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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范文(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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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按照要求参加或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并准确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文稿。每次10分。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每次10分。2、有工作计划(2分),有工作总结(2分),有考核奖惩措施(3分),工作制度健全(2分)。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1篇

为贯彻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黔教法发[20__]152号)、地、县及镇中心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教师认识,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社会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校本培训阶段(20__年3月5日至4月10日)

主要任务:组织教师全员培训。

第二阶段:集体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经交流与课堂教学渗透阶段(20__年4月11日至6月中旬)

主要任务:各教师按学校统一安排,加强学习与交流,通过课堂教学方式,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教研组通过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方式把法制知识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教务处、教研组及各教师均要做好各种活动记录、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的整理,以备业务检查及资料归档。

第三阶段:评比与总结阶段(20__年6月下旬至20__年7月)

主要任务:归档各类相关资料,激励对开展此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与个人(方案另定),撰写工作总结。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教导处:

1、在教研组配合下,教务处每月开展一次对教师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检查,制定相关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检查内容;

2、在教研组的配合下组织开展好每期一次的优质课评比和教学设计评比活动。

(二)、教研组:

1、在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学科滲法制教育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特别是规定的法制知识渗透点必须有渗透内容。

2、要通过教研活动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内容来抓,采取集体备课、优质课、观摩课、知识竞赛等方式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做好做实,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教务处;

3、每期至少组织两次学科教学研讨经验交流会,将好的方法进行推广,并将活动情况,形成规范的文字材料装档。

(三)、教师:

1、每次集中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心得及个人自学笔记;

2、对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所涉及的相关章节要有教学设计及反思。

3、期末上次教学设计1-2篇,写出总结。

(四)、学习笔记要求

1、集体学习笔记:注明学习时间、地点、主持(讲)人,在学习笔记后写出心得体,每月至少一次;

2、个人学习笔记:注明学习时间、书名及章节,每两周至少有一次学习。

四、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规范务实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业务档案。各室及教师要按学校的总体安排及时归类整理好相关档案。

(一)、教导处

做好每期此项工作的计划,总结,组织教师培训的培训计划、总结,组织相关检查评比的记载、开展活动的材料、会议记录、优秀教学设计等。

(二)、教研组

每期此项工作的考研计划、总结;组织学科教师专题考研活动系列材料;开展学科活动的材料、会议记录、组织集体备课的材料等。

(三)、教师

1、期初上交教学工作计划;

2、期末上次总结、校本培训笔记、自学笔记(用专用笔记本记录,并注明学年度及学期,所上班级及学科、姓名等)、教学设计、心得体会(符在每次集体学习后)、经验交流记录等。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2篇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思想、有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和税收管理发展要求,具备扎实的财税、会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涉税业务、财务会计等专业技能,能够在政府财税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企业经济组织等单位从事税收和税政管理工作的“实践、实用、实干”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_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敬岗爱业、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科学、人文和创新精神的综合素质。本专业学生应具有现代科学意识和按科学规律办事的精神;较强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创业精神;独立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

3.熟悉国家财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熟练处理税收、会计、财务管理等业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写作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有从事本专业业务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

4.具有一定的体育知识和国防、军事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高雅的审美品位和良好的美学素养,具有一定的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主干课程

本专业主要课程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税收筹划、国际税收。

四、学制及学期安排

普通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共分8个学期,全程总计198周,每学期按17周规划教学周数,考试1—2周,1—7学期寒暑假安排34周。

五、学业与授予学位要求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164学分,其中必修课107学分,通识选修课14学分,专业选修课22学分,实践与实验课21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方准毕业。

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修读指引

1.在正常教学进程结束之前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可免修后续大学英语课程,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2.大学体育采取选课形式实施俱乐部教学。学生根据本人体育专长和兴趣爱好选择修读体育项目,在不同的教学俱乐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

3.对计算机已有相当基础的学生,可以在《大学计算机基础》开课前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的学生可以免修并直接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4.通识选修课分为人文艺术类限选课和通识教育任选课两类,其中人文艺术类限选课,学生必须至少修满2个学分方可毕业;通识教育任选课,学生必须至少修满12个学分方可毕业;

5.专业选修课学生必须至少修满22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带“★”号的课程为限定性选修课,学生必须从此类课程中至少选修8学分;

6.实践及实验课包括实验课程4学分、学校统一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12学分、专业自行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5学分,学生必须全程参与,且成绩评定为合格以上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3篇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经研究决定,从年开始,对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进行考核,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

1、领导重视,定期研究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3分),带头参加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的重大活动(3分)。

2、有工作计划(2分),有工作总结(2分),有考核奖惩措施(3分),工作制度健全(2分)。

3、有专兼职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人员(5分)。

(二)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2、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活动。每次15分。

3、按照要求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政府法制宣传活动。每次20分。

(三)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每次10分。

2、按照要求积极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每次20分。

3、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主动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每次20分。

4、完成__公室和省政府_公室布置的法律法规发行征订任务(20分)。

(四)政府法制调研工作

1、认真开展政府法制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每篇10分。

2、调研报告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每篇加15分;被省委、省政府采用每篇加30分。

3、按照要求参加或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并准确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文稿。每次10分。

三、组织实施

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考核工作由市_负责。年底,市_对各单位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确定各单位的得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计入各单位依法行政考评得分。同时,将各单位的得分情况在《政府法制》简报上公布,并根据各单位得分情况评选20个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50个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教学思路

法律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少年学生的普法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三、教材分析

本册教材为20课,本学期教材内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注重培养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四、教学目标

1、要根据四年级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2、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3、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教学进度

1、我是中国人

2、当五星红旗升起的时候

3、谁来监护“小小鸟”

4、不要“不当得利”

5、谁能帮助我

6、我的肖像权

7、成长中的14岁

8、珍爱生命拒绝

9、远离“校园犯罪”

10、培养健康的心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11、我拿什么拯救你

12、我要上学

13、文明教育拒绝体罚

14、争做道路安全小卫士

15、我要我是空间

16、同一屋檐下

17、离异家庭里的孩子仍有获得抚养费的权利

18、我们可以随意拨打119、110、122等急救电话吗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5篇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更加规范、高效、精细、人文执法,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法制培训方案。

一、总体目标

提高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信念和理论水平,自觉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

二、培训对象

城管局全体员工。

三、培训方式

以集中辅导为主,增强自觉学习的习惯为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意识不高、办案有瑕疵、执法方法欠优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适应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定于每周五下午4:30—5:30,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学习时间或顺延。其他学习由各科室、大队根据具体情况集中安排,第一次培训时间定于12月5日,具体时间附培训内容后。

五、培训内容及辅导老师。

六、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参学对象要充分认识法制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要求,把培训当工作,视培训为执法现场,增强培训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学习与思考结合起来,学思践悟,提升水平和能力。

2.加强组织领导。为使培训有序达效,局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落实、考试考核、后勤保障、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为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xxx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3.优化培训方法。培训与辅导不仅仅是单一的辅导学习,是对我们每个人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演讲能力、实践能力的一次检验,因此每个参学人员既要积极参与学习,更要认真准备好培训辅导内容,把所培训的内容以最简单的方法结合实际讲解最精准的要点,做到内容精准、工作指导精准、应用实践精准。

4.严格学习纪律。每次学习采取签到制,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务必向主要领导请假,局将对日常业务知识学习进行抽查,每两周抽查一次学习笔记,对集中培训学习人员定期进行测试,笔记记录情况与测试成绩将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年终评先表模。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6篇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特制定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努力开创我校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活动目标

对学生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活动主题:

做知法、守法楷模,建和谐、文明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__年2月20日——20__年12月31日

四、活动形式

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学校开设一场法制报告会、出一期法制教育专栏板报,召开一次班级法律主题班会、举办一次知识竞赛,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开展一次比赛活动。

五、活动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_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六、活动步骤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教师、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具体要求:各班办好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开好一次法制主题班会。

2、坚持发挥学校课堂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品德与生活》及《品德与社会》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传授知识和法纪教育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7篇

(一)启动阶段:

1、制定活动计划。

2、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一日常规和校园文明礼仪、美的教育,宣传动员。

3、召开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会议。

4、各班制定班级文明公约。

(二)实施阶段:

1、聘请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来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各班出好一期黑板报。

3、各班级举行主题班会活动,进行“珍爱生命,拒绝_”宣传教育活动。

4、学生广播站做好法制专题节目。

6、举行家长学校活动,对家长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7、配合交警大队,各班进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车”活动,坚持做好骑车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

8、组织高一新生参观南京市税收文化基地,强化学生依法纳税的观念。

(三)总结阶段:

1、组织座谈,总结学习的心得体会。

税务局法制培训方案xxx 第8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 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 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 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 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 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 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_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 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 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 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 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 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 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_xxx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 人才培养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学员录取时所适用的录取条件,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将分别与学员协商制定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三年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 分类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跨专业的尚未取得的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指导其撰写税收科研论文,以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站位。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相关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分级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如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需定向报考扬州大学,以便于学员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后集中办学及与扬州大学联合办学。

上述未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员,仍与其他学员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条制定的“三年培养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 学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法律硕士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按市局有关奖励规定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 所有分类、分级培养的学员均需完成实践类导师所制定的实习计划方可毕(结)业。

第五章 培训经费及场所

第十七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_、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本局相关规定支出并纳入本局教育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 理论课程培训场所以本市系统内场所为主,必要时可按课程要求到省内高校或江苏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实践导师所在单位进行。

第六章 法制学员毕(结)业条件及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法制学员毕(结)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理论、实践课程相应的学时及导师布置的作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3)完成一篇不少于两万字的毕(结)业论文并通过导师组答辩;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条 法制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局将组织报考学员进行适当的考前集中培训。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试、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学员,鼓励其对税收、会计、法律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

第二十一条 法制学员毕(结)业后,由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颁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法制专业人才》证书并编入市局《法制人才库》或《执法督察人才库》,学员所在单位应发挥其所学之长,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 市局在学员毕(结)业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后续集中学习或各种形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学习内容为涉税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并鼓励其撰写相关涉税科研论文,学习形式为聘请涉税领域知名学者、实务精英或本系统内优秀人才进行专题讲座。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法制学员参加培训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法制专业人才培养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 扬州市国税局政策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共同负责全市系统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人事处、教育处协助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