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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遴选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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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三)择优确定。11月30日前,民政部以适当方式组织评审并考察,择优确定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以民政部名义组织宣传推广。纵观当前基层区域发展现状,县政府和具备委托执法性质的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待建立健全。期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

基层治理遴选范文 第1篇

[关键词]空间再造;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空间秩序;易地搬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展迅速,并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开展了重建“城中村”、承接生态移民、安置贫困居民、集体建设住宅等一批改造社区、治理社区的“再生运动”。一方面,在建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空间再造过程中,出现了空间上的风险和治理问题,对基层社区的建设提出了治理挑战,引发了邻里治理的“社区困境”,传统的公共空间在再造过程中消失,导致了社区碎片化、冷漠化、个体化等问题的出现,同时还有社会秩序的消解和治理能力的降低,由此提出了如何通过空间再造快速建构社区治理共同体[1];另一方面,一些基层社区通过空间再造,建构成了引人注目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实践形态。本文以空间再造视角为切入点,对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进行了深入探析,以期加快基层社区建设,实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为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新的内容,最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空间再造

(一)空间再造的内涵

(二)空间再造的基本伦理价值

空间再造的基本伦理价值是空间正义。作为一种空间实践,空间正义有着四个方面的存在意义:第一,空间正义能够保证贫困阶层等弱势群体的生活空间不再受到剥夺以及边缘化的困扰,保证他们能够平等地在社区当中生活,同时参与到社区管理当中来,共同建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3]。第二,空间正义确保了弱势群体与普通人一样平等地拥有公共资源,能够根据自身的意志来调动自己应得的社会资源,特别是异地搬迁人员权利的保障,从多个方面来满足贫困人员的各种必要需求。第三,空间正义可以帮助实现文化平等,将不同空间中不同的文化特点以及生活习惯做到有效地融合,不歧视反对其他空间的文化。第四,文化空间可以有力保证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坚决打击一切损耗其他空间环境健康的举措,从而实现多元空间的环境公平。

二、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涵

20世纪90年代开始,政治学及社会学界的学者对“治理”有着极大的研究兴趣。在概念内涵方面上,治理的本质是协同合作,同时存在着四个基本特点,即治理的重点在于过程,方式上提倡调和为主,过程中兼顾多元主体,以及注重主体间的互动联系。由此可见,治理是“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在理论渊源方面上,治理理论是对传统的科层官僚制与行政管控的积极回应,是对权力的强制性约束与规制做出的有效回应。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参与、进行平等协商以及实现协同合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团结。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要实现的是在基层社区空间内的社会团结,这种社会团结主要是从基层社区中的公共事务以及公共服务方面入手,通过积极地运作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平等参与、共同决策,进而完成资源的平等分配和信息的同步共享。建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分别是意识问题、行动问题以及结果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以及人人享有,这样才能帮助各个主体之间形成互相信任的基础以及坚定的伙伴关系,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平等分配以及信息共享。通过增加基层社区居民的有效互动还可以帮助实现基层社区资本的累积,为社会居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改善创作条件,最终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

(二)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结构设置

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主体组成是多元的,主要有政府、民间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社区驻扎单位的共同参与[4]。他们在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中的职责、功能、行事逻辑以及手段都存在着显著差异,但是要实现的目标是相同的,也就是实现基层社区的有效治理以及健康发展。具体来讲,政府组织的治理逻辑主要是科层制的任务分配,治理手段上主要还是以政策为主,价值取向上也就更加注重政治绩效。市场组织方面在治理逻辑上一直遵循趋利性的自用竞争,因此采用的是竞争为主的治理手段,价值取向上也就更加注重经济效益。而社会组织的治理逻辑是公益性的协同合作,以合作为主的治理手段也决定了他们更加注重社会成效。最后对于社区居民而言,他们更加注重的是需求所得,因此治理逻辑上更多的是参与性的互助互益,对社区的治理手段因而是以参与为主。在社区治理共同体当中,各参与主体应当加强合作,共同帮助治理社区,实现社区的稳定有序发展,加快建构起社区治理共同体。

(三)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价值导向

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价值导向就是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以人民为中心,这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统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理念[5]。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决定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发展方向以及发展重心,也指明了使人们获得更大的幸福感、安全感的途径就是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断发展,同时不断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在基层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多元的治理主体需要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以及职责边界,从而更好地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工作联动,促进协同合作。这就需要政府切实地做好这一工作,在“一核多元”的治理结构中更好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以增强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保障社区居民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精准匹配。

(四)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实践目标

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实践目标必然是精细化治理,这也是实现社区资源平等有效分配的最佳选择,有助于创造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社区治理共同体。也就是说,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要实现治理能力以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当前治理结构的完善,也就是形成以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四方为一个整体的治理结构,才能充分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实现社区公共资源的有效分配。要达成这一目标,就必须坚持以政府为核心的治理结构,多方共同参加发挥作用。只有将建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各个环节充分地串联在一起,努力提高基层社区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才能有效实现资源的精准分配,促进基层社区中公平正义的落实与发展,进而实现基层社区治理由目前的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

三、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碎片化

社区碎片化主要是由社会变迁所造成的。传统的社区主要是由政府进行统一治理,从区域划分、人员分布到资源的分配都是按照整体型社会格局的要求进行,由此政府承担了社会成员的一切职能,尤其是社会福利、社会援助以及政治动员等。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场化以及现代化进程的不断迈进,传统社区的治理结构受到了极大冲击,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根本上的破坏。主要表现为传统基层社区的发展空间不断被蚕食,同时丧失了大部分原有的功能,公共性不断衰弱,这些统称为社区的“碎片化”。随着传统事业单位的功能弱化,许多功能只能被下放到了社区,使得部分人民及家庭失去了单位原有的庇护,开始直面社会与经济所带来的风险,使得先前的单位治理共同体出现了“大分裂”。同时,对于社区中生活的个体而言,碎片化的社区很难给予他们归属感和安全感,逐渐变成了只是具有居住功能的地方,让人们无法感受到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联[6]。由此看来,社区的碎片化问题尤其让人忧虑。

(二)社区冷漠化

从治理体制上来看,中国目前处于后单位制时代,距离摆脱传统制度的束缚并没有过去太长时间,每个人在社会上还都是不确定的主体,因此生活习性上更多地还是考虑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他人而活。这也就使得人们缺少公共精神,整个社区少了情感方面的温度,呈现出冷漠化的现象[7]。在公共领域,个人之间冷漠、互无交往,呈现了一片冷漠、萧条的景象。

(三)社区个体化

后单位制时代里传统制度束缚的打破无疑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精神层面的解放使得抉择以及问题层出不穷。一方面,个人拥有了更多的自由,这也使得风险相伴而来,生活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社区的个体化容易造成现有社会结构的解体,很多范畴都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比如阶级、家庭、邻里关系等。许多哲学家以及学者的研究都在告诉我们,传统的社会组织的分裂加快了社区个体化的进程,单人的力量不足以支撑自身去面对充满风险的世界。因此,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建立一个联系的桥梁,以此来填补个人在社会上所产生的精神上的空缺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就可以帮助社会中独立的个体重新回归于社区共同体之中。

四、空间再造视角下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

(一)空间再造

1.居民居住模式改变空间再造所带来的居民居住模式的改变主要体现在居住空间的压缩与集聚上,也就是从散居到聚居,由庭院化向楼房化的发展。对于易地搬迁的居民来讲,空间再造之前的居住环境一般是以农村聚落为主,因此每家每户之间存在自由分散、密度稀疏的特点。同时,各村落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物理距离,整体呈现出了地广人稀的分布特点。而在易地搬迁完成后,也就是空间再造结束后,为了节省空间,大多数居民都是被集中安置。同时,居民对于居住模式的改变也展现出了不适应的现象。对于之前居住环境的情感方面的寄托以及对传统居住模式的留恋都加剧他们对新居住模式的排斥及不适应,尤其是在老年居民身上显现得最为强烈。这也使得新搬迁形成的基层社区无形中产生了一道基于人心的新的社区边界,阻碍了社区治理的有效推进。2.居民生产方式改变生产方式的改变主要是由经济空间的萎缩与繁育所造成的,概括起来表现为从土地到市场所带来的变化。城乡经济差距给基层社区带来了深层次的空间区隔,也使得传统的农耕经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根基。居住空间的集聚既改变了传统村落与基层市场社会互动模式,也使基层市场社会体系在移民社区日常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地理空间的集约化也通过公共服务集约化供给延伸了居民社会经济活动半径,充分发挥了基层市场体系的辐射效应。3.居民文化环境改变空间再造给居民的文化环境也带来较大的改变,在治理层面主要表现在文化心理空间的消解与重塑上。换句话说,也就是带来了从同质性向异质性的转变。居民在异地搬迁前后的文化环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带来了共同体意识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等问题,这也带来了更深层次的空间区隔。从文化心理层面上看,要真正实现移民社区融合,就要增强移民社区认同感和心理归属感。毕竟空间再造就是要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信任的共同体结构。将各自的利益以及空间进行一定程度的整合,可以更好地实现多元主体共同的对基层社区的有效治理,进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且更加开放包容的生活环境[8]。

(二)空间秩序

基层治理遴选范文 第2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总结推广各地基层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做法,宣传展示各地加强基层治理进展成效,营造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良好氛围,现就征集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围绕贯彻落实_、_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减负(特别是“社区万能章”治理)、“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等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形成的创新性、有效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类别。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服务。

(三)案例内容。典型案例一般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是申报单位当地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主要做法,主要是当地推动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应具有创新性;工作成效,主要是当地基层治理创新取得的进展成效等,应有群众满意度结果为支撑。案例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

二、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8月30日前,由县级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形成申报材料报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审核,由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择优推荐省级民政部门。

(二)省级推荐。9月30日前,省级民政部门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工作基础、经验成效、选题均衡性等因素,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优秀案例,报送民政部基层_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每个省一般不超过10个。

(三)择优确定。11月30日前,民政部以适当方式组织评审并考察,择优确定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以民政部名义组织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指导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择优推荐典型案例。

(二)加强典型示范。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鼓励引导基层创新,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工作指导。要结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基层治理工作指导,全面总结进展成效,研究解决基层治理面临突出问题。

基层治理遴选范文 第3篇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基层治理遴选范文 第4篇

摘要: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整改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很多有益之举改变了当下社会生活,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认可。随着改革步伐的日渐加快,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管理结构体系层面的变化可谓天翻地覆,传统基层基础工作难以和现在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所以就应该做到与时俱进,有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走可持续法治之路,优化基层区域面貌,形成崭新的基层发展格局。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引言

基层社会治理是创新整个社会治理工作的先决条件,也是社会治理工作的关键点,若是基层社会没有得到良好治理,那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便成为了一纸空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步履维艰[1-3]。在新时代,基层社会内部存在诸多社会矛盾,社会信任缺失是主要风险,由此便深度影响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高,社会治理难度系数很大。所以针对此种情况,分析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行进中的问题就十分重要,要针对性地予以处理和解决,唯有如此才能提升社会法治化治理整体水准,为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根基。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力度薄弱

(二)法制监督机构建设效果差

纵观当前基层区域发展现状,县政府和具备委托执法性质的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有待建立健全。期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显著不足,公民和法人以及相关组织等,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申诉权以及检举权等均未得到有效维护。很多部门有时会将法制机构视为“收拾残局”的一项工具,关于重大决策类问题,便会向法治部门征求意见,待问题到难以解决的程度时就会把“烂摊子”交给法制机构处理。再者,从执法人员学历结构上来分析可看出,基层拥有资质的执法人员数量很多,但是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数量却很少,执法人员的学历都以专科学历为主,其中的法律专业人員占有量更是少得可怜。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基层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三)政府职能难履行

目前,政府机构在不同层面上存在服务理念弱、服务水平低等诟病,并且还存在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和公信力不高等问题。近些年,因为政府职能交叉格局以及执法部门多元执法格局形成,导致广大人民群众认为执法人员都在参与和利益挂钩的事件,等到真正出现问题的时候,执法人员却没有作为。另外,政府代替市场、以令代法的情况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乡村建设和拆迁改造等工作中,这些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四)利益矛盾难处理

在现在的政法维稳工作中,重难点仍旧是利益调整所造成的人民众内部矛盾。群众对政府一方的办事要求越来越高,期望值在不断增长,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也会存在曲解法律法规的情况,这类矛盾日渐突出。需要注意的是,权属争议问题和建设矛盾等,是影响基层区域社会稳定的显著性问题。和基层民众息息相关的,包括企业改制和农村征地以及工伤事故等,这类矛盾也在连年增加。

(五)依法诉求引导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