共同形成了竞争战略2。华为公司也正将专利布局策略与企业发展战略密切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得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制度对跨国电子产品企业的发展影响巨大,专利保护对企业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创新是企业利润的源泉,研发投入对创新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创新最有力的保障。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同时,一定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参考文献: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9篇

1、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_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_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_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取消: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注: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xxx 第10篇

关键词:OLED;专利;布局

1 引言

近年来,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成为了各显示器厂及各国政府极力推广的新兴平板显示技术。相对于其他平板显示器,OLED显示器具有自发光性、广视角(达175°以上)、短反应时间(1μs)、高发光效率、广色域、低工作电压(3~10V)、面板薄(厚度可小于1mm)、可制作大尺寸与可挠曲的面板及制程简单等特性,而且它还具有低成本的潜力[1]。中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OLED应用市场,OLED显示技术在中国的发展潜力巨大。为抢占中国市场,OLED显示面板的主要生产厂商如三星、LG等已经积极地在中国进行了专利布局。也有不少中国企业如维信诺公司、京东方等投入到OLED显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中。文章通过对OLED专利申请的统计分析,比较了中国申请人与国外申请人在OLED显示技术在中国的专利布局上的分布情况,帮助国内OLED企业了解自身和竞争对手的情况,为发展我国OLED行业提供一些建议。

2 OLED显示技术中国专利申请检索结果

图1 OLED显示技术专利中国专利申请

3 中国地区的OLED显示技术专利申请分析

文章根据上述检索结果,对中国地区OLED显示技术专利申请从专利申请类型、申请人分布和专利技术领域分布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专利申请类型分析

国外申请人和中国申请人在中国地区申请的OLED显示技术专利申请类型分析如图2所示。从图2可看出,国外申请人和中国申请人均主要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主,这说明国外申请人和中国申请人均有较高的把握认为自己的专利申请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有很高的授权前景,这充分的说明OLED显示技术处于发展阶段,是一个全新的行业,具有非常广阔的技术创新点。另外,申请人选择以发明专利的方式保护OLED显示技术,是希望可以利用发明专利一旦授权就比实用新型获得更长的保护期限(在中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申请人可以通过获得的较长期限的保护,实现对OLED技术创新的某些垄断地位,同时也预示着OLED行业具有长期投资和发展的潜力。

从图2还可以发现,外国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占其申请总量的,而中国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占其申请总量的,这说明相对于外国申请人,中国申请人出于一些考虑有一部分专利还是会选择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申请低但实用价值大的实用新型对技术进行保护。这主要是因为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周期较长,一般为2-3年,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实质审查,只需要通过初步审查即可,所以从申请到授权周期的则相对较短,一般为6个月至1年。另外,实用新型专利的维护费用一般只有发明专利维护费用的四分之一左右,出于成本与专利能够取得的效益之间的平衡考虑,中国申请人会选择实用新型这一专利类型来保护一部分技术。

图2 专利申请类型

申请人分析

国外申请人国别分析

在所采集到的OLED显示技术中国专利数据中,对国外申请人的国别进行分析,如图3所示。以申请人所在国排序,国外申请人中,日本、韩国和美国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分别位居第一、第二和第三,三个国家的申请量约占中国地区OLED显示技术总申请量的53%,这说明了OLED显示技术目前主要掌握在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三个国家。在这三个xxx,又以日本的申请量为最多,约占总国外申请量的30%,这充分的说明了OLED关键技术大部分由日本申请人掌握。

图3 国外申请人国别

国外主要申请人分析

在所采集到的OLED显示技术中国专利数据中,对国外申请人的前10名进行分析。如图4所示,前10名申请人中有7家是日本企业或研究机构,1家美国企业(伊斯曼柯达),其余2家是韩国企业(三星和LG),这说明OLED技术虽起源于欧美,但由于成本和产业链等关系,日本和韩国的产业化步伐更快,日韩两国的企业在专利申请量上遥遥领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日本申请人在前10名申请人中占有7位,说明日本有很多企业或机构从事OLED显示技术的研发。

但同时发现,前十名申请人中仅有的两家韩国企业,其专利申请量却分别占据第一位和第三位。在中国地区进行OLED显示技术专利布局最多的是三星公司(包括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三星移动显示器株式会社、三星SDI株式会社和三星电管株式会社);LG公司(包括LG.菲利浦LCD株式会社、乐金显示有限公司、LG化学株式会社、LG电子株式会社和LG.飞利浦LCD有限公司)排在了第三位。三星公司和LG公司作为目前市场上最大的两家OLED显示面板厂商,其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也从侧面反映了研发实力。

从图4可以看出,三星公司、半导体能源、LG公司、索尼等OLED显示领域专利申请数量领先的企业或机构同时也是液晶显示领域等其他平板显示的龙头企业或研究机构。这些平板显示行业的龙头企业或机构,在发展现有平板显示技术的同时,积极拓展未来可能的平板显示技术,依靠强大的技术积累和经济资本,在新型平板显示领域依然占有重要地位。这也从侧面反映出OLED显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及技术支撑,OLED显示技术的产业化进程还是需要这些在产品开发和市场渠道方面具有相当优势的企业的积极推动。

伊斯曼柯达公司在中国的OLED显示技术的专利申请排在了国外申请人的第十位。伊斯曼柯达就其OLED显示技术在中国的专利数量明显少于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数量[3]。另外,分析发现,伊斯曼柯达在2006年之后在中国的有关OLED显示技术的专利申请数量明显下降,尤其是在2008年之后,申请数量为个位数。这说明作为小分子OLED阵营的领头厂商[4],伊斯曼柯达由于经营问题,已经逐步在推出OLED市场,其核心专利已经被三星收购。

中国要发展OLED行业,需要充分的重视国外主要申请人,分析其专利技术,在基础专利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专利,并及时申请专利,以小专利换大市场,增加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在未来OLED显示市场占领一定的席位,以便在后续的专利谈判等方面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图4 国外主要申请人

中国主要申请人分析

在所采集到的OLED显示技术中国专利数据中,对中国大陆申请人前10名进行分析。结合图5,中国大陆申请人中以清华大学最多,其次分别为北京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与电子科技大学。而北京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是基于清华大学OLED显示技术成立的高科技企业,其大多数专利都是与清华大学合作申请的,独立申请的专利相对很少。结合图5,可以看出,中国大陆申请人在OLED显示技术的专利布局上以具有较高科研能力的高校为主,企业申请量很少,排在前10名的只有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排在前10名的国外申请人相比,大陆现有的液晶显示器等从事现有显示技术的研发与生产的主要企业如昆山龙腾光电等在OLED显示技术的专利布局上并不积极。这可能是因为企业的首要任务是盈利,在液晶显示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这些国内液晶显示器企业的重心都在如何使公司不亏本,没有精力和资金去从事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比较图4和图5,为缩小中国与外国在OLED技术领域方面的差距,我们需将各高校和各研发机构与企业特别是已经从事其他平板显示技术研究和生产的企业形成OLED显示技术研发产业团队,整合研发机构和企业的技术与资金资源,政府并予以适当的扶持,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追赶上OLED技术领域强国,避免CRT悲剧重演。

图5 中国大陆申请人构成

中国申请人地区分析

在所采集到的OLED显示技术中国专利数据中,对中国申请人的省份和地区进行分析。如图6所示,按国内省份和地区(包括中国台湾)申请量分析,台湾地区占第一,其申请量约占中国申请人申请总量的20%。大陆地区的研发实力较台湾地区弱。中国台湾地区的主要申请人友达光电(其占台湾地区申请人申请总量的)等企业也是液晶显示技术行业的领头企业,这再一次说明了依赖现有的平板显示技术主要企业是发展OLED显示技术一个很好的途径。接下来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和江苏。这主要是因为这些省份的高校和科研单位是OLED显示技术中国申请人的主力军。

图6 中国申请人省份和地区分布

IPC分析

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国际分类法是对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主题进行分类,建立有利于检索的专利申请文档[3]。

国外主要申请人IPC构成

图7 国外主要申请人IPC构成

表1 国外主要申请人IPC构成

结合图7与表1,国外前10名申请人OLED显示技术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电致发光光源(H05B33)技术领域、具有有机材料的器件(H01L51)技术领域以及控制装置和电路(G09G3)技术领域。由于电致发光光源(H05B33)属于OLED显示技术的基础技术,其在国外主要申请人的IPC构成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说明国外主要申请人都注重研究基础技术,但从图7和表1中也可以看出,各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在OLED显示技术专利布局上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三星SDI株式会社重点在OLED的终端技术,即显示器技术,因此在与此密切相关的具有有机材料的器件(H01L51)和控制装置和电路(G09G3)技术领域布局大量专利;出光兴产代表着日本OLED领域原材料和关键组件的制造企业,其完全不涉及控制装置和电路(G09G3),相反在发光材料(C09K11)技术领域占有较多专利申请。

国内主要申请人IPC构成

图8 中国主要申请人IPC构成

表2 国内主要申请人IPC构成

结合图8与表2,国内前10名申请人OLED显示技术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具有有机材料者器件(H01L51)技术领域、在共用衬底或其上形成的半导体(H01L27)和电致发光光源(H05B33)技术领域。其中,申请量最多的清华大学除上述三个技术领域外,在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则较少。而复旦大学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则在发光材料(C09K11)技术领域投入较多研究。依托清华大学的技术成立了维信诺公司,而复旦大学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却没有与企业合作,实现发光材料的产业化。

比较外国申请人与国内申请人的IPC构成,国外知名企业都具有自己的研发团队,都力求在基础研究上有所突破并以此来支撑自己的工业生产,同时也根据自身的企业特点,形成了多元化的发展格局,使OLED技术不被单一的企业垄断;国内主要申请人由于多是高校等科研单位,其基本主要集中在某个技术领域,自身并没有多元化的发展。

4 结束语

(1)OLED显示技术行业还是比较新的一个行业且发展前景良好,中国显示产业应当看准时机及时进入,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竞争能力,避免CRT和液晶显示技术产业链布局的悲剧重演。

(2)国外申请人主要集中在已经从事平板显示技术研究与生产的世界知名企业,国内申请人主要集中在研究机构,在OLED显示技术行业投入较少。政府应积极引领与扶持国内主要显示器生产企业等具有显示技术积累的产业实体与研究机构的共同合作,保证新兴技术向产业化的有效转化和相互促进,以此改变过去在显示技术领域被动引进国外技术的局面。

(3)国外主要申请人着重发展与企业相关的技术领域。我国企业应当在重视基础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点侧重不同的技术领域,建立系统的产业上中下游,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使OLED显示技术不被单一或某些的企业垄断。

参考文献

[1]xxx,xxx.OLED梦幻显示器-材料与器件.人民邮电出版社.

[2]xxx,xxx.OLED行业专利分析[J].中国集成电路,.

[3]司玉锋,xxx,xxx.美国和中国OLED专利布局研究[J].中国集成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