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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收费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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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

学校通知收费范文 第1篇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

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3、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

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

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

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通知收费范文 第2篇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xxx8根据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8』10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幼儿园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幼儿园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学、霞林幼儿园、棠坡幼儿园都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学生的体检、看电影两项代办收费项目;对学生服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毕、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强行统一收取,也没有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闽教综[xxx4]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教综[xxx6]53号)文件规定执行。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下黄幼儿园、坂头幼儿园、木兰幼儿园,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及教科书费,学校对外来学生都没有收取借读费,学校除按照“一费制”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小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

6、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莆政办[xxx5]150 (号),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7、、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xxx7]费330号)和莆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莆市价[xxx6]83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详见附表三) 。

8、各小校没有擅自增设项目向学生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办费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也没有其它部门或单位在学生注册时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通知收费范文 第3篇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学校通知收费范文 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3、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通知收费范文 第5篇

为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重点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组织收费,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学费;

(二)公寓制寄宿费;

(三)代收费用;

(四)其他费用。

上述学费、寄宿费其他费用必须按照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收费标准的,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报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标准乱收费。代收费要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支平衡原则,要维护学生的利益,不得变相多收费。

四、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构及文号)、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投诉电话等。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对服务价格严格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和坚持服务性收费自愿的原则。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乱收费。

(一)超越管理权限制定收费的;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

(四)不按规定申领或年审《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

(五)不使用规定票据收费的;

(六)其他乱收费行为。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向物价、财政部门举报,受上级部门的查处,其非法所得,应退还交费者;不能退还的,上缴财政,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类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科归口管理,凡不按学校规定将收入纳入学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财务科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