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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公示范文(合集8篇)

小伞
导读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注:业主本人车辆、直系亲属车辆、公司车辆、租户车辆计入该户名下并缩减相应配额。鉴于花园小区第五次业主大会会议已经通过关于《封闭小区议题》,已形成业主大会决议。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1篇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d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ο**年三月十四日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2篇

鉴于花园小区第五次业主大会会议已经通过关于《封闭小区议题》,已形成业主大会决议。

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定于20xx年5月6日进行小区封闭管理。小区大门道闸系统全面启用(地库有车位业主将另行发放感应卡进入,地库无车位车辆禁止出入)。

届时,园区路面禁止停放一切车辆,公安、消防、救护车、邮政、法院等公务车辆除外。如家中确实有病人、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安排车辆进入,但车辆必须即停即走,搬家车辆请业主或租户提前一天与物业公司预约,安排车辆停放位置,及电梯的使用。地库无车位的业主,请自行安排车辆停放位置,业委会及物业公司不负责安排任何停车位及临时停车位。

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对以下情况零容忍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的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不服从小区物业正常管理的,辱骂或殴打保安者。

2.恶意破坏小区路桩、大门进出口道闸系统者。

3.无理取闹恶意堵塞大门进出口及道路者。

小区路面已经全部实施录像监控,请广大业主及租户约束自身行为。配合并支持封闭小区的整顿工作,共同维护及营造良好的小区路面秩序。感谢广大业主对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区花园小区 北京z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委员会 花园项目部

20xx年5月3日 20xx年5月3日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3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中海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十一月十日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4篇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 .00 元/辆·月;

2、电瓶车 .00 元/辆·月;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

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5篇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自20xx年6月24日进驻康城小区以来,在广大康城业主的鼎力支持下,利用7月1日正式接管前这短短六天,熟悉小区区域分布,查验小区设施设备、清洁、绿化现状,逐步解决部分小区众多长时间存在的各类问题。

如大堂和部分楼道照明的恢复、水箱浮球阀更换、房屋漏水渗水的查验、业主报修、给排水的应急处理、配电设施的查验和在建违建的叫停、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等等。

但诸如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或占用公共部位经营、天台和地库违规住人、黑车横行、建筑垃圾偷倒堆放、楼道大堂臭气熏天等一系列问题难题还需在康城广大业主阁下,各商家、摆摊者支持配合下逐步逐项解决。

当前,应广大业主的强烈要求,为规范上海xxx小区公共秩序和维护公共环境整洁,经上海市闵行区上海康城业主委会员,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上海康城综合治理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分局莘松派出所共同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8日起。

首先对乱停乱放车辆和占道或占用公共部位经营违规违约法行为联合整治,凡是乱停乱放车辆将受到纠正和整治,进出小区的大小货柜车辆必须经过小区物业保安检查后通行;

凡是在小区内利用各门店进行经营的商家,请自觉遵守小区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将相关物品商品摆放在店面以外的公共部位,并搞好店面门前的清洁卫生,对已存在和利小区公共部位摆摊设点的商家、摆摊者,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退出小区。

20xx年7月8日前为自我纠正和整改期限,逾期(20xx年7月8日)不自觉纠正和整改者要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通知。

20xx年7月4日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6篇

尊敬的业主及使用人: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1、从20xx年XX月XX日起,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的车辆除外(如:执行任务的急救、火警、110、工程抢险的车辆等,接送危重病人、搬家的车辆等);

2、如需办理地下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请在20xx年X月XX日前到开发商客服部(咨询电话:XX)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物业公司安保部(咨询电话:XX转XX2)办理相关手续;

3、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4、请业主及使用人(包括外来人员)自觉的将自己的自行车和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停放在各楼地下一层的停车处并摆放整齐;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北京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XX苑项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7篇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x年三月十四日

小区停车公示范文 第8篇

(一)法规依据

为规范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的停放秩序,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物业管理条例》、《_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上海市众众德尚世嘉(以下简称小区)的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停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小区现状

目前小区业主已登记的车辆数已经远超小区现有允许的地面车位数量,车满为患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正常的道路通行,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重新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委托小区物业组织实施。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小区地面停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小区业主及来访车辆的使用人在小区停车须遵守小区机动车辆道路通行管理办法,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停车费。

二、地面停车位的申请对象

(一)业主本人车辆 - 房产证、车辆行驶证、业主身份证,三证相互印证,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认定为业主本人车辆;

(二)直系亲属车辆 - 房屋产权人与车辆所有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能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文件(如户口本、结婚证等),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辆;(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公司车辆 - 包括业主名下公司车辆、公司配发给业主的车辆,业主长期租赁的租赁公司车辆。由公司出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并与房屋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相匹配,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辆;

(四)租户车辆 - 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名字与房屋产权证或户口本上名字相匹配,承租人提供身份证、行驶证原件(非本市户籍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或本小区所属街道居住登记),且完成物业备案的车辆;

(五)亲情车辆–上述直系亲属能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资料来证明其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属于前来小区走访或探望亲属且完成物业登记备案的临停车辆;

(六)临停车辆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它车辆;

注:业主本人车辆、直系亲属车辆、公司车辆、租户车辆计入该户名下并缩减相应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